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江氏集團圖謀鎮壓法輪功的信息就傳出來了。她想:法輪功這麼好,有大法才有我的生命和今天,我要證實法。這樣,她與老伴去了廣州。在廣州,她家4人與數千名大法弟子去廣州人民公園靜坐、煉功,在寫給聯合國的請願書上簽名。
2000年2月回洞口,因參加法會被抓,遭非法抄家時,保住大法書籍與師父的法像。在牢房10多天,遭多次審訊、訓話,她堅持講真象。
2000年端午節的前一天,她與一同修結伴去北京證實大法,從長沙買站票(沒有座位票)到北京。在天安門打坐時,被洞口派來的警察抓住押回洞口看守所。回來的車上,她雙手被上了銬,並遭押送者的謾罵。一進看守所就被搜身,身上帶的1700餘元現金被沒收,並遭罰跪12小時。幾天後,又被押送到邵陽市看守所關押,57天後被放回,遭罰款3000元。
2000年11月2日,她與17名同修因散發真象資料被抓進監牢關押8個月。在看守所她目睹了警察對女同修實施一種叫「飛蛾箏」的酷刑:用繩索縛住雙手雙腳吊起來,臉朝下。
2002年10月30日,高沙鎮以中共開十六大為由,將她抓送縣看守所關押了近3個月。還遭到高沙鎮政府罰款5000元,高沙鎮派出所罰款1000元(共計6000元)。
2003年9月1日,她外出講真象又被非法囚禁到縣看守所。
在獄中,她堅持講真象的同時,還澄清了當地兩件惡徒栽贓誣害大法的事:一是在邵陽第一看守所,警察對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講:你們好呀!洞口石橋有個法輪功學員下毒害死10多人。她當時就反駁道:這絕對不可能。我敢用生命擔保。出去後,我一定要弄清事實真象。半月後,她被解回洞口看守所關押。一天,她懇切的對警察說:請你實事求是的回答,石橋那個下毒害人者是不是大法弟子?警察回答說:此人沒煉過法輪功。是邵陽一所的聽錯了。二是南泥中學發生一起下毒害人案。嫌疑人袁明瞭曾與她關在同一監房。她問袁:「你煉過法輪功嗎?」答:「沒煉過。」問:「為甚麼有人說你是煉法輪功的呢?」袁睜大雙眼憤慨的答:「那些公安痞子說甚麼只要我承認是煉法輪功的,就給我減刑。」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7/489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