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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堅持信仰而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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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8日】我是1996年12月份經功友介紹學煉法輪功的,當時我因身體不好,經常頭痛,心跳過速,腿浮腫,肝膽部位有時疼痛。抱著祛病健身的目地,我走入了修煉行列。經過學法、煉功、修心性,我全身的病狀不翼而飛,況且修煉法輪功是講「真善忍」的。李老師告訴我們在任何環境都得做一個好人,遇到矛盾向內找。所以一個脾氣暴躁,愛佔上風的我隨著不斷學法煉功,有了很大的轉變,夫妻關係和諧了,家庭和睦了。

1999年7月20日,風雲突變,江××下令取締法輪功,當時全國輔導站站長被抓,我想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能使道德回升,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國家不讓煉,我毅然決定去北京信訪辦上訪。7月21日下午,我和妹妹還有一名同修一起去了北京。我們到北京天安門廣場就被巡邏警察截住,問我們是幹甚麼的,不由分說,強行把我們帶到一個派出所登記,後來讓我們上了一輛汽車。

22日上午把我們拉到豐台體育場,到了那裏失去了人身自由,連上廁所都被剝奪了。中午又強行讓我們上車,給我們拉到保定下車。23日凌晨3點多鐘,我們到了唐山市政府,到唐山後由古冶區林西辦事處接回。上午由單位保衛科兩個人把我和妹妹接回(因我倆是一個單位的)到單位以後,給我們放誹謗師父、誣蔑法輪功的錄像和寫保證。

23日晚上才讓我們回家,從此以後單位保衛科方玉奇(科長)還有主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保衛科幹事王敏忠等不斷騷擾。甚至停止工作,99年8月份在單位保衛科非法關押了我們11天,由我們車間四名女職工還有保衛科四名輪班看著我們(分兩班)上廁所都看著,不但剝奪了我們信仰自由,還剝奪了我們人身和言論自由。

為了證實大法,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為了說句真話,我和妹妹於2000年2月19日進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廣場,過來一個惡警問我們是哪的,我們說是大法弟子,惡警就把我們帶到一輛汽車上。上車後惡警拉上窗簾,就對我們拳打腳踢;還把我的胳膊擰到背後,把我按扒在地上,用腳踩頭髮,打完後把我們送到天安門附近的派出所。

那時派出所裏關著很多大法弟子,各地的都有,讓我們報姓名,我不報,一個惡警就打了我好幾個嘴巴子,還拿一個布繩把我們捆綁上,胳膊擰到背後,按在地上,一個惡警站身上用腳踩著捆綁,頭髮、胳膊、腳都捆在一起,不一會唐山駐京辦事處的去了幾個惡人,穿著皮鞋踩我的頭--這就是中國的人民警察對待修煉「真善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老百姓的野蠻行為,污辱了人民警察的稱號。

大約捆綁了我們半個多小時後才給鬆開,把我們關在鐵籠子裏。關在鐵籠子裏的大法弟子就開始背《洪吟》學法。一個惡警把我叫到外面,讓我對著電扇念《轉法輪》,電扇開到最涼的檔,惡警說把我的五臟吹涼了,真是邪惡到了極點。我正在念書時,我們單位書記吳雲嶺,還有保衛科姓任的,在我沒有準備的情況下給我戴上了手銬,綁架到駐京辦事處,到那就給我們銬在暖氣管子上,搜身、翻包,我們開始背《洪吟》,他們就拳打腳踢。晚上10點多鐘,單位保衛科隊長龐德忠給我們戴上背銬從北京綁架到單位,到單位就是半夜3點左右,給我銬在床榔桿上,20日傍晚,單位保衛科劉坤等給我們押送到古冶區河西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零兩個月。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我們在監室裏學法煉功,被所長韓玉平看見,給我們銬在監室外面的大鐵門上,吊著胳膊,長達好幾個小時,有一次我正在煉功被所長和女惡警發現,所長楊柱帶著女惡警王磊,還有兩名男刑事犯,闖進監室,女惡警王磊用鞋底打我的臉,當時打的我眼直冒金花,楊柱從床上把我拽到地上,並讓兩名刑事犯把我拽到外面銬在大鐵門上。

2000年3月1日,所長楊柱等人把我押送唐山市豐潤縣看守所關押3個多月。6月8日回古冶區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期間根本吃不飽,早晚一碗麵粥,一點鹹菜,中午一個饅頭,一碗沒有油沒有幾根菜葉的湯,可有蒼蠅和蟲子。我們多次絕食絕水抵制迫害,看守所所長韓玉平怕擔責任,到單位找了好幾次,讓單位接回,單位不但不接還給看守所正副所長請了(吃飯)。

2000年10月9日,看守所全體大法弟子抵制迫害和超期關押我們不進監室,女惡警王磊拿膠皮棒把胳膊掄圓了打大法弟子,像瘋了一樣,學員的身上抽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頭臉牙都給打腫了,連60多歲的老太太也不放過。真是全無善念,喪失了人性,做為穿警服的她是執法犯法。

2001年3月20日,在看守所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抗議超期關押,集體絕食絕水。4月1日單位經理畢敬安,書記吳雲嶺,車間廠長於勝利,還有看守所董所長、武警等,給我們送到唐山市安康醫院(戒毒所)。在送我們上安康醫院前兩天單位保衛科科長方玉奇和我母親說交1500元錢,把我兩個女兒接回家,因我母親盼女兒回來心切,就給了方玉奇500元錢,可是卻給我們送進了安康醫院。

到安康醫院後,我們被強行灌食,輸液,灌食下的管子都不給拔下來,胸悶的上不來氣,幾乎窒息一樣,拔下管子以後吐血,鼻子出血。因我不配合輸液,安康醫院護士就給我五花大綁在床上,不讓上廁所,安康主任麼淑君(現任唐山第一看守所所長)惡狠狠的說:給她們打迷魂藥,我就不信治不了她們。過來一個男保安按著我們強行注射,注射藥針後,頭暈目眩,心跳過速,渾身發軟沒勁。

4月10日,看守所劉所長帶武警把我們接回到看守所,我們繼續絕食,因為看守所不是我們呆的地方,我們沒犯罪,修「真善忍」沒有罪。

2001年4月18日,單位保衛科科長方玉奇,書記吳雲嶺等給我們押送到勞教所,由於查體不合格,勞教所不收(心跳過速,血壓高,低壓120,高壓190)接回單位關押。18日晚,科長方玉奇等把我們送到林西礦醫院強行輸液,我和方玉奇說我不需要輸液,我要回家(因為電廠門口不遠就是我媽家)。4月19日下午,方玉奇、吳雲嶺等第二次又把我送到安康醫院迫害,兩次進安康醫院,惡警麼淑君給我注射兩次迷魂藥,灌食輸液都是吸毒犯人按著強行。從注射迷魂藥以後一直到現在,我的腿腳都是麻的,腿軟沒勁,這就是安康醫院的惡人惡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驚醒世人。4月25日,單位沒辦任何手續,直接由方玉奇、吳雲嶺、王敏忠等送到勞教所。到勞教所後,惡警魏群用欺騙偽善等卑劣手段強制轉化,9月4日保外回家。

2002年5月1日,我姐因張貼法輪大法好,被惡人舉報,抓進古冶區林西東所。我和妹妹還有外甥女去給我姐送飯,所長張瑞明不讓進,我外甥女就在外面叫門,張瑞明開開門以後還大罵我外甥女,我和妹妹就在派出所門口講真象,並告訴派出所惡警,法輪大法好。1日下午,我和對像還有我妹妹去我母親家途中,被林西東所惡警何靜、劉會祥截住讓我們出示身份證,派出所給單位打了電話,一會兒單位方玉奇、王敏忠開車過來了,拽我上車,當時圍觀的人很多,我告訴世人,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抓好人了,並喊了法輪大法好,5月1日晚單位保衛科方玉奇、劉坤等把我倆綁架到唐山市第二看守所,惡警所長(姓董現在已經現世現報),叫來好幾個惡警,還有單位保衛科的,把我們拽上鐵椅子,戴上手銬子坐了七天八宿,我們抵制非法關押絕食絕水,惡警董所長把一所惡警麼淑君叫來強行給我輸液,灌食,當時我心跳的特別快。我不配合,惡警麼淑君和刑立新又踢又打,在唐山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

7月1日單位保衛科方玉奇、王敏忠、任X、公司書記劉增光等,將我第二次非法勞教三年。到勞教所後,惡警大隊長周俊明,讓刑事犯看著我,不讓睡覺罰站,強行洗腦,白天在走廊站著,晚上進屋,六天六宿只休息過2個多小時。我只因說了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就被勞教三年,兩次都是單位花錢送的勞教。

以上我所遭受的迫害,主要是揭露這場邪惡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救度那些被江××流氓集團謊言所毒害的民眾,並正告那些還在行惡的惡人:善惡有報是天理,誰做惡誰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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