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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長春路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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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3日】一次我在集市上散發法輪功真象傳單,被長春路惡警抓住。當時惡警打電話叫來了七、八個警察和他們雇佣的地痞,蜂擁而上,將我抬走,扔上警車,拉到長春路派出所。我被拖到三樓,上大掛,當時是中午,一直被吊到晚上6點多鐘。

一個叫白山的惡警問我傳單哪來的,又問了好多話,我沒有配合他。我知道他是來取筆錄的,我在心裏一直發正念。他一看沒辦法,說放我回家。走到外面好幾個警察把我推上車拉到公安分局蹲了一整夜小號,第二天惡警白山和於廣洪他倆把我提出來取筆錄,我堅決不配合,他們把我送進了第三看守所。當時我已經站不起來了,看守的警察看我這樣子說:我們不收。白山和於廣洪便罵我說:你裝死。他們把我拉到二二二醫院做心電,血壓檢查,結果都不正常,在這樣情況下,他們為了達到迫害我的目地,不擇手段的把我扔進看守所。

當時我心裏想:這不是我呆的地方,我必須馬上出去救度眾生。當天下午,我就頭疼得厲害,這樣到了第5天,吃不了東西,吃就吐,腿還不好使。看守所看我這樣就拉我到醫院檢查說沒有病,可人已經不行了,看守所怕我死裏頭,就給長春路派出所打電話來接人。多次打電話他們就是不來,看守所看我真不行了,就又給長春路派出所打電話,他們才來。當時我是被一個大法弟子背上車的,到船營二醫院時我已昏迷不醒,甚麼打氧氣,掛吊瓶都不知道,到了晚上九點多鐘我醒來時知道有三、四個警察輪班看守,就是這樣我的手還銬在暖氣管子上,手已經腫得像饅頭一樣。當時610政保科的人都來了,他們看我人事不省,怕擔責任才通知家人接我回家。

回家後,學法、煉功身體迅速恢復。事隔一個多月,他們看我身體好了,又到我家強行把我綁架上車後,直接送到勞教所,非法判勞教二年,還說讓我死在勞教所裏。在勞教所裏,我每天都堅持發正念。第七天後,突然腿不好使,心跳加速又倒下了半個月,人已奄奄一息,勞教所便藉此勒索家人說拿錢給我看病,我已被教養一年過,家裏也沒有錢,勞教所看實在不行了,又拿不到錢,才把我放了。

這就是長春路派出所對我迫害的經過。在此我真誠奉勸那些所有對大法、大法弟子犯罪的惡警幹警懸崖勒馬,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長春路派出所:電話0432-488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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