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縣大法弟子孫鳳新,為了向世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被當地派出所非法綁架,並於2001年2月27日被送往瀋陽市龍山教養院,被非法勞教三年。三年中,她經受了肉體到精神的種種折磨。
2001年3月,孫鳳新被關進一個小樓的房間裏,門被鎖上,惡徒長時間讓她蹲著、飛機式蹶著(頭頂著牆,身體彎曲90°,兩手向後翹起)、青蛙式蹶著(四肢著地,兩腿半蹲、半蹶)、壁虎式罰站(鼻尖貼牆、四肢貼牆、垂直站立)、輪番式轟炸(10多個人用書本捲成筒對著她耳朵喊、罵)的精神折磨,多人對她拳打腳踢,她身上被掐得青一塊、紫一塊,惡徒不讓她睡覺,上廁所蹲著走。這次迫害整整10天。
2001年4月,孫鳳新又被罰蹲4天4宿,不准睡覺,惡徒見她睏了就用毛巾蘸涼水擦她的臉,還不時的用大針扎她的人中穴。
2001年6月,唐玉寶叫囂:「就是一塊鐵,也要讓她化了!」又罰孫鳳新站立4天4宿不准睡覺,連床邊都不許挨,孫鳳新被迫害得雙腿粗腫,鞋都穿不進去。
2001年7月,惡人們又強行讓孫鳳新蹲著,還把她的雙手背到後邊用繩子綁上,10多個人摁著她的腿和腦袋,讓她的頭貼地一個多小時,見她還不妥協,又把她拖倒在地上,10多個人有的摁腿、有的壓在她身上,讓她的上身與下身摺疊重合,在這種痛苦的折磨中,孫鳳新的雙腿已站不起來,走路得兩個人架著。惡徒們還不許孫鳳新洗澡和到戶外活動,每時每刻都被人「包夾」(看著)。
2002年4月,因有一大法學員聲明以前的不修煉「保證」作廢,惡警唐玉寶認為與孫鳳新有關,把孫鳳新叫到辦公室拳打腳踢,並惡狠狠的說:就是脫了這身皮(指警服),也要把你……(髒話)
2002年9月,惡人們為了達到強迫孫鳳新放棄信仰的目地,在唐玉寶的指使下,又對她進行迫害,這一次長達36天,前6天6宿,不讓睡覺,看她睏了,就用力推她,後30天每天只讓她睡2個小時的覺,平時不准挨床邊,只准坐小凳,就是這樣也得幹手工活。
因孫鳳新堅定信仰,教養院不准家屬接見,冬天送去的棉褲、棉鞋,夏天才給她。三年裏,孫鳳新不僅遭到種種非人的折磨,還被強迫參加高強度的勞動,每天勞動時間長達12-16小時,可惡警們卻對外謊稱「半天勞動,半天學習。」
這就是當今的中國勞教所,它們就是這樣用「假、惡、鬥」「教育」和「感化」著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