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城大遊行──「法輪大法好」
中午,千餘名法輪功學員在芝加哥中國城舉行了以「法輪大法好」為主題的盛大遊行。
遊行以腰鼓和舞龍開陣,氣勢磅礡。唐裝舞,仙女舞,優雅飄逸,美輪美奐。功法表演寧靜祥和,吸引著人們凝神觀看。與如此的美好形成強大反差的是接下來的「在中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名單牆」,強烈的對比讓人們感受到這場迫害的殘酷和荒謬。「支持全球公審江澤民」等橫幅表達了法輪功學員的心聲。來自各地的學員舉著的他們親手縫製的各式各樣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等橫幅則顯示出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的盛況。
來自加拿大的學員林慎立先生說,參加今天的遊行非常有感觸。他本人曾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在大陸被關押在勞教所兩年,遭受了殘酷的迫害,後經各國法輪功學員和加拿大政府營救而獲得自由。林慎立說,在這裏,人們可以用遊行等方式自由的發出聲音,可是在中國卻是不可想像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想向政府反映情況都不被允許,想保持自己的信仰卻遭到迫害。現在有名有姓的被迫害致死的學員已經有968人。林慎立還表示,其實並不是中國政府在鎮壓法輪功,而是江澤民出於私利,操縱國家機器來迫害法輪功。這場迫害是不得民心的,也越來越沒有市場。法輪功學員們呼籲更多的人來關注發生在中國的迫害,早日將迫害元凶江澤民繩之以法。
負責組織遊行的法輪功學員劉先生表示,在中國城遊行是希望更多的華人能夠進一步了解法輪功真象。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們認識到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向社會各界講真象,不是搞政治或反政府,而是反對這場迫害。把江氏告上法庭,是因為江氏是這場迫害的罪魁禍首,其一手發動並維持了鎮壓。江氏絕對代表不了中國和中國政府,把它送上法庭才真正符合廣大中國人民的利益。
遊行過程中,發資料的學員還與很多觀看的民眾交談,人們的反應都很正面。學員們感覺到講真象越來越容易了,許多人都很樂意接受法輪功的資料。
* 中領館前集會──「全球公審江澤民公共論壇」
下午4點,「全球公審江澤民公共論壇」在中領館前召開。來自全球審江大聯盟、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保衛言論自由人權同盟、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華府論壇、法網恢恢網站的代表以及來自華府的人權律師、大紀元專欄作家、來自華盛頓的關注中國法輪功兒童受迫害的自行車隊、遠道從加州而來的法輪功車隊及法輪功學員代表分別在會上陳述了江澤民所犯下的罪行以及他對全人類造成的危害,並講述了訴江案的歷史意義。千餘名法輪功學員則在中領館前靜坐、發正念以表達對訴江案的支持。
追查國際的代表汪先生在發言中說:「調查清楚表明,江澤民通過謊言欺騙、煽動仇恨和威逼利誘等手段,迫使全民認同甚至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把這場完全基於江澤民個人意志而發動的對中國社會主流大眾的迫害變成了一種全民運動,而對法輪功學員所信奉的『真、善、忍』的攻擊和打壓更使中國人民陷入並經歷一場毀滅性的精神浩劫。……越來越多中國政府各級官員和普通大眾已表示出對這場迫害的厭惡和抵制,希望早日結束這場迫害。」
「保衛言論自由人權同盟」的代表馬先生表示,:「相信對江澤民『酷刑虐待、反人類、群體滅絕罪』的公訴,會喚醒人們,消除人們在長期恐怖下所留下的創傷和麻木,開啟中國近代真正自由的講真話、聽真話的一個新環境。」
來自華府的人權律師韓女士說:「江澤民現在不是國家元首,不能享有元首豁免權。就算他今天仍是國家元首,他也不能享有任何的豁免權,因為他今天犯的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他打擊的是人類最根本的正信,他企圖毀滅的是人類的正念。他想要摧毀的是一群善良的人,一群信仰『真、善、忍』的人。」
「全球公審江澤民公共論壇」的組織者之一呂先生說,舉辦此論壇的目地是對法輪功學員表示道義上的支持,讓更多的人了解真象,早日把江澤民推上歷史、人心、道義的審判台。
訴江案背景及近況
1999年7月,一場空前規模的群體滅絕在中國發生。與過去歷次群體滅絕不同的是,這次群體滅絕是在空前規模的謊言和造謠掩蓋下進行,而且是以摧毀人的精神和信仰為主要目地的。
這場群體滅絕的直接操縱者,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使用各種酷刑對上億修煉法輪大法的民眾實行精神上摧毀,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打垮,同時企圖使用造謠、誣陷和威逼的手段來欺騙全中國以至全世界人民,迫使他們認同甚至參與這場巨大規模的群體滅絕運動。這場迫害不僅是對上億法輪功學員精神和肉體的滅絕,也是對全世界良知和道德的滅絕。
由於江澤民動用國家機器造謠、誣陷,以及利用中國巨大消費市場的經濟誘惑,使世界上許多人在江澤民幾年的殘酷迫害以後仍然沒有充份意識到這場群體滅絕的規模和對世界帶來的危害。
為了使更多的人了解江澤民群體滅絕的本質和危害,避免更大災難的發生,法輪功學員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將其告上法庭。
2002年10月間江澤民對美國芝加哥進行了私人訪問。10月18日,法輪功學員的起訴狀遞交到美國北伊利諾依州地區聯邦法院,控告江××犯有酷刑虐待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10月22日下午4點左右,給被告遞送法律訴訟傳票的工作即已完成。在以後幾個月中,原告多次將法律訴訟檔案掛號寄往中南海,江××辦公室多次簽收了法律信件。
2003年1月13日,法庭舉行了起訴江××案件的第一次會談,律師和法官擬定了案件進展的下一步日程。
2003 年4月14日,代表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及「610辦公室」的原告律師泰瑞-瑪什博士,向法院遞交了起訴的法律證據。由於江××在2003年3月15日卸下國家主席職位,這樣,在起訴材料正式遞交的時候,江已經不是「國家元首」了。
2003年6月10日,38位美國國會議員以「法庭之友」的名義,向法庭遞交了支持訴江案審理的辯論書,對於被告江××是否能享有「元首豁免」免於被起訴,辯論書強調,《外國元首豁免法》確立的基本原則是這類訴求不應再通過迫於強大政治壓力而採取的外交途徑來解決,而是基於法律標準由法庭來解決。
2003年9月12日,北伊州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江××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當時江已經不再是國家元首),在程序上駁回原告起訴,但同時肯定了原告的部份論點。
2004年1月19日,原告依法將上訴材料正式提交到美國第七巡迴法院。上訴材料指出,如果原告提供的內容被證實,被告即違反了國界法的根本準則,同時違反了被廣為接受的正義至上準則,包括犯有酷刑和群體滅絕罪。這些準則不是建立在國內或國際外交政策上的,而是人類法律、道德、和公眾秩序的基礎。另外,上訴材料還根據美國簽署的群體滅絕協約和酷刑協約精神指出,已經在2003年3月15日離開中國國家主席職位的江澤民,不再享受任何豁免權。
2004年3月5日,美國行政部門出於對眼下國家與國家之間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的考量,以「法庭之友」的身份提交了回覆控方律師1月19日提交的原告上訴的文件,對豁免權和傳票等法律程序問題提出了爭議。
2004年3月19日,原告提交了對上述美國行政部門回覆文件的回應材料。除了1月19日提交的理由之外,材料中增加了對訴江案程序合法性的提要。
2004年5月27日法庭的口頭辯論將在上訴法庭(第七巡迴法庭)進行。
據悉,除美國的訴江案外,世界各地的訴江案亦風起雲湧。全球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的法律訴訟已有二十五例,他們被告以「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等。其中江澤民本人在美國、德國、比利時、西班牙、韓國、台灣等六個國家和地區被告上法庭。
到目前為止,訴江案的過程本身,已經在美國和國際法律界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引發了公眾對於法輪功的關心,喚起了很多善良人們的正義感。透過訴江案,世界各個角落的人們都會越來越了解法輪功在中國遭受迫害的真象,越來越明白法輪功是甚麼,越來越清楚法輪功學員訴江對整個人類的積極意義。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24/48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