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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姜淑玲、張麗豔被610不法之徒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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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29日】2004年4月5日(週一)中午12:30左右,在市長滕喜奎和張士慶(公安局局長,主抓610)指使下,雙鴨山市公安局610辦公室的趙景芳、李洪波、杜佔一還有兩個人(不認識)又行動了,它們突然闖進大法弟子姜淑玲的辦公室(5樓),把她拽到一邊拿出搜查證,開始搜查辦公桌和手提包和櫃子,翻得底朝上,把大法書籍和手機等物品全部拿走,並且還抄了她的家。為了湊數,這些惡警把她的廢紙也說成是宣傳品。同時這些惡警還將雙鴨山市師範附小的另一名大法弟子張麗豔綁架並抄家。之後,姜淑玲和張麗豔被綁架到位於新興大街的雙鴨山市公安局6樓(610辦公室),惡警用手銬將她們銬在暖氣管上,半夜11點左右將她們綁架至看守所。看守所惡警朱亞茹惡狠狠的對她們說:「你們這些大法弟子說我是惡警,還往我手機裏打電話,以後凡是法輪功的,我一律不客氣。如果你要煉功,我就處理你們。」看守所所長白樹文也大喊:「發現煉功,我就讓你們坐鐵椅子。」

附:大法弟子姜淑玲被迫害經歷:

1、2000年10月27日下午,市公安局一科鄒雙和尖山分局王殿春找到單位書記李秀平,校長賀桂蘭,要求她去公安局核實一些情況,書記李秀平將她送進公安局,並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54天。拘留期間造成她右腿淋巴管嚴重腫大。家屬找一科科長姜道紅要人,被勒索了1000元。她在隨後的3個月之餘不能下地正常行走。在這期間惡警王殿春、劉冕等8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強行撬門私闖民宅,妄圖抓走她,未能得逞。

2、2001年4月9日王殿春和另外幾人去她家砸門,沒給開門,半個小時後撬開防盜門非法搜查,被她兒子制止,片警劉晃經常無故上門騷擾。單位書記李秀平讓值班的教師往家裏打電話干擾。

3、2002年5月2日凌晨4點多鐘,她和家人正在熟睡時突然被一陣砸門聲驚醒,十幾個人衝進她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她強行抬上警車(造成她腳脖子被門框撞傷),將她強行拘留15天。

4、「十六大」期間的一天下午3點,立新派出所惡警劉冕、趙剛等人在學校書記趙丹、校長賀桂蘭的配合下又將她強行綁架到派出所。在這期間她家電話被監控,惡警劉冕每天都來她家騷擾。尖山區書記王玉非法辦洗腦班,她被迫流離失所,不能正常上班。


曾迫害大法弟子姜淑玲的相關責任人:

師範附小校長:賀桂蘭,手機:13091790788,傳呼:126─1933875
書記:趙丹,宅電:0469─4289250
惡警:劉冕、鄒雙、王殿春、張士慶、趙景芳、李洪波、杜佔一
看守所惡警:朱亞茹、白樹文
雙鴨山市公安局610 電話:4233106
白樹文 副所長 13091805888
朱亞茹 女號管教 4460888(宅)8598009(小靈通)
610辦公室 0469-4233106
趙景芳: 科長 (宅)0469──4275929
李洪波: 副科長 (宅)0469──4228880
杜佔一: 打手 (宅)0469──4248910
劉維國 打手 0469──4277273

縱觀大法弟子姜淑玲被綁架的5次經歷,我們不難發現雙鴨山市惡警的邪惡,姜淑玲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和在家休息的時間被無故干擾,正常的生活充滿了恐懼,甚至惡警還將家門撬開破門而入,公然踐踏法律和侵犯人權的行為發生在警察身上似乎已司空見慣,難道是大法弟子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行為愈加使惡警肆無忌憚了嗎?是誰縱容了它, 這種目無法紀的行為只有犯罪分子才能幹出來。公正可能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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