這位知情者說:去年5月份,大概是中旬,一個週末下午(四點鐘的光景)一個12歲的小女孩到舞蹈班學舞蹈。舅舅用自行車把她送回家。女孩家住在一個樓的最兩頭的一個單元(五層樓的中門),四樓中門住著一個四十來歲的單身男子。女孩的舅舅只把女孩送到樓外,看見女孩進樓了,舅舅沒往樓上送就轉身回家了。當女孩走到四樓(中門)時,這個敗類見周圍沒別人,就把女孩拖進了屋。
女孩的母親下班回家(大概5點多鐘)發現自己的孩子沒在家,左等右等也不見孩子的蹤影,非常著急就四處打聽,並貼出尋人啟示,登了孩子的照片。因為是5月份的天氣已經暖和了,樓外坐著幾個老太太閒嘮嗑,都說看見這個孩子上樓了。經過分析,最後女孩的母親及舅舅等親人都懷疑是四樓中門那個惡人做的案,就幾次到派出所報案(知情人說女孩家和派出所住的非常近,可以說是「鄰居」),可是女孩的家人到派出所找了幾次,派出所的警察都沒管(意思是近幾個小時不能管),也不知又過了幾個小時,派出所的警察才破門而入。據知情人講:這個十二歲天真爛漫的女孩不但被強姦了,而且身上有刀傷七處。(據說女孩的陰部都被刀豁開了。女孩的命終於喪在了這個歹徒的手裏。)
如果當時這個派出所接到報案,立即到現場核實,也許不會是這樣的結局。到現在殺人證據屬實,而這個殺人強姦案還在懸著,至今沒有結案。而那個不講道義,連防止殺人強姦犯罪是自己職責範圍之內的警察都不理不睬(而這個警察聽說判了四年刑,又聽說該警察上訴改為一年),不知他們管啥。不怪這個知情者說老百姓有怨無處訴,要這樣的政府有甚麼用啊!?叫老百姓怎能不寒心!
現在因怕女孩的屍體腐爛,女孩屍體始終在殯儀館存放著。這件事就發生在吉林市的江北,整個居民區的老百姓都知道此事,影響極壞。
由於此事件使之聯想到: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已經快5年了,當地公安及派出所按江××的指令,至今仍幹著迫害法輪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可恥勾當。一聽報案哪有作真象的大法弟子,虎視眈眈立即前往,致使多少善良無辜的修煉者被判刑勞教,使有些修煉者被殘酷迫害致死。警察對真正的強姦殺人被偷被盜不管,卻把黑手伸向善良的無辜修煉者,至今還在幹著助紂為虐的可恥的敗類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