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去被錯劃為右派(1958年4月─1979年3月)在這21年中,有17年半是參加體力勞動,到1979年落實政策時,我已經患有多種疾病,幾乎每年都要住醫院,但都不見好轉,只能緩解,過一段時間又要發作,例如我有冠心病、高血壓並伴有腦血管硬化、高血壓、慢性結腸炎、胸椎腰椎都骨質增生、頸椎病、鼻炎等。還有很多叫不出名的病,反正一天到晚沒有舒服的時候。為此我痛哭過很多次。我想到如今我政治上解放了,可身體卻完了。
1993年溫泉發地震,我到北京去躲地震,正趕上李洪志老師在北京航天工業部二院辦法輪功學習班,我有幸參加了學習。在學習期間,我被李洪志老師講的法理所折服。回來後沒有多久,我一身病全都好了,李老師完全把我從病魔中解救出來了,那時我簡直是欣喜若狂,恨不得到大街上去喊「法輪大法好!
就這樣我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的路,並決心洪揚法輪大法!修煉法輪大法九年來,我再也不用到醫院去看病了,因此為國家節約了好幾萬元的醫藥費。
我得到了大法給我的好處。1999年7.20後,為了讓更多的人得好,有健康的身體能過上幸福的生活,我被公安局抓捕過多次。
1999年9月、2000年1月31日、2001年12月20日三次被咸寧溫泉開發區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治安拘留15天。
2000年5月24日,我被原咸寧溫泉開發區公安局監視居住,這次監視居住完全沒有證件給我看,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何原因被這樣的對待,只憑劉進喜的一句話,說對我監視居住。我找他要證件,他說在辦公室,我說我要看,他說不能給我看,是給他們的,就這樣劉進喜叫門衛不許我出大門,從5月24日起一直到10月底,說我不煉功了才准許出大門,而這一次我是甚麼也不知道,糊裏糊塗被監視居住五個月。
2002年7月10日早上5點50分,我在電視塔門前的路邊打坐煉功,被溫泉一號橋派出所的王所長及另一位民警抓上了吉普車,並搜走了我7套(14)張大法真象資料及2盤大法真象光碟。
在一號橋派出所他們限制我自由,連上廁所都不允許,他們審問了我四個小時,而後溫泉公安分局的宋瑞生來了,把我帶到了溫泉賓館對我進行審訊。參加審訊的人有咸寧市公安局的錢建新及一位姓石的,有溫泉公安分局的宋瑞生和杜志強,有岔路口派出所的程樂斌,有建築公司的周健勇。
7月10日在溫泉賓館從上午10點半開始至7月11日下午四點半,他們對我輪流日夜不停對我『審問』,而不讓我休息。我沒有幹任何壞事,只是上山煉功。公安局一而再,再而三的對我進行抓捕關押迫害,不知良心何在,人性何在?尤其是在審問我時一些人丑態百出,例如錢建新在審訊我時,喝得酒氣熏天、滿口髒話,活脫脫的一個社會渣滓的表現。
審問兩天沒有結果,到7月11日下午4點半由我兒子及公司的周健勇把我帶回家,將我關押在家裏,由屠繼林專職負責鎖我的房門。而且屠繼林的工資由我支付,(每月500元)這時的一切都憑周健勇嘴說的,而且一切也都按照他所說的做了。
到了2002年7月12日上午9點半,才由岔路口派出所的劉金龍及小畢拿了監視居住的處分決定到我家來宣讀,並要我簽字,我一看與事實不符,就沒有簽。因為他們說監視居住就是鎖住房門,不准出去,而且監視居住上面沒有寫明期限。並說公安局說一直要鎖到我死為止。我問是誰說的,他說沒有必要告訴你。從7月12日起就把我鎖在家裏。當時我向劉進喜、周健勇、屠繼林提出來:不能鎖我的門,你們鎖我的門是犯法!劉進喜卻說:對你是不講法律的!
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從7月16日起我開始絕食以示抗議。在絕食期間,公安局揚言:王太婆絕食,餓死了就送太平間,誰也沒有責任,也不追究她兒子的責任。因為她是死在家裏的,而不是死在公安局裏的,所以公安局一點責任也沒有。(這話屠繼林、劉進喜等人都說過)我就對劉進喜說:公安局說門不是他們鎖的,那門是你派人鎖的,你有甚麼權力鎖我的門,你這種行為是私設牢房,是犯法行為,他說是公安局叫鎖的,又沒有證據,你們說是誰在破壞國家法律,是誰在製造混亂?這簡直比文化大革命還要厲害。那時對「走資派」等不講法律,現在是對「法輪功」不講法律。對公安局非法鎖我,我對此一直絕食抗議。
到了8月19日,劉進喜與周健勇到我家來,沒有任何文件只憑劉進喜嘴說:把門打開,不再請人鎖門了,只是不能出大門,如果出大門,就扣除全部養老金,以後就永遠不給你了,如果聽我的話,養老金就給你。我當時沒有理睬他。他不鎖門了,我就吃飯了,但是我卻不明白,為甚麼直到現在還不准我出大門?為甚麼只憑劉進喜一句話就不讓我出大門呢?這簡直是胡作非為!這些人為甚麼不把精力用在維護社會治安上,卻把精力用在我這個做好人的老太婆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