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補充公布河北省景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關責任人的部份惡行:
趙明磊,原籍衡水市棗強縣人,原任景縣縣委書記,現任衡水市副市長,此人是在景縣大地上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首要責任人。每一次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迫害,都是在趙明磊及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責任人縣委辦公室主任吳學普、原政法委書記句兆坤、公安局副局長楊文莊的策劃下進行。其中,
一、2001年1月19日(人們正準備過農曆年)對23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勞教,就是趙明磊及句兆坤、楊文莊等採用給景縣各鄉鎮下指標、名額的手段(有錄音為證,作為其迫害證據交法網恢恢)進行的
二、在景縣辦所謂「法制學校」,被非法綁架來進行邪惡洗腦、毒打、體罰、經濟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遍及全縣各個鄉鎮。
三、指使、縱容全縣的公檢法系統、各鄉鎮黨委及政府私設公堂,對大法學員非法抓捕、拘禁、毒打、體罰、非法巨額罰款、抄家(甚至把學員生產資料如耕牛、拖拉機等都非法沒收、拍賣),節假日肆意騷擾大法學員及學員家屬、親屬。
四、趙明磊為保住自己的官位,阻止法輪功學員依法上訪,在所謂「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的「上級指示」下(當時的株連政策是:地方上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人數達到某數,即將該地主要負責人就地免職,江澤民的這種邪惡招術,實質上是利用那些官員保自己官位的自私心理將其逼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犯罪的境地),在北京天安門設立「辦事處」,專門等待景縣來北京依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綁架以及用大額現金從天安門惡警手中「贖買」上報的名額,(此舉蔓延到各鄉鎮都在北京設立所謂辦事處,綁架本鄉鎮進京上訪學員),綁架到本地後,再向學員巨額非法罰款。
五、1999年前後,本來在與地方勢力的爭權奪利中陷於進退兩難境地的趙明磊,卻出賣自己做人的起碼良知,利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借鎮壓法輪功學員邀功請賞,爬上衡水市副市長的位子(景縣是衡水市的下轄縣)。
李貴生:
1999年10 月27日,大法學員辛秀雲去北京依法上訪,被非法綁架回景縣公安局後,兩惡警讓她蹲馬步,用腳踢,在地上拽著頭髮往牆上碰。李貴生讓辛秀雲交出身上帶的錢,說是加在「罰金」裏,最後400元左右的錢不但沒加,還又向家人勒索2000多元,還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
2001年農曆7月12日2點多,李貴生、房春生、張華勝、劉志軍,到德坡村欲非法綁架大法學員潘根新,晚上又重回潘根新家到處亂翻,造成潘根新流離失所。
溫城鄉大法學員杜紅彩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24天,公安局張華勝向杜紅彩家人勒索現金2000元、雲煙一條、300元飯錢,看守所又勒索900元才放人。第二次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時,公安局再次向他家人勒索1400元錢。杜紅彩第三次被關進看守所40天,在這期間政保股提審她,李貴生把杜紅彩銬在樓道的窗戶上,並罵罵咧咧,房春生把銬子銬在她的左手上,來回頓,銬子都勒肉裏去了,還是來回頓,勒的左手好多天都抬不起來
1999年9月份,李貴生等人以交所謂「保證金」為名,勒索劉集鄉大法學員張勝利現金1800元。
於學光:
2000年8月份,劉集鄉大法學員張勝利因去北京依法上訪,被劉集鄉派出所所長許峰接回後送到景縣公安局,後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在看守所因絕食抗議非法迫害,被看守所所長於學光以及幾個惡警毒打後給上「背銬」數小時,折磨的死去活來。在看守所,還遭刑事犯人毒打(景縣看守所「牢頭」、「獄霸」一貫橫行無忌,是甚麼人的唆使和默許?)。
於學光對來進行探望的溫城鄉大法學員杜紅彩的父母收取兩條雲煙才讓接見。2001年1月19日早晨4點,看守所值班人員把大法學員叫醒,讓他們收拾行李,強行把他們23人推上車,為防止他們逃跑,把他們倆人銬在一起,行李也沒讓他們帶走,剩餘的錢也沒給,行李至今沒給(討要幾次都沒給)。
陳永東2004年2月在景縣看守所遭野蠻灌食。
城關鎮:
補充公布城關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責任人及其部份惡行:
現任派出所所長:高風嶺(即第二號公布的「高××」)、城關派出所任福順(即第二號公布的「任××」)、城關鎮610負責人郭愛華。參與者:趙玉娥(即二號公布之「趙瑞娥」)馬洪新(即二號公布之「馬三」),景縣城關鎮馬莊村人。
一、2000年11月份,城關鎮4、5個人到大法學員王秀傑家,逼迫她交2000元保證金。威脅不交就開走拖拉機,結果把王秀傑綁架到鎮政府,參與者有吳志庭、趙玉娥、馬洪新,抓人時,王秀傑的婆婆被嚇病,王秀傑的兒子到鄉政府告訴她說:「我奶奶病了,住院了,我爸爸的藥吃完了。」王秀傑一聽就急著要走,趙玉娥抓住不讓走,吳志庭、趙玉娥,馬洪新商量後,把王秀傑兒子徐建峰扣在鎮政府作為人質,才放王秀傑回家照應一下。第二天其弟徐洪剛交吳志庭、馬洪新400元錢才放人。
二、2002年8月20日,城關鎮派出所所長高風嶺、610郭愛華帶人到趙樓村越牆進入大法學員李瑞蘭家,欲行非法綁架,因李瑞蘭外出探親而未得逞。
三、2000年7月,鎮派出所無辜把大法學員辛秀雲在繭站非法關押15天,索要現金200元。2000年10月份,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回景縣後,在看守所被關押一個多月,非法審問中,有衡水兩個惡警,其中一個叫李海濤的,因辛秀雲不配合邪惡,胖惡警就用書本打她的臉,擰耳朵、頭髮,讓她跪在地上;後來站起來還是不配合邪惡,被胖惡警用腳踢得跪在地上,嘴裏還罵罵咧咧,在地上跪了兩個來小時,最後吳志庭、馬洪新二人讓拿200元錢才放人。2000年臘月某日晚上,鎮派出所得任福順、姓陳得等4、5個人,把辛秀雲騙去,說填個表就回來,結果填完表把她關押了三天,把她銬在椅子上過夜,最後勒索現金1000元才放人(仍是馬洪新、吳志庭收的)。2001年2月左右,縣裏辦洗腦班,鎮610人員讓其家人拿了1500元現金,並逢節假日就到家中騷擾,其丈夫被他們鬧的精神都不正常。有一次人家回娘家,他們竟追到人家娘家監視。
四、2002年8月某日,城關鎮派出所610人員凌晨4點多就到徐莊村,翻牆入院、砸壞門鎖,將只穿短褲、背心、光著腳的大法學員張立茹強行綁架,有人怕她呼喊還用手捂她的嘴。綁架到衡水洗腦班後,被迫害的出現生命危險,洗腦班幾次催促城關鎮,他們才把人接回來。
五、大法學員劉春林,24歲,景縣城關鎮南關南村人。98年5月份得法,修煉後身心健康,受益匪淺。
因於2000年6月份進京上訪,被縣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個月,並非法罰款1300元。2000年12月6日,再次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勒索生活費150元。2000年臘月某日,被派出所王佔祥為首的五個人騙進派出所非法拘禁6天,又被送進縣看守所,兩天後,被政法委書記句兆坤、公安局副局長楊文莊非法判勞教兩年,臘月25被兩個惡警秘密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
楊文莊、句兆坤封鎖消息,致使23名被非法秘密勞教的大法學員的家屬四處奔跑打聽人的下落,都無心過年。過了春節,大法弟子家屬紛紛向公安局要人。討要被看守所扣押的被褥時,看守所所長於學光不但不給,還威脅大法弟子的家人,要勒索大法弟子的錢財,大家只好重新做了被褥衣服送到石家莊勞教所。楊春林的家長等到勞教所接待日去看兒子時,發現孩子已經被勞教所的惡警折磨的骨瘦如柴,不像樣了。整天幹體力活、髒活、累活,夜裏不讓睡覺。電棍電擊、橡膠棍擊打,罰蹲、 罰站、關小號、不讓去廁所、上繩、坐老虎凳……等等酷刑。受盡百般折磨。惡警還指使犯人迫害大法弟子。致使楊春林身心遭受嚴重傷害。
六、2002年2月4日,城關鎮610、派出所人員到徐莊村大法弟子王金明、張立茹(夫婦)家進行非法搜捕的更詳細情況:
早晨5點多,由村支書張國明帶領城關鎮610、派出所人員帶著手銬子就到王金明、張立茹家叫門,王金明、張立茹問他們是誰,幹甚麼,他們蠻橫的說:「派出所的,開門!」欲行非法綁架,遭王、張夫婦二人抵制,沒給開門。其時因叔父的喪事回家的兄嫂王金陵、辛明茹夫婦(大法弟子)也在家,辛明茹也在院裏譴責他們。(其叔父2月2日才出的殯,3日晚才請了村子裏幫忙的鄉親吃飯)。
天亮時,王金陵經東鄰越牆而出時,被馬洪新(馬三)發現,隨即招來一幫公安追捕,王金陵騎上鄰居的自行車向村裏騎去(王金明家在村子東頭),公安隨後乘警車在村裏追趕,王金明趁機脫離了惡警的圍困。王金明、王金陵最後在徐莊絕大多數善良百姓的掩護下,才得以走脫,倖免迫害。村裏有公安尋找,村邊路口有人把守,警車又回王金明門口時,張立茹上房揭露邪惡暴行,告訴他們:今天你們如果非法進我院子,我就跳下去!引來大批村民圍觀,鎮610人員又招來縣公安5輛警車、20多人。中午,辛明茹在院裏聽到公安威脅前來說話的鄰居,站在拖拉機上一看正是特務房春生,便對他進行了嚴正譴責和痛斥,直到下午,邪惡因自知理虧,不敢強行非法進院子,才只好讓一個態度和善的公安前去說明情況,說「就是看看」,商量「是否可以讓一個婦女進去看一下就走」,因沒鑰匙,才讓這個公安翻牆進院各處仔細查看,並無異常,又從牆上翻出,他們連鄰居院子也翻了個遍。最後一無所得,草草收場。他們就是這樣無辜地肆意迫害大法弟子,從來不講甚麼法律。
溫城鄉:
一、打人兇手:李玉生、葛樂、劉國良、王志強、張新軍、劉長春
2000年7月14日,沈志爻村大法學員季金榮和趙永峰、王景瑞、王愛平、王藏岩、王藏起進京上訪,7月19日,被鄉里和村裏幹部接回鄉里,被葛樂用拖鞋底狠勁抽打面部,後又送縣進看守所。
遭非法關押半月後,又被葛樂接回鄉里並非法罰款,同時關在鄉政府的大法學員還有,李麗英、李新華、王永利,在被關押的第二天,逼迫他們蹲馬步,站不住就打,葛樂和一個叫「小張」的拿一根兩米來長的棍子,使勁打季金榮的雙腿,季金榮被打的坐在了地上,葛樂抓住季金榮的頭髮往上拽,第二天早上,季金榮的褲子被血跡粘在腿上,那天晚上9個大法學員都遭到了殘酷迫害。第五天,季金榮嘔吐不止,她丈夫晚飯後來看她,在院裏說話,劉國良領一夥人來對大法學員王愛平、王藏岩、王藏起、王景瑞、李麗英,進行侮辱、漫罵、毆打。季金榮因其丈夫在場,才免遭此劫。其丈夫也因此而親眼目睹了他們的無恥暴行。他們每次打人都怕人看見,把大門關上。
此後,這些學員常遭鄉里非法關押,2000年12月底某日,劉國良帶人闖入季金榮家,讓她到縣鄉里去,遭拒絕並譴責他們私闖民宅犯法,他們不由分說把季金榮強行綁架抬到車上,當天晚上被非法綁架的還有:王愛平、王藏起、王藏岩、趙永峰,他們進行了絕食抗議,季金榮絕食四天才被放回,
二、大法學員王愛平進京上訪被鄉政府接回後,被葛樂等4、5個人毒打,臉被打的青紫,眼睛腫的幾天看不清東西,把磚立起來強迫她跪在上面,被惡人們一次次踢倒,最後用繩子將兩隻手倒背緊緊捆在床頭一晚上。
三、大法學員王藏岩,在鄉政府被非法關押時,遭劉國良一夥打罵、逼蹲馬步,抽打臉、拳打腳踢。
四、2000年7月14日,大法學員王藏起,正在地裏勞動,突然鄉里來了一輛車,下來幾個人,有人說到鄉里去一趟,遭拒絕。被非法強行綁架到鄉里,給她帶上手銬,關在派出所裏,還把她銬在桌子上,直到晚上家人交200元錢才放她回家。第二天她和5個學員進京上訪,在那裏吊了一天一夜,又被關押在景縣看守所半個月。並讓家人交1500元現金,又被關到鄉政府。李玉生的打手們,到晚上故意喝醉酒,打大法學員王景瑞、王愛平、王藏起、王藏岩等人,王愛平被打的渾身是泥土,打人者怕別人看見,便讓她把衣服上的泥土洗掉,濕著再讓穿上,他們狠毒的打王愛平的臉,打的都認不出是誰來了。還讓王愛平跪在立著的磚上。
學員劉懷生沒進京上訪,也被鄉里罰款2000元。
五、2001年3月某日晚上,以葛樂為首的一夥人,來到季金榮家,對其丈夫說,讓她到鄉里呆兩天就回來,沒甚麼事,放心吧,把季金榮、王藏岩、王藏起在鄉里關押幾天後,在家屬不知道的情況下,送到了景縣洗腦班進行迫害。期間校長辛長友多次打電話叫鄉里到家要錢,並多次打電話給季金榮的大哥進行騷擾。在季金榮遭非法關押的兩個多月裏,鄉書記李玉生、劉國良,經常到家威逼要錢,儘管季金榮的婆母經受不了打擊而病倒在炕,他們也不放過。李玉生還威逼其丈夫:你還要媳婦嗎?要你就賣牛交錢。
六、1999年7月22日,鹼場村大法學員王永利和妻子葛春娥去北京依法上訪,鄉里去接他們時,卻從他家人那裏要了800元錢說當車費,他們又讓家人交2400元錢,才把葛春娥放回家。交錢時無任何收據。王永利回來的當天晚上,鄉里的5、6個人,對他拳打腳踢,還讓他蹲馬步折磨他,其中有張寶明打的最嚴重,葛樂在旁邊還嚷:打死白打!兩天後,把他送看守所關押,後來又向家人勒索2800元錢才放回。
2000年7月25日鄉里對數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禁半月之久,還特別把王永利和其他幾位堅持不放棄信仰的學員關在一間曾當過羊圈的屋子裏,又正是夏天,惡臭難聞。某天晚上有劉國良、葛樂負責讓打手們對王永利進行毆打,還脫下鞋,用鞋底抽打他面部,打的他鼻孔出血,他們還把王永利用繩子雙手倒背捆著,有人摁著他,有人站在旁邊的爐子上拽繩子折磨他,後又讓家人交1000元押金才放他回家。
2001年2月份,鄉里開車把正在衡水上班的大法學員王永利接回直接送到景縣610辦的所謂「法制學校」進行迫害。並把在鄉里的1000元「押金」當作伙食費。
七、景縣溫城鄉李新華,98年有幸得大法,得法前身患重病,每年藥費幾千元,身體虛弱,自從得法後身體健康疾病全無。99年秋,在家被溫城派出所秦峰一夥闖入家中,非法綁架到派出所,戴手銬,威逼、勒索、騙取家人5500多元現金才放人,沒有任何手續。2000年7月17日,在家又被溫城鄉政府來人帶走,關押一個月之久,關押期間被葛樂一夥再次對李新華、李麗英、王永利、杜永芬等人進行迫害,讓每人站馬步,如果站累站不穩,便用笤帚把抽打,用手打臉,直打的嘴角出血,腿被打傷,不能站立為止。
2000年7月17號左右,葛樂等人對大法學員張雲貞、張雲起拳打腳踢,用巴掌打臉,直打的二人鼻口出血,不能站立。對女學員也不放過,葛樂用手打李麗英、杜永芬的臉,甚至用皮鞋踢杜永芬的臉。
八、99年7月20日,趙永峰依法進京上訪,22日被拉回鄉政府,晚上書記李玉生帶領十幾個人強迫他放棄修煉,讓他蹲馬步,蹲不好就打,23日把教育上幾個煉功的老師和三個黨員,一起關在一間屋子裏,一連關了10天,並罰了趙永峰和他妻子共1000元錢。2000年7月14日,趙永峰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上因他大喊「警察打人了!」「法輪大法好!」,被天安門惡警毒打後被帶到駐京辦,16號在駐京辦被景縣公安局負責人毒打,並把他和另一學員銬在暖氣管上,17日被拉回鄉政府。鄉書記李玉生下令,葛樂帶領張新軍等人,用腳踢他胸部,用拳頭打他,讓他跪在臉盆上,用拖鞋底狠抽他的臉,李玉生從旁邊人身上拿下一條腰帶,狠抽他的臀部,足有20幾下,紅腫一直持續了半個多月。而後把他送進了看守所。大約在7月25日,縣公安局看守所,讓家人拿了2900元錢(公安局2000元、看守所據說是600元,而負責接人的葛樂、本村支書、村長卻向他的家人要了900元。)把他們拉回鄉政府不讓回家,晚上葛樂帶領幾個人整治趙永峰,先讓他跪在地上,打他的臉,接著又讓他頭朝下貼牆倒立著,然後讓他蹲馬步,蹲不好就打,最後葛樂氣急敗壞地用煙頭燙他的手腕和脖子,手腕上至今還有燙的疤痕,並給他要了50元錢,說是飯錢(實際趙永峰只吃了一頓)。折磨的他沒了一點力氣,才讓他回屋。第二天早飯,被關押的學員開始絕食抗議迫害,書記李玉生、鄉長王志強,讓趙永峰在太陽地裏蹲馬步,蹲不好,就用竹棍打他後背、腿等處。下午三點多,縣文教局副主任邢顏春把趙永峰拉到了文教局,並對他冷嘲熱諷,讓他在文教局大院裏拔草、打掃垃圾。關了十多天才讓回家。鄉政府扣了趙永峰5個多月的工資2600多元,不給安排工作,之後一個多月,讓大法學員一天兩次到鄉政府簽到。9月底,鄉政府又把10多個大法學員關押3、4天。元旦前,鄉政府又把趙永峰等幾個學員關押4、5天,2001年1月17日晚,鄉派出所兩個民警,把趙永峰騙到派出所,又騙到看守所。1月19日早晨,包括趙永峰在內的23個大法學員秘密送到石家莊勞教所非法勞教。其中趙永峰被非法勞教2年。大法學員拒不簽字,公安局副局長楊文莊一一代簽。趙永峰等在勞教所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
九、大法學員杜紅彩,於1999年10月26日依法進京上訪,被帶回鄉里後,鄉書記李玉生和司機開車送進縣看守所,並向杜紅彩家人勒索100元錢。
北留智:
北留智鄉副書記 鄭學軍
原派出所所長 劉明春
原派出所指導員 趙振平(現任安陵鄉派出所所長)
鄉政府工作人員參與迫害者:
高朋(原籍杜橋鄉高辛店人)
封永勝(原籍廟鎮鄉西營人)
蘇慶喜、張海龍
一、2002年8月份,北留智鄉副書記鄭學軍,帶領封永勝、劉明等人和縣公安局劉志軍等人一起,將正在縣城賣雪糕的北留智鄉德坡村大法學員潘根新非法綁架到衡水洗腦班,在洗腦班遭劉明和封永勝的毒打。
二、趙振平曾帶領一人到潘根新家恐嚇其家人,並勒索現金500元,沒給任何收據,當時村支書王書才在場。
三、毒打王根生的其中有劉明春。
四、孫連平,女,27歲。河北省景縣北留智鄉辛宅村人。1999年10月份,因修煉法輪功北北留智鄉政府非法拘留15天,在這期間受盡酷刑,在鄉書記周瑞興、鄉長王萬紅指使下被毒打。打人者有鄉工作人員劉明(安陵鄉人)、高朋、蘇慶喜,給她戴手銬、逼迫她蹲馬步,不讓睡覺、不讓吃飽,被折磨。在2000年12月1日,因去北京上訪,被便衣綁架,在12月3日被景縣公安局接回本地,在鄉政府書記周瑞興指使被打後,送到景縣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她在裏面多次向看守所所長、公安局政保股股長講我們是被迫害的,並用絕食的方法抵制迫害,結果他們不聽勸告,繼續作惡。2001年1月19日,被非法勞教2年。在勞教所遭到殘酷迫害。
劉集鄉:
一、大法弟子王秀明,景縣劉集鄉高榔頭村人,因體弱多病,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身體健康。
99年7.20後,進京上訪半路被截回,在劉集鄉刑警隊被非法拘禁4天,以後又多次被鄉政府騷擾。2000年7月,被鄉政府非法關押兩天後,送景縣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同年8月,因進京上訪,被景縣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家屬被鄉派出所勒索500元。2000年12月26日,再次進京上訪,鄉鎮府知道後,鄉610王晨雨帶領打手陶立春、劉洪文等10多人去抄家,並劫持家屬趙連臣(也煉功)到鄉政府,抄走了拖拉機,牽走了耕牛,她的兒子因阻擋不讓開走拖拉機,被王晨雨、陶立春、鄧曉陽等大打出手,當即頭上就被打出一個大包,並狂言「誰阻擋就把誰帶走」(後大牛被非法拍賣,拖拉機第二年春用2000元錢才贖回)。王秀明被非法抓捕並帶回鄉政府後,連續三、四天被王晨雨、陶立春、鄧曉陽等惡人輪流毒打,王秀明因被打,被逼逃出鄉政府大院,流離失所。同時,大法學員葉風芹被王晨雨用手打臉,把鼻子打破,被鄧曉陽用拳頭暴打。
2001年1月,被鄉政府騙去縣看守所,被秘密送石家莊勞教所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遭受非人的殘酷折磨,使她在精神和肉體上遭受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五個多月後因身體被折磨的嚴重損傷,保外就醫被送回家中。2002年元旦前,被縣公安局治安股闖入家中,搶走VCD一台,又把她綁架到縣看守所迫害,絕食抗議8天後才放回。2002年9月,鄉610王晨雨帶派出所姓張的所長等人,闖入她家中,綁架她和家屬趙連臣到鄉政府的大會議室裏,在眾目睽睽之下,鄉長露出邪惡的面目,王秀明、趙連臣因堅持信仰遭受毒打,王晨雨讓王秀明跪在磚上,並被王晨雨打幾個耳光,還說:「把你腿給整斷!送衡水洗腦班!」被勒索人民幣2500元後,送衡水洗腦班進行迫害。在那裏,幫教用謊言欺騙,惡警用毒打威逼,逼迫王秀明寫背離「真、善、忍」的保證書,還用1米長的木棍毆打,讓她踩大法創始人的畫像。由於她不配合,氣的惡警把心裏話也說出來了:我們也不願意管法輪功的事,是江澤民這個老惡棍非叫我們這樣做。23天後,送回鄉政府,因仍不放棄信仰,被王晨雨、鄉長張××毒打後,被書記張保順指使,又送回衡水洗腦班,在衡水又送石家莊勞教所,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10個多月並遭毒打,被折磨成帕金森綜合症,送回家裏。
二、2003年11月份,鄉派出所周健(劉集周八村人)等二人到趙莊村逼迫大法學員趙寶田「滾手印」,還勒索所謂「手續費」30元。
三、2000年12月底,劉集鄉高榔頭村大法學員田金月依法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毒打,在永定門派出所,惡警讓只穿給扯掉袖子的秋衣,往身上澆冷水,並逼迫她趴在水泥地上,三、四個惡警在身上踩。被鄉書記張保順接回劉集鄉的路上,張保順勒索50元錢,回來後被王晨雨、王景良、劉洪文等用尺板子毒打,被非法關押十幾天,臨走時又被王晨雨等人毒打。在鄉里被非法關押和毒打期間,大法學員田金月、張桂貞、李海軍、葉鳳芹等被鄉長申建國帶人把身上現金全部搜走。
四、99年10月份,派出所所長許峰等人到衡水將在衡水打工的劉集鄉候莊村大法學員張勝利強行綁架回來,非法監禁十幾天,並勒索現金500元。每到他們所謂的敏感日,鄉政府就派人到家進行騷擾,使家人遭受極大痛苦。2002年9月某日,王晨雨帶派出所所長張××到張勝利家以「問事」為由,強行綁架到派出所進行毆打,並非法拘禁在鄉會議室4天,期間不斷遭王晨雨、張××、鄧曉陽毒打,最後還非法罰款500元。
梁集鄉:
石立芬,梁集鄉孫鎮南街村人,於1998年修煉法輪大法,身心獲得健康,身上多年疾病消失,心性得到很大提高。2003年徵兵,梁集派出所以她修煉法輪功為藉口,不讓石立芬的姪子參軍,並讓她寫不煉功的保證。因沒有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其姪子在各方面都合格的情況下被取消參軍資格,還扣上有政治問題的帽子,致使石立芬兄妹反目成仇。這都是邪惡的江澤民迫害造成的。
99年7.20,西蘆村大法學員柳立起、於秀坤與孫鎮南街大法弟子李秀英、小莊大法弟子王領去北京上訪,被景縣公安局非法抓捕,並非法拘禁在梁集派出所,每人罰款200元。在景縣公安局被每人罰款2300元。
夏莊魏淑霞,99年依法進京上訪,被梁集鄉派出所非法罰款200元,2001年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並被梁集派出所向家人勒索2000元現金 ,還進行非法抄家,把彩電、錄音機、煤氣罐、圓桌、椅子、打氣筒等抄走。在景縣洗腦班被罰款300元。
2001年春,句莊大法弟子魏淑珍,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回景縣後,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0多天,期間鄉政府非法罰款2000元,縣公安局長劉坤芳收受家人現金1000元。
梁集鄉孫鎮南小莊大法學員劉淑青,1999年8月期間,梁集派出所下「傳票」讓她去一下,一共傳去了四個人,另有王鳳茹、楊萬嵐、劉海茹,其三人當天被放,而劉淑青被非法關押7天後才放人,並被非法罰款700元整,交給王蘭峰。1999年10月,鄉派出所晚上派車抓人,有曹××和幾個人把劉淑青從家中綁架走,說辦甚麼學習班,關押十幾天後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每天菜湯和窩頭(早晨1個,中午、晚上各兩個),很少吃饅頭。就這樣卻每天收30元生活費,關押一個月後放人,家人被勒索所謂「生活費」1000元,交給看守所所長於學光。公安局政保股趙明廣收2400元「罰款」。其中不算家人送禮。在這期間,每到所謂的「敏感日」,鄉派出所一夥人就到她家騷擾。2000年元旦期間,劉淑青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綁架進景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罰款4000元,交給政保股張華勝。1000元交給看出所所長於學光。2001年春節來臨,派出所所長宮守營,副書記史立忠、隊長趙子龍、所長王慶豐,到劉淑青家騷擾。2001年3月份晚上9點多鐘,鄉派出所王蘭峰和幾個人把劉淑青從家中帶走,說是辦學習班,關押一個月後又把她送往敬老院,到那裏後沒地方住,才把她來回來放回家。罰款150元交給隊長趙子龍。2002年7月份,鄉派出所隊長趙子龍、馬金明、陳××,到劉淑青家說史書記讓她去一趟,有點事。遭抵制,又在有正義感的鄰居阻止下,他們才沒把人帶走。每次「敏感日」到她家騷擾,兩個不懂事的孩子就 被驚嚇的好多天兩眼發呆,給家人帶來難以言表的精神創傷,經濟上也遭到極大損失,生活遭到嚴重干擾。
孫鎮南小莊大法學員高桂智,2001年11月份因發放真象資料,被小曹莊馬金明的兒子發現告知馬金明後,被非法罰款1000元。
99年11月5日,梁集鄉派出所王強、李長青闖入萬莊法輪功學員萬文龍家,勒索現金500元。
2003年,農曆正月24,梁集鄉派出所將在楊莊學法的萬莊學員萬厚義綁架到景縣看守所,並對萬厚義非法罰款4000元。
依法進京上訪的大法學員白玉珍、萬忠明,分別被梁集派出所非法罰款400元。
惡報實例:梁集鄉萬莊萬雙存,村裏寫上大法標語他就抹,貼上真象他就撕,在2002年被一翻斗車把腿軋折,骨盆軋碎,至今大便不能蹲下。
王謙寺鄉:
1、孫莊大法學員孫春義,1999年7月20日進京上訪被劫持回鄉政府後,遭鄉派出所馬金恆、陳國明(龍華西蘇古莊人)、付文忠(鄉政府人員)等人毒打。
2、大法學員王靜、劉金強,99年7.20上訪被劫持回鄉政府後,遭張彥升(王謙寺鄉東梁村支書)等人拳打腳踢。
3、大法學員朱淑娥帶領孫春義的母親去探望被非法關押在鄉政府的兒子時,派出所副所長彭風潮(龍華鎮彭村人)竟欲非法扣留朱淑娥。
4、1999年7月20日後的幾天,張彥升向孫金強的哥哥孫金生索要三條紅河香煙給彭風潮,彭風潮、孟××讓請客兩次。
杜橋鄉:
1、杜橋鄉派出所所長曹福田,多次穿至大法學員劉志剛親戚家,參與非法綁架,並勒索現金近萬元。恐嚇該親戚,還逼迫其請客數次,還非法扣押一個大法學員的摩托車。
2、2002年5月底,前杜橋派出所所長(現任王曈鎮派出所所長)和馮新民帶人闖入景縣縣城西市場大法學員崔榮芬家非法綁架,崔永芬抵制迫害,結果被他們幾個人連拖帶拽,以致崔永芬的襪子磨破、腿摔傷、鞋子不知去向,強行綁架到公安局政保股,當天被曹福田送景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崔絕食抗議23天後,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釋放,出來時身體極度虛弱。
3、2003年7月26日,杜橋鄉派出所新任所長張少民和馮新民帶人再次非法抓捕大法學員崔永芬時,崔的兒子問他們有沒有手續,張少民說:沒有手續。崔的兒子說:「這不符合法律手續。」張少民竟說:「甚麼法律!我說的就是法律!」當天,崔永芬被綁到景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安陵鄉:
1、2003年秋,安陵鄉派出所所長趙振平帶領不法人員到陳村非法搜集大法學員的筆跡、指紋,把只有對在押犯人才搞的東西,拿來對待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讓其「滾手印」(即10個手指正側面、手掌印),寫簡歷取筆跡。還非法勒索每人所謂「手續費」30元(真正的犯人也沒有取指紋收錢這種說法),明目張膽執法犯法,欺負老百姓不懂法律。
2、2003年12月26日晚8點許,安陵鄉派出所所長趙振平帶隊,一行7人非法闖入大法學員陳永東家,遭陳永東母親責問,公安說有搜查證,並問幾輛車子、電話號碼及陳永東的去向,隨後他們翻箱倒櫃,抄走大法書籍、錄音機及真象資料,又「蹲坑」到12點才走。
3、為進一步講真相,對趙振平進行挽救,勸其改惡從善,陳永東不計個人安危,毅然於2004年農曆正月十六晚6點多,去了位於景縣縣城北老景阜路旁的趙振平家,竟被其舉報,遭非法秘密綁架。失蹤三天後,多方查找,經給趙振平家打電話才以於證實,現關押於景縣看守所。據傳出的消息,陳永東被打的臉上青一塊紫一塊。(誰打的?是否趙振平?我們當然要追查到底。)在規定時間內不通知家人,違反辦案制度。(是否有藉機報復之心?)陳永東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遭看守所野蠻灌食迫害。有消息說,現公安局已經整了陳永東的「材料」移交景縣檢察院,企圖對陳永東進一步迫害。
連鎮鄉:
派出所原所長句慶森,非法關押多名大法學員,並非法罰款。
1999年10月,句慶森和他兒子,連鎮派出所另一人和其兒子四人,到大法學員張書坤家,騙張書坤說有事,騙到派出所後問有甚麼事,句和同伙不理睬,派人到家叫家人拿錢來換人,不拿錢不讓走(說甚麼也不行,就是要錢),家屬交500元錢才放人。連鎮派出所工作人員經常到大法學員家騷擾,逼迫填這表那格的,給本人和家庭帶來極大痛苦,拿了錢開了一個白條,一會又要回去了(句慶森已病死)。
註﹕文件中用詞「主要責任人」、「責任人」、「參與者」、「打手」、「打人兇手」、「惡警」、「惡人」是根據所其迫害法輪功中具體事實、行為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