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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倆信仰真善忍反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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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9日】

妻子王桂美:

我叫王桂美,今年52歲,自98年春修大法至今,身心受益,沒吃過一片藥,沒打一次針。在思想行為上,能按照師父的教誨處處為別人著想,不佔別人的便宜。通過幾年修煉,我深深認識到法輪大法是無比偉大的法,法輪大法是正法。

江氏對大法的迫害開始後,鎮政府、派出所及全村大小幹部一齊湧進我家,屋裏院內擠得滿滿的。他們氣勢洶洶地翻箱倒櫃,翻了個底朝天,一片狼藉,搶走了大法書籍(《轉法輪》及師父的所有講法解法)及師父的相片、「真、善、忍」圖、法輪圖象……然後,惡人就叫村裏的幹部晝夜看管我和丈夫周茂令,不讓我們外出,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妨礙了我們的正常的生活和生產。

後來,惡人又把我們拉到派出所,惡警晝夜輪流看管,強迫我們倆交7000元保證金,才讓我們回家。我們堅決不交,遭到惡警拳打腳踢。後又經數日由村幹部保證我們才得以回家。

2001年冬天,由於被人舉報,鎮政府、派出所的惡警強行把我抬上警車拉到張家屯洗腦班。一進去,首先進行搜身,解掉褲腰帶,換上拖鞋,接著就把我關在屋裏,地痞保安晝夜輪流值班看管我們。睡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每頓吃的是一個不足二兩重的小饅頭和一小塊半鹹不鹹的很髒的辣菜頭……有時大小便都在屋裏。整整遭受了2個月的殘酷迫害,在逼迫下違心地寫了保證才讓我回家。

我沒有去北京上訪,只在家裏修煉,就是與朋友說大法好,有甚麼錯?這社會做好人就不行!

丈夫周茂令:

我叫周茂令,今年53歲,一九九七年有幸得法。得法至今,我受益非淺,從沒吃一片藥,打一次針,身體非常健康,思想得以淨化。

2000年7月,我傳送師父新經文《走向圓滿》被膠州市公安局拘留15天。2001年兩次被關進張家屯洗腦班,第一次是二、三月份(約50天),第二次是冬天整整兩個月。在此期間,邪惡的警察對我進行了非法搜身,輪流看管,隨意拳打腳踢,每頓吃的是一個二兩重的小饅頭加一小塊鹹菜,睡在冰涼的水泥地上,還被他們野蠻地灌過酒……

﹝編者注﹞署名的嚴正聲明將分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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