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5月我回重慶老家,正遇上李洪志老師辦「法輪功學習班」,聽說學習班能治病,我就報名參加了。因我多年來身體一直都不好,患有「風濕性心臟病」、「腎炎、腎功衰竭」、「頸椎病」,半身麻木多年,曾經多次病危住院,體重只有36公斤,走路、上樓都氣喘,過馬路都要讓人扶,自己料理生活都困難。
在學習班上的第二天,李老師講:「從今天開始,有的人會感到全身發冷,像得了重感冒一樣,可能骨頭都得疼……」,我感覺真象李老師講的這樣,我以前凡是患過病的部位都疼了起來。李老師講:「這樣一來,可能你覺得病又犯了,這是從根本上去業,所以你會有反應」,「你越難受的時候說明物極必反,你整個身體要淨化了,必須全部淨化了。病根已經摘掉了」。就像李老師講的,難過之後我漸漸地感到「一身輕」,真正體會到沒有病的滋味,走多遠的路也不累,上樓也不氣喘了,60多歲的我,突然變得就像年輕人一樣,全身充滿了活力。我相信李老師就是個「神仙」,他真是來度人的,激動之中,沒有讀過書的我順口吟了一首感謝師父的詩:「提筆激動淚珠滾,見師勝似見親人;高興之中難入眠,一夜熱淚到天明。感謝師父來救度,請師帶我脫紅塵;勤修苦煉真善忍,去掉常人執著心。脫離苦海緣己到,與世無爭師引路,望師察看弟子心。這次師父離我去,不知何時見師尊,祝師平安離重慶,盼師明年來山城」。10天學習班後,我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所患的疾病沒有了,全身感到有使不完的勁,看淡了許多名、利、情。我的家人、親戚朋友、街坊鄰居、凡是認識我的人看到我的變化都非常驚訝!都說法輪功太神奇了!我給大家講法輪功教人向善,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體會,大家都說:如果人人都像你們煉法輪功的,這個社會就變好了。
但是,從99年7月20日開始,江××一句話就把法輪功,把我們這些善良的老百姓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當成壞人來打。電視、廣播、報紙大肆造謠、誣陷法輪功和李老師,江××對外國總統都講假話。我親自聽過李老師講的課,親身實踐過法輪功,李老師要我們修煉真善忍,做個好人,不干涉和參與政治。我參加10天學習班,只交了40元錢,但卻終身受益,十年來我沒有花過一分錢的醫藥費,為親人減輕了負擔,自己也解除了疾病纏身的痛苦。我不明白政府為甚麼要這樣做?政府應該問問我們這些修煉者的真實情況。
我生在舊社會,家裏很窮,8歲就去給人家當丫頭,12歲時父母又把我送到一個山區農村給人家做童養媳,我不僅要服侍公婆和我年紀相仿的小丈夫,還要下地做農活,做大人要做的活路,還常常被婆婆毒打,不給吃飯。我做童養媳幾年,沒有穿過新衣服,沒有鞋子穿,冬天光著腳,腳被凍腫了、凍裂了照樣要幹活。由於承受不了這痛苦的折磨,我曾經跳水自殺,但老天沒讓我死掉,熬到了解放。但是想不到數十年後,苦難又降臨到我的頭上。
只因我講了一句心裏話:「要堅持修煉法輪功」。一連串的厄運伴隨著我。2001年8月15日,昆明五華區國安大隊幾名公安突然闖到我家裏,沒有講任何理由,也未出示任何證件,進了門就抄家,抄走了一萬元現金(至今未歸還),抄完家後,有一個公安(稱是副隊長)對我說:你跟我們到派出所問點事,一會兒就回來,我就跟他們去了。到了派出所就不讓我回家了,在派出所裏關押了我一夜。第二天,這個副隊長對我說:我們現在送你回家去,在路上我看車不往我家方向開,就說走錯了,這個公安說:我們先到看守所辦點事就送你回家,到了五華看守所,他們拿出一張拘留證要我簽字,我不簽,問他們:我犯了甚麼法?要把我關進看守所。他們不回答,辦完手續丟下我就走了,就這樣我莫明其妙地被關進了五華看守所。
過了一陣,有一個幹警把我帶進了監室,監室門一關,突然一下上來了五、六個犯人,在老大(犯人中的組長)的指揮下,對我一陣拳打腳踢,有兩個人一人抓住我的一隻胳膊,其她幾個人有的用拳打,有的用肘打我的雙側腋下、胸部、心窩,有的用腳踢我的腰部和下身,邊打邊罵:看你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和她們素不相識,她們怎麼會知道我煉法輪功?顯然是管教告訴她們來打法輪功學員的)打了約半個多小時後就叫我洗刷馬桶(監室裏夜間用的便桶),沖洗廁所、擦地板,背「監規」,我說我沒犯罪,我不背,又上來幾個犯人打我,把我按在地上用腳踢。晚上叫我睡在馬桶邊,小小一個監室關了十多人,蚊子又多,又臭,加上全身被打的地方鑽心樣的痛,我整夜都睡不著。在看守所我天天都要被打,早上起床被打,睡覺前被打,點名報數聲音小了被打,背不了「監規」(每天早上都要背一次)被打,幹活慢了被打,幹不完活被打(我年歲大手腳不靈,眼花,幹的是粘針水盒的活路),老大高興了要打我,不高興也要打我,有時拳打腳踢,有時用毛巾捻成繩抽打,還經常把我的頭按在廁所蹲坑上叫我用舌頭舔蹲坑上的髒物。有一次她們整整「玩」(她們把折磨人叫玩)了我三天三夜。她們不僅打我,還變著花樣折磨我,有時叫我雙手抱著頭做下蹲運動,一次要蹲二百次,我70歲的人蹲下去就很難站起來,但也不行,不蹲要被打,蹲慢了要被打,每次都要折磨我一個多小時。有一天我實在受不了這種折磨,看到負責監室的幹部來了,我就報告說:我有問題要向幹部彙報,幹部對我說:一個小時後來帶我,她剛走,老大就指揮五、六個犯人把我拖到「風池」(洗漱、放風的地方)外邊,把我按在水池上就打,隨後又把我按在地上打,並往我身上潑冷水,我渾身濕透了,冷得不行,打完了還問我打得好不好?我不講,她們又接著打,打得我全身骨頭像散了架,疼得爬不起來,晚上睡覺都不能翻身。其她犯人見了都偷偷哭了,有個犯人對我說:你這麼大的年紀,都可以當她們的奶奶了,她們這樣打你,太沒良心,是要遭報應的。由於天天遭毒打,我身上青一塊,紫一塊,沒有一處是好的,直到到勞教所一個多月後才消散,勞教所裏的幹部、學員都親眼看到了,但都不敢相信我會被打成這樣。在看守所我家裏送來的衣物、600元錢全讓老大拿走了,我不在領錢單上簽字,老大就叫犯人按著我的手按手印,以前我只是在電影裏看到楊白勞被黃世仁逼著在賣身契上按手印,想不到今天我卻在政府的看守所裏親身經歷了這一切。
我在看守所36天後,抓我、送我到看守所的那個公安又來了,他對我說:我們今天來接你回家。上車後他們把我直接拉到了大板橋省女子勞教所,說一個月後來接我。當我問他們我犯了甚麼法?你們先把我從家裏騙到派出所,又從派出所騙到看守所,今天又從看守所騙到勞教所,我向他們討個說法,要個證據,他們答不出來,也拿不出甚麼來,(直到2002年春節前,事隔半年我才接到一張勞教一年的通知書)。
我到勞教所後被強迫到縫紉車間幹活,惡警派了4名刑事犯看守我,一天24小時跟著、守著,不准別人和我講話,不准我們煉功人接觸。我幹的活雖然是打掃衛生,其實也很累,我年紀大,血壓高,打掃衛生時幹部叫我連地塊縫都要掏乾淨,每天早上7點多出工,中午吃半小時飯就要幹到6點收工,吃完晚飯7點出工,直到晚上11、12點才收工,一天得幹14、15個小時,幾乎沒有休息日。有時幹部看見別人和我說話,除粗暴干涉外,還不准我休息,罰站,有一次,我被罰站了兩個多小時。
勞教所為了完成所謂的轉化率的任務和達到其它目地,突然間將我作為所謂的「轉化」了的人調到一大隊還叫別人以我的名義寫了「轉化書」,這是我不承認的。他們看我不轉化,就將我分到車間幹活,直到期滿解教。
我們修煉真善忍,以慈悲之心善待一切。雖然我遭到這種非人的折磨,但我不記恨誰,我只是希望對我做過這些事的人摸著自己的良心想一想,你們這樣做對得起你們的良心嗎?大家都為人子女,為人父母,換個角度,如果你的親人遭此磨難,你會怎樣對待?我之所以向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反映我所遭到的迫害和不公,只是希望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能靜下心想一想,把這些與世無爭,只想得到個健康身體,只想做一個好人的法輪功群眾當作壞人來對待嗎?你們應該體察一下民情,關注一下法輪功群眾的真實情況,不要再讓同樣的事情發生了,要知道「善惡到頭終有報」!
註﹕我所以不署真名是不想連累我的親朋好友,四年來他們受到的驚嚇和傷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