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種酷刑圖──之十六:電磁震盪
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和進行和平抗爭時,在中國大陸的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等非法關押場所遭受到的酷刑之一:電磁震盪。
這種刑具可造成大腦及內臟器官的嚴重損傷,導致人失去記憶、迷糊嘔吐、全身無力、異常痛苦,但從身體表面卻看不見外傷。
這種刑具電針,外表看起來像電棍,通電時有大針頭、小針頭,刺激全身肌肉痙攣,異常痛苦。吉林市的趙茹就用過此刑,受刑時人馬上就癱了下去,受刑後是被人架回來的。這種儀器使用時外表看不到傷痕(因它應用的是聲波或粒子震動的原理),可是內臟會嚴重損傷。由於危險性大,這個東西一般是大隊長專用的。
百種酷刑圖──之十七:烈日曝曬
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和進行和平抗爭時,在中國大陸的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等非法關押場所遭受到的常見酷刑之一:烈日暴曬。
在有的洗腦班裏,惡人為了避人耳目,則是採取陰險的方法,在盛夏把學員封閉在一間密不透氣的小房間裏同時開足空調暖氣長時間熏烤學員。
百種酷刑圖──之十八:開車拖拽
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和進行和平抗爭時,在中國大陸的刑訊所、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等非法關押場所遭受到的酷刑之一:開車拖拽。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9/50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