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營救獄中的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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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24日】正法已經到了最後時期,世人普遍在覺醒,正法形勢也越來越好,但還有許多同修在監獄、教養院等邪惡場所被非法關押、迫害,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殘、致死。這主要是由於歷史原因和同修的個人原因造成的,但也與外面的同修對獄中的同修關心、幫助不夠,營救措施不力有關。

師父說:「你們的同修大法弟子一定要救,不能被邪惡肆無忌憚的迫害」(《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而有的同修對這方面重視程度不夠;有的表現出一定程度的麻木或無可奈何;有的不能持之以恆;甚至有的對同修的被關押和被迫害不能正確認識和對待,聽之任之、不聞不問。監獄、教養院等場所是邪惡聚集的地方,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也最為嚴重,許多被關押的同修法理上認識不清或心性、行為上嚴重有漏,在那種邪惡的環境和場中很容易走錯路,甚至被毀掉。外面的同修有責任也應該多幫助、營救獄中的同修,一切世人和眾生我們都要救,何況我們的同修?

如何幫助、營救獄中的同修,個人有幾點建議,多數屬於重複,同修以前的文章已經多次提過,只是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視。具體如何去做,還要根據本地區和每個人的實際情況。

1. 有針對性的發正念,並持之以恆

增加幾次集體發正念的時間(如晚上8、9、10點),集中清除本地區邪惡場所和被關押同修空間場中的黑手、爛鬼,或讓行兇的惡警、壞人現世現報。有的同修開始做得挺好,時間一長或事情一多就忘了,要注意持之以恆,不能敷衍了事。

2.給邪惡曝光,在當地民眾中揭露當地邪惡

監獄、教養院等邪惡場所一般都遠離市區,嚴格控制被關押人員與外界的接觸,並嚴密封鎖消息,基本上處於一種「與世隔絕」的狀態,這也是邪惡敢於肆無忌憚行惡的一個重要原因。外面的同修應該通過各種途徑多收集、整理惡人惡行、同修受到的迫害,及時上網,並在當地民眾中揭露當地邪惡。曾被關押和迫害的同修也要去除怕心,把自己親身經歷和了解、掌握的情況寫出來,給邪惡曝光。

3.有針對性的講真象

用寫信、打電話、郵寄真象資料等方式或直接找到警察和有關人員,給他們講真象。向司法局等上級和主管單位講真象也很重要,其中有些人也是受矇蔽的,不明真象,而且許多迫害指令是由他們下達的。

有些被關押同修的親屬受造假宣傳的毒害,對自己親人的被關押不能正確認識,對大法有些誤解,惡警們也經常利用親屬向堅定信仰的同修施壓或用親情「感化」。要重視向被關押同修的親屬講真象,並鼓勵和幫助他們採取積極的措施營救親人,不要一味的消極等待和承受。明白了真象的親屬能給獄中的同修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也能在幫助和營救同修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4.從法理和生活上幫助被關押的同修

被關押的同修普遍存在的問題是法理上認識不清,不能完全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和迫害;正念不強,忽視或根本就不發正念;也很少向警察和周圍的人講真象。尤其是長期被關押的同修,師父的許多講法沒看過,有的同修被關押兩、三年還不知道發正念的具體時間和重要性,做得如何可想而知了。外面的同修應該利用接見或其它途徑把有關的法理告訴給獄中的同修,這也是對他們最大的幫助,因為別人的一切努力只能起輔助作用,根本上還要靠被關押的同修的正念正行才能闖過難關。

也可以在學法前發正念,讓獄中的同修聽到講法或與我們一起學法,或把有關法理打到同修的腦子裏去。

獄中有些同修生活上很困難,有的邪惡場所不許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接見,親屬送來的錢物私自扣留,有些同修連日常生活用品和換洗衣物都沒有,同修和家屬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這種不法行為,有條件的同修也可以通過一些特殊途徑幫助解決一下這個問題。

5. 用法律手段幫助獄中的同修反迫害

目前對大法學員的關押和迫害是違反中國的《憲法》和法律的。有些地區對堅定信仰的同修殘酷迫害、非法加期、超期羈押、到期後送到洗腦班繼續迫害的現象還非常嚴重,有的同修和家屬消極承受,有的同修採取絕食等方式抵制迫害。

邪惡在濫用法律非法關押和迫害大法學員,我們也應該多從法律角度反迫害和講清真象,這樣才能從根本上破除邪惡的迫害,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外面的同修和親屬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和正常的法律途徑要求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嚴重迫害大法學員,甚至迫害致殘、致死的,要將迫害場所和有關責任人告上法庭。除了採取絕食等方式抵制迫害外,也應該提醒和鼓勵獄中的同修多從法律角度反迫害和講清真象,比如給有關部門寫申訴信或控告信,這樣做會更有力。

6. 正確對待、幫助走錯路的同修

獄中有些同修走了錯路,被所謂的「轉化」,甚至被邪惡利用參與迫害其他大法學員,主要是在那種邪惡的環境中造成的。其中大部份人是有救的,有的是違心的向邪惡妥協;有的是法理上一時認識不清,造成了邪悟。對這些同修我們不能另眼看待,要利用一切機會,善意的幫助,使他們儘早的從跌倒的地方爬起來,回到正確的路上來,不一定要等到放出來後再去幫助他們。

還有極少數人做了很大的錯事,在我們看來已經這些人已經完全走向了反面,甚至不可救藥了。但師父在《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中指出:「我不想落下一個人,所以呢,師父的想法啊往往和你們想的不一樣。」;「你們也不能隨隨便便的給我拋下一個人,不管這個人有甚麼樣的錯誤、他是個甚麼樣的人,我都想給他機會」。不管怎樣,這些人畢竟學了大法,師父沒有放棄他們,我們也應該儘量的幫助他們,使他們儘快的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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