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之心,一意孤行,利用手中權力動用全國的宣傳機器,鋪天蓋地的瘋狂造謠誹謗法輪大法,誣蔑我們的師父,並在一夜之間非法取締了法輪功。我們的煉功點法輪功學員受到610的殘酷迫害,610恐怖組織人員經常來騷擾、威脅我們,利用村幹部日夜監視我們的行動。7.20後沒幾天,610人員、當地派出所及大隊幹部,就登門逼迫我這個60多歲的老太太簽字保證不煉法輪功。
1999年9月,我與三個兒子去京上訪,一到北京就看到到處是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和警車。當時我們想這裏也沒有我們講理的地方,就返回了。回來的第二天,當地派出所得知我們上京,就把我三個兒子關進派出所。我聽說他們被關,就自覺到派出所去講法輪功的真象。最後兩個兒子每人被勒索了3000元,我和另一個實在沒錢,就被送往拘留所關了半個月。
2000年4月底一個晚上,鄉政府派出所突然闖入我家。當時我正在看《轉法輪》,惡警們非法搶走我的書和煉功座墊,把我和我丈夫王長敏一起抓到派出所。他們一邊阻止我不要領著別人煉功,一邊威脅我說,如果不答應上級的要求,就送到看守所看管。我就向他們講真象,並表態不答應他們的要求。他們就氣狠狠的把我倆關在派出所裏。
這幾個警察又到學員王加芬的家大抄,把她的大法書、錄音帶、煉功帶、音響都拿走。王加芬不准他們拿,跟惡警李金波搶書。李金波他用手提包上面的卡子卡王加芬的手,差點兒把她的手指卡斷,痛得她大哭,並從李金波手中掙脫跑了。
聽到我和丈夫被抓的消息,學員王加芬、鄧先華、張瑞玉她們三人就決定上北京上訪,反映大法弟子遭無理迫害的事。她們從晚上12點開始步行,走了五十里路到應山城,搭車前往北京,於三十日到達。「五一節」去天安門。一到廣場,張瑞玉、鄧先華就被巡邏警察發現問她們是不是煉法輪功,她們答應是的。警察就把鄧先華和張瑞玉抓上了警車,拖到附近公安分局審問。鄧先華說我原是個瞎子,高血壓,心臟病都是煉法輪功煉好了,法輪功教我們做好人,我要煉。一個警察踢了她一腳,打了她一拳,又抓住她的頭髮往牆上撞,問你還煉不煉?說完把她們倆拉到一間房子關上門鎖起來。
王加芬一個人跑到天安門城樓上去打坐煉功,被警察發現後,也被抓到分局來了。下午她們被送往孝感地區610駐京辦。安陸市政保科的惡警陳新潤在劫持學員回當地的路上,嘴裏罵罵咧咧的。王加芬講真象,被他打嘴巴,打得嘴直流血,腫得不能吃飯。她們三人在駐京辦被關押了兩天,被勒索生活費每人200元,後被劫持回安陸看守所。
在看守所,一個姓姚的警察要她們把衣服脫光檢查,她們脫掉一套外衣,姚還要她們脫。我就把眼睛閉著,不理他,正說著他突然間暈倒在椅子上不能動。三人知道這是遭報應了。
這期間,學員何正芬、楊和平在去北京的路上也被抓捕送到看守所。610政保科每星期來提審,逼迫我們寫保證以後不上北京。我們都不寫,一直被非法關了三個多月。610沒辦法,勒索家人寫保證,拿錢來領人,王加芬4000元,鄧先華3600元,張瑞玉2400元,何正芬1300元,我1700元,楊和平1800元,這才放我們回家。
到家後聽家人說,我們被劫持到看守所的當天下午,鄉鎮派出所和鄉書記劉宗民來命令槎山村、楊衝村支部書記派人來拆林場的屋。有善心的人不拆。有人說,法輪功是好人,有病煉法輪功都煉好了,法輪功對國家對人民沒有害處,只有好處,要拆人家的屋真沒有道理。江澤民完全是瞎搞,打擊好人助長邪惡。惡徒劉宗民看到有人不動手,就命令說:誰拆的材料誰拿走,多拆多拿。
據家人說,鄉鎮派出所的人怕法輪功學員繼續上北京,就把他們抓到鄉里黨校非法關押,逼迫他們簽字。法輪功學員們一看就知道610栽贓陷害,不簽字也不寫保證,絕食抗議迫害。派出所就強迫他們給幹部的家屬搞奴役勞動,中午曝曬太陽,還逼迫一名學員做青蛙跳折磨。610把學員非法關了近半個月後,又向家屬要錢,每人5000元,先拿先放。學員盛翠蓮、王豔烽說沒有那麼多錢,一次一次被逼迫,後來她們倆被送到拘留所。
還有一名叫施禮英的學員是趙棚鄉人,不屬接官鄉管。接官鄉派出所電話通知趙棚鄉派出所。那裏的所長唐心伍把學員施禮英的兩隻手用手銬銬上,銬了一天一夜不能動彈,等家人送了500元錢才放。2000年12月15日,施禮英發真象傳單時被萬衝村幹部鄧季安發現,當場被打,後來被派出所惡警送到安陸看守所,2001年春被判勞教一年送沙洋勞教。因為施禮英在看守所已被折磨得混身爛得流膿,勞教所不收,返回看守所,又關了七個月身上已爛得實在看不過去。610政保科通知她家裏交1000元放人。2002年4月份她發真象資料再一次被趙棚派出所發現,又把她送到看守所關了四十餘天,因她絕食生命垂危才放回。
2001年7月份,我和王加芬、鄧先華、唐心華、張瑞玉、楊光秀、楊和平、王豔烽共八人去北京,在半路上被鄉鎮派出所綁架回到本鄉派出所。當晚和張瑞玉、唐心華、楊光秀、楊和平、王豔烽六人被送到安陸看守所。惡警陳新潤搜身,其中我的350元和其他人的共一千多元被搜走,沒開條子。
王加芬、鄧先華兩人被留在派出所審問,是誰帶頭主張上北京的?她倆都不說,鄉治安辦的張永福就對她們拳打腳踢,還抓住頭髮往牆上撞,把她們撞得頭青臉腫,逼迫她們站兩天兩夜不許動,不許坐。派出所的人輪流換班看管。惡徒張永福常用一些下流話罵她們,侮辱她們和師父。王加芬身上500元錢被搜走。第三天還是把她們送到看守所和我們關在一起。
610政保科要我們寫保證,我們不配合,全體絕食抗議。到第四天,他們派了四、五個年輕的小伙子犯人來灌食,要我們配合他們,逼迫我們吃喝。我們對他們講真象,並不是我們要不吃不喝,我們法輪功是修善的好人,不是搞甚麼政治,他們這樣打壓我們,我們連講理的地方都沒有,連人權信仰都沒有。我們希望你們不要聽他們的話逼我們。犯人說,我們沒有辦法,他們要我們幹,我們要是不幹他們就打我們,甚至加我們的刑,我們是不情願的。你們要是不吃,我們就要灌。大家都不吃,看守所的人就下令灌。他們把我們抓得緊緊的,按得死死的,把鼻子捏著,用鉗子別開牙齒灌。唐心華的牙齒被別掉了一顆。到第七天灌食時,王豔烽被幾個人捆得太緊,鼻子捏得太死,把她閉得休克過去,送到醫院搶救看守所見她很危險,就打電話叫她丈夫來,強迫她丈夫寫保證,把她放走。
楊光秀她的個子大,這四、五個年輕人全部跪在她身上,不讓她動彈,把她的胸部壓成重傷,她的肺部發炎,吐血、濃不止。醫生檢查說傷勢嚴重,有生命危險,他們怕責任,馬上把她放了。
其餘的人一直灌到灌不進時,就強行輸液,直到奄奄一息才放回來。
2002年陰曆八月十五中秋節,我家來了幾個客人,有王豔烽帶著孩子走娘家,她是我的姪女,鄧先華是我的親家母,聽說我的谷沒有打。本來就是親戚,她們邊來玩,邊來跟我打穀。當時正是10月1日前幾天,大隊幹部一直日夜監視我們,並故意走漏消息說我們在搞集會。派出所趁機抄大法弟子的家。惡徒們把我、張瑞玉、何正芬、王豔烽、鄧先華都送到拘留所關押。王豔烽、施禮英等學員被非法判勞教一年送沙洋。在車上,王豔烽喊「法輪大法好!」惡徒們用銬子打她的頭,到了地點,王加芬的血壓高達200多人暈了過去,被帶回繼續關到看守所。
我和張瑞玉、鄧先華、何正芬四人拘留半個月,被迫交280元「生活費」才放回家。
過了二十多天,要開十六大,在10月31日晚,610黑手們又全面的大抄大抓,把我們點上的大法弟子都在半夜三更從床上拖到地上,從地上拖到車上,把張瑞玉的褲子也拖掉了,還把她6歲的孫兒一起拖到車上抓到派出所,接著把我們又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610要我們寫保證,我們都不寫。我們沒有犯法,是你們非法抓我們來的,我們寫甚麼呢?到第十天,也就是10月10日,惡徒判我和鄧先華、何正芬、楊和平五人勞教一年,把我們全部銬上銬子拉上車送往沙洋。楊和平(男)被劫持到徐州勞教,我們到了沙洋。由於鄧先華在看守所迫害下,高血壓、心臟病復發嚴重,把她帶回看守所又關了三個月。610的人要她的兒子請他們吃喝,到餐館刮了500元才放人。
我們被關押到沙洋勞教所九大隊,開始被關在小黑屋裏,吸毒人員監視看管。由於不「轉化」,我們遭受了蹲馬步,電棍電,銬子銬,不准睡覺,用吸毒人員日夜看守監視,不准說話等迫害。
不管邪惡怎麼樣迫害我們,強制是改變不了人心的!我們在此嚴正聲明:跟著師父正法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