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偉大是因為你們與師父正法時期同在、能維護大法。」「弟子們,精進吧!最偉大、最美好的一切都在你們證實大法的進程中產生。」(《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記得99年7-20的凌晨,我作了一個清晰的夢。夢中老關(單位同事)對我說:考試時我按照你告訴的,我答對了。問其怎麼答的?他說:「破除一切固有的觀念與認識」。我說:「你不但要破除固有的觀念與認識,還要破除新產生的固有觀念與認識」。醒來後自知是師父慈悲點化,可是當時的修煉狀態只是一味的堅定,對於甚麼是觀念甚麼是自己真正的主念並不清楚。所以重壓下在人與神之間總是搖擺不定,偶爾做對了也不知對在哪裏,錯也不知錯於何處。直到有一天靜讀《轉法輪(卷二)--佛性》才初步認識甚麼是觀念甚麼是本性──「人是靠主元神主宰著,主元神麻痺被觀念代替的時候,那麼就是你無條件投降了,生命被這些東西左右了。」「本性對事物有他的看法。如果真能破除後天形成的觀念返出人本性的看法來,那就是你來的那個地方,」「你的真本性返出來,那麼你的認識標準就在這兒,那個標準就是你自己。」「不同的人,不同的根基,不同的悟性,就是講這個道理。有人能悟到就是他的佛性能返出來了,他能夠有希望。有的人悟不到就是被後天意識觀念埋得太深了,沒有希望了。」
長達五年的邪惡鎮壓中,雖滄桑歷盡、傷痕累累仍能堅定修煉,也曾自以為這樣就是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無意中順應了舊勢力的安排:「有些人練功的時候,思想不正確,符合了它的想法的時候,它就來教你。」「我讓你怎麼修。它給你安排,那麼你修成了,修到哪去?」(《轉法輪》第五講)終於驀然驚覺:自己始終執著於自我,即使做著正法工作,基點和認識標準還停滯於「自我修煉」狀態,總是在舊勢力安排的「個人修煉」的邪惡考驗中突圍。雖然在師父的慈悲呵護與巨大付出中有驚無險,但是作為正法弟子,生命並未充份的用來正法、救度眾生,給法帶來損失,也給自己正法路上留下太多的遺憾!
如今面對長期處於魔難中的同修、面對愈來愈多的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沉痛之餘時常反思:舊勢力為甚麼敢如此迫害、甚至使其迫害致死?!有其被舊勢力安排的複雜的歷史問題,有舊勢力「破壞性的所謂檢驗大法」(《預言參考》)的原因,同時是否也存在「打出他的正念」的因素呢?
「……思考中用人的觀念還是用修煉者的正念,做出的事情結果是不一樣的」。(《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
《明慧週刊》學員體會中,有一學員絕食闖出魔窟,身體剛剛康復,幾個惡徒便來抓捕,不給開門就瘋狂推窗,她發「正念」鏟除邪惡對自己的迫害,邪惡依舊瘋狂,突然她心升正念:「不許邪惡迫害大法!」瞬間邪惡退去;有一身陷囹圄的學員絕食抗議邪惡的迫害,身心飽受摧殘仍困於牢籠,後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等待接受身體檢查的隊伍中,他忽然想到:我們地區同修大多被非法關押,我若關在這裏,誰做正法工作呀?結果勞教所因其「病重」拒收,順利返家;一位非常堅定的老年大法弟子,無論在甚麼境況下都不配合邪惡始終高喊「法輪大法好!」幾進幾出魔窟,一次酷刑折磨中奄奄一息,當他元神離體返還自己世界穿越空間時他聽到人們對他母親說:你的兒子回來了!他的母親語重心長的說:「兒呀,你若回來他們就回不來呀!」於是他又「活」過來了……
大法弟子是當前眾生能夠得救的唯一希望!大法弟子此時不能參與正法亦或迫害中失去寶貴的生命,對大法來說都是巨大的損失。「目前人類的每一天都是為大法的需要而安排出來的,」「目前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就是在創造未來,當前三界內的一切也都是為大法而存在。」(《甚麼是功能》)那麼,我們如何充份的利用師尊用巨大付出延長來的時間,救度更多的眾生便顯得尤為重要。可是舊勢力利用我們「個人修煉」這一疏漏與某些執著,以提高心性為第一性而安排了諸多的邪惡考驗:心性摩擦、病業折磨、獄中關押甚至迫害致死。目地是消耗我們精力的同時使眾生不能得救,甚至迫使我們放棄做正法弟子從而淘汰我們!因為「在正法中有提高的,有下降的,有毀滅的,無論是神或是人及鬼都將重新擺放從生存至全滅不同境界的每一位置。」(《堅實》)
在師尊的佛恩浩蕩下,在宇宙大穹開天闢地從未有過的正法修煉中,我們作為舊宇宙壞滅時期的生命,如何突破自我束縛在法中修補、同化、歸正成為新宇宙的更新生命,同時完成救度眾生的偉大使命,在當前對於每個大法弟子來說都是一非常嚴峻的課題。
如果我們能淨心學法、立足正法基點、擺正個人修煉與正法修煉的關係、及時識別和消除舊勢力在我們思想中安排的一思一念。那麼舊勢力的所謂安排與考驗還能存在嗎?「對宇宙真理堅不可摧的正念是構成善良的大法弟子堅如磐石的金剛之體,令一切邪惡膽寒,放射出的真理之光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體。有多強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也三言兩語》)當我們真正的溶於法中是法中一粒子的時候,那麼誰又能破壞得了法呢?!
個人淺見,望慈悲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0/48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