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不轉化,被610的工作人員及陪護大罵、欺辱。610的薛躍錦讓我穿上夏天的高跟鞋,一件毛衣站在外面受凍,而他們卻穿著防寒服監視我。郭天強看我不轉化,把我的胳膊往背後擰、摁著我的頭向玻璃撞去。剎那間,玻璃四分五裂。一塊厚玻璃撞碎了。事後他們卻欺騙賓館的人說:玻璃自己落下摔碎了。
2002年12月11日薛躍錦找到我,說:「只要你寫,『我決裂法輪功』六個字就行。」我拒絕,回答道:「既然煉,我就堂堂正正的煉。」薛躍錦惡狠狠的說:「那你就不要怪我把你送到看守所了。」
2003年12月13日薛躍錦領來新疆石河子公安局許寧東把我送到第一看守所,因為我不配合邪惡之徒的要求,不穿黃馬甲,被惡警陳強戴上腳鐐手銬。我絕食了六天抗議無人性的迫害。
2003年2月中旬,石河子法制科劉俊德非法宣判我一年勞教。我於2003年3月3日,被送到新疆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3月20日我被關押在一大隊十一組。組長王萍是五進監的吸毒人員。2003年11月,我悟到:我是一個修煉人,沒有幹壞事,我不應被關押在勞教所出工勞動。於是我開始罷工。王萍被惡警指使把我摁在床上,用手抓我的臉,我的臉上留下了道道抓痕,腿上也被打的血紫。幹警袁雪琴、曾萍聞聲過來,詢問了事情原因,像甚麼都沒有發生一樣,一聲不響的便走了。
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為達到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目地,從精神上、經濟上等多方面進行迫害,包括不讓家屬看望。在這期間大法學員王麗萍、張秀珍、張鳳娥、寧向華的家屬來看望,卻沒有讓接見。甚至包括新疆伊犁學員李俊梅的兒子從700公里外來看望60歲的母親,也沒有讓他們見上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