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天安門廣場,我就開始煉法輪功動作,警察不一會就將我連拉帶拖的硬塞入他們的車子,車子裏人已滿,全是被抓的不同年齡的大法弟子。警察把我們帶到了天安門分局,一到那裏,警察似乎早已憋不住了,不由分說的對我們大打出手,他們用穿著皮鞋的腳使勁亂踢我和旁邊的大法弟子,我身上被踢得青一塊紫一塊,等到他們踢累了,就把我們每一個人的兩隻手分別一上一下反背銬起來,還沒等銬上,我就感到鑽心的痛,因我的一隻手本來就很難從背後抬得上去。就這樣,這些惡警不管我死活的將我從中午直銬到晚上,我的雙手腫脹得很高,等放下來時我的手根本動彈不得了(兩手臂後來持續痛了我好幾年)。想想我這把年齡都可以做警察的媽,他們竟這樣惡毒的對待一個手無寸鐵、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的人!這難道是所謂的「人民警察」幹得出來的事嗎?
之後,我被當地公安帶走,並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取保候審一年,當地公安沒有任何手續的抄了我的家,還不時的威嚇我家人,叫他們也過不好日子。我的單位也推波助瀾的扣發了我的退休工資,僅給我每月290元的生活費,這樣一直持續扣發了半年。自我從拘留所出來,公安三天兩頭的上我家,一看到家裏有大法書、煉功磁帶他們就搶,而且都沒有任何手續可言。2001年7月,公安懷疑我和另一個同修有接觸,在這位同修被抓以後,他們順便把我也給抓起來了,再一次較大規模的抄我家並不斷的向我家裏人施壓,我家人哪經得起他們這般折騰,曾以死逼迫我,而且還被他們嚇出一身病來。他們還不罷休,我正告那些目無法紀的公安:你們隨心所欲的打壓人、關押人,你們眼裏還有法律?公安被我說得急了,不覺從實招來了:「上面說了,我們把你們這些法輪功的人打死、殺死都不要緊,你們還敢談法律?對你們就沒有法律!」──這就是江澤民及其幫兇恨不得將我們修煉人置之死地而後快,為了發洩私憤,他們甚至於連擋箭牌和遮羞布都可以不要了,國格、人格、法律、人權、尊嚴都給他們踐踏了!
由於我堅決不放棄修煉,同年7月,我被非法關押一月後送莫幹山非法勞教一年。在莫干山勞教所裏,我被嚴管:由四個吸毒犯整天24小時包夾我,每天超強度勞動十多個小時,還不時的強迫我看誹謗、攻擊師父和大法的錄像。在那裏,我整天吃不飽,一天最多限吃5兩飯,每餐的菜只能限吃一大碗的湯外加幾瓣菜或加幾塊豆腐皮等;一個月生活費被限制在10元以內,有的年紀稍輕一點的,連買衛生巾的紙都不夠!我們在那裏,不但挨隊長打罵,也挨包夾勞教犯的打罵,人權、人格在那裏變得一文不值,隊長和其他勞教犯可以隨心所欲的為所欲為,想對我怎麼樣就怎麼樣。外面人根本不知道這牢裏還有「牢」,這地獄裏還設有「地獄」。因我拒絕所謂的「轉化」,莫干山勞教所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的給我非法加期2個月零十幾天。……
我沒讀過多少書,還有很多邪惡的迫害、邪惡的事情我很難用語言表述出來,就是上述文字,也是同修幫我理順修整的。我只想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江澤民殘暴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欺世惑眾,天理難容!
作為我個人,我榮幸能成為一名大法弟子,我要把自己溶於法中,緊跟師父,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