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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阿城市公安局局長趙洪光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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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8日】趙洪光,現任阿城市公安局長,原籍賓縣人,初中文化,通技術、善交際,從城北派出所戶籍民警先後爬上所長之位,後任阿城巡警大隊長。趙正是利用此職鎮壓法輪功,炮製阿城市「6.19」事件,並以此為政治資本,加賄賂爬上阿城市公安局長的位置。

2000年6月19日,因被非法拘押在阿城市看守所的大法弟子絕食要求無罪釋放,廣大的群眾、家屬、親友、部份大法弟子齊聚看守所門前要求釋放他們的親人。這種合法要求行動卻被趙洪光帶領大批巡警包圍,並調動各派出所警力,宣稱「大法弟子圍攻看守所」。對這些手無寸鐵的婦孺及大法弟子強行驅入看守所大門院內,掄動警棍,咒罵、毆打,共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約25餘人。炮製「6.19」事件不久,趙洪光就當上了局長。

阿城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期間,很多家屬在給辦理出獄時,都被迫交了取保候審錢,多的達1萬元,少至幾百元。這筆錢本來就是違法的,當時說返還大法弟子,當大法弟子就去要錢時,趙洪光身為局長,就是卡著這筆錢。為此,阿城市市委曾於2003年6月份特意開過一次會,各單位班子的人都到場,研究決定返還,會議紀要都有。可是到趙洪光那裏,必須他本人簽字,否則不好使,就連「610」辦公室主任都拿他沒辦法,本來「610」簽字公安局就得給錢,可趙卻利用職權,執法犯法,總是推脫,據了解,這筆錢實際上是被公安局私自把錢花掉了,沒有錢返還。

一次一單位老師在副校長的帶領下去要錢,他們一次次地搪拖,到處支人,或是讓找派出所,或是讓找610,最後實在沒辦法才返還。後來其他大法弟子去要錢,均沒要回來,而且在春節期間,有兩名大法弟子去公安局要錢反而被抓。直到現在多數大法弟子的錢還沒要回來。

另外有一名大法弟子名叫劉紅運,在發真象資料時,正好發到趙洪光手裏,結果被抓被判刑,大概4年。

以上是所了解的趙洪光的部份事實,作為一個地區的公安局長,不能主持正義,反而加害這些手無寸鐵的善良百姓,真讓阿城的百姓心寒。

趙洪光:辦公室電話:0451-53740000 宅電:0451-5372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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