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兒子陳剛原來是加士伯釀酒業北京分公司後勤經理。陳女士說:「2000年6月25日深夜,十幾名警察闖進我家,沒有說明任何理由,把熟睡中的兒子和我抓走。拘留30天後我被釋放,但是兒子卻被送到位於北京郊區臭名昭著的團河勞教所,他在那裏度過了他一生中最黑暗的18個月。
「為了強迫我的兒子放棄他的信仰,勞教所的警察對他進行了慘無人道的酷刑迫害,每天只有2-4小時睡眠,有一次他們連續15天不許他睡覺,只要他一閤眼,就會遭到拳打腳踢。
「警察還用幾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他身體的敏感部份,例如頭、頸、胸部等等,被電擊處皮肉燒焦,全身猛烈顫抖,整個身體彷彿被放在火中烤,彷彿被毒蛇叮咬。有一次,警察指使同室十多名犯人毒打他,使他的臉都變了形,然後把他的腳和腿緊緊地捆綁起來,把兩隻胳膊捆到背後,再把他的脖子和腿緊緊地捆在一起,使他幾乎窒息,然後把他塞到床底下,在床板上坐上人,使勁往下壓他的背,當時他感覺他的骨頭都要斷裂,這以後他有兩個星期不能行走。另一位名叫魯長軍的學員在這種同樣的酷刑後癱瘓了。
「我的兒子遭受這一切,只是因為他修煉法輪功──這個帶給他健康身體和幸福生活並教他做好人的功法,只是因為他要堅持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
常見的酷刑包括:多根高壓電棍同時長時間電擊(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裏放電,電擊胸部、腋下、乳房、陰部等等);在暴打的同時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頭以圖後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五馬分屍式」毒打(就是把人的四肢向四個不同方向拉開,越拉越緊進行毒打,整個人痛得像被撕開一樣)、兩腳倒掛懸空毒打、鞋底打臉、木棍鐵棍暴打;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銅絲擰成的、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橡膠棍、狼牙棒;形形色色的手銬、腳鐐、背銬、紮鐐子(手腳銬在一起、不能行走、吃飯、上廁所都不能)、「煙桿銬」、「狼牙銬」;地牢、水牢、大糞池、死人床、坐板、蹲小號、坐鐵椅子、坐老虎凳、超長時間軍蹲;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用針扎十指、鼻子點濃酸;對絕食抗議者進行懲罰性灌食、故意將灌食用的膠管從鼻腔插入進行折磨、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摻入少量水的大鹽、灌刺激性藥物、灌大糞湯、一日多次強行灌「食」(很多絕食多日的大法弟子在強迫灌食中被迫害致死,很多被粗暴地將塑料管插入氣管造成嚴重傷害),有的絕食者還被上腳鐐、上死刑床、關嚴管室;冬天往頭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數伏炎夏在太陽下暴曬;不讓大小便;性侮辱、把婦女關入男牢作為懲罰、強迫懷孕婦女流產、強姦;關入精神病院或戒毒所、注射和強迫大劑量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用減刑等為誘餌利用刑事犯和叛徒虐待大法弟子,此處難以一一盡數。
(照片由「法輪功之友」協會提供)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15/47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