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曾慶芳自述因修煉法輪功而遭迫害的事實。
99年,我為了說一句真話去了北京,卻在成都火車站被當地鎮政府書記鄭貴華和派出所的警察曾軍等,還有地痞流氓江發全等一群打手,非法抓到彭縣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在看守所,所長對我和同修劉幫秀進行了非人的折磨,他們不僅對我們使用刑具,銬手銬,而且那裏的警察對我們肆意的誹謗、咒罵,在我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非法判我們兩人勞教兩年,罪名是所謂的「非法集會」。
在四川省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我們受盡了勞教所吳所長、教育科長李志強、七中隊隊長李坤榮(人稱「老李隊長」),以及李軍、張小芳等惡警的折磨,還有勞教所護衛隊男惡警非人的酷刑折磨,電棍電、皮鞭打,皮鞋踢,關小間,坐水牢,用帶血的衛生巾塞嘴,用手銬吊在鐵門上或用繩捆綁在樹上,強迫坐軍姿,在太陽底下曝曬,整個臉等曬黑了,眼睛不准閉,腳不准動一下,否則拳頭、耳光馬上就打過來。還讓我們面壁站,坐軍姿,從早坐到晚,做下蹲運動,用手抱頭,兩腳並攏,一做就是幾百次到一千多次,直到累得暈倒在地上為止。
七中隊隊長張小芳,也是原一中隊隊長,在一中隊時,專門挑起其他勞教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大熱天做工要做十六、七個小時,經常幹通宵的活,回來還不給水洗漱,全身臭汗,還說是法輪功學員導致的。引起了全中隊一百多名其他勞教人員對我們大法弟子的憎恨,打、罵我們。她還對我們關小間,曾指使其他勞教人員強行把一名德陽大法弟子全身脫光,捆綁通宵,還曾把大法弟子毛君華手膀扯斷,不讓聲張出去。張小芳長期辱罵大法弟子,尖酸刻薄。她還指使其他勞教人員毒打我們。大法弟子遊全芬有一次衣褲全被打爛,又是下雨天,內褲上全是泥,還幾天她不讓睡覺,不讓洗內褲,打的全身是傷,真是慘不忍睹。張小芳為了讓其他勞教人員對我們嚴加看管,不讓我們煉功學法,就採取兩人包夾一名大法弟子的方法,24小時監視我們,還給包夾他們加分作為獎勵,很多其他勞教人員為了早點回家,在惡警的逼迫下幹出了許多違背良知的事,成了被利用的工具。有的大法弟子採用絕食來抗議和抵制這種迫害,卻被惡警灌食,不讓睡覺、不讓洗澡、不讓解便,有幾個大法弟子被打得昏死過去。每天還要放邪悟者的磁帶,讀他們寫的書,江××還派馬三家勞教所的猶大特務來對我們強迫洗腦,使大法弟子長期處於高壓之下。
我在一中隊時,一次我在車間幹活,張小芳走進車間,對我說:「曾慶芳,你如果敢用燒紅的鐵燙你的手,我就把書還給你。」(是她強行搶走了我的《轉法輪》一書)我還沒回答,旁邊一位同修劉國萍就制止她的不正言行,她就借此機會發狂,陷害,硬說是煉功人劉國萍拿燒紅的鐵要燙她,當時有二、三十人在場(包括其他勞教人員)。她有權壓一切人,她又哭又鬧,還把事情鬧到了省勞教局,硬逼迫劉國萍寫檢討書,給她承認錯誤,鬧得整個勞教所都知道了此事。她打人、用電棍電人,教唆他人誹謗大法,誣陷大法弟子,上訴的惡行她都幹絕。
我在勞教所時,包夾我的兩人知道我們這些煉功人都是好人,對我煉功睜隻眼、閉隻眼。有一天張小芳就把她們兩個分別叫到辦公室,關上門一場暴打,打的她們手膀、腳、大小腿都是黑的,腫得老大。她們悄悄把傷給我看,哭了一晚上。這就是惡警隊長張小芳的所作所為。
以上是我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親身經歷和親眼目睹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事實。
從勞教所出來後,當地惡人仍未停止對我的迫害。
2001年11月的一天,天剛黑,我正走到家門口,有幾個惡警從我家出來,其中有肖振銀、胡靜等幾個人,他們問我說:你到哪兒去了?不要到處走。我回答說:我是好人,你們管我幹啥,我沒做壞事。他們依仗權勢,強行把我推倒在地,抬到警車上,抓到鎮政府辦公室,當場有610的頭目白美春、鎮長譚延伯等十幾個政府官員,誹謗大法,謾罵、譏笑我。黃光耀穿的尖頭皮鞋,使勁踢我,踢在我大腿處,一大塊黑的傷跡。我跟他們評理,說他們非法綁架好人,他們自覺理虧才放我回家。
因前波未平,後波又起。11月29日我買菜時,在大法弟子文昌平的門市部門口站了有兩分鐘,這時候就來了一群不法人員,610頭目白美春、謬世昌、地痞流氓張宣貴,還有勞教三次的曾維清,派出所的胡靜等。惡人們沒有理由,二話不說,就把我、文昌平和其他幾個在那買菜種的同修一起,用長繩五花大綁綁到了鎮政府後院,並把大門關上,生怕曝光,不讓群眾觀看。書記鄭貴華、鎮長譚延伯等四十幾個政府官員早就陰謀安排好了在此等候,他們拿著竹竿、皮帶,一起衝上來對我們拳打腳踢,把我們毒打得遍體鱗傷,從頭到腳,痛得不能動。晚上讓我們在露天挨凍,冷得全身打抖,這樣持續了一個星期。鄭貴華命令看守我們的人一頓飯只給我們吃一兩糧食,不給用水,後來一天只給兩頓飯吃。每天晚上白美春喝了酒就來要錢,叫家屬拿錢來取人。我5000元,文昌平7000元,另一位姓徐的同修也是5000元。我們都拿不出錢來,就繼續被關在鎮政府的小間裏。白美春揚言說:我還有幾天權,叫家人拿錢來取人,我們要的是錢,不然就把你們長期關押。還把我們綁在樹上,白美春、黃光耀、黃仁松對我們拳打腳踢,打耳光,把一李姓同修打得當場昏死過去。就這樣一直關押到2002年3月8日。因長期關押,他們又到同修家去要錢(保證金),因拿不到錢,就又耍一花招,叫大法弟子說不煉了,還叫罵師父。同修們的心堅如磐石,又怎麼會不煉呢?我們做好人,為甚麼要叫我們罵人呢?我們決不會做出違背師父的事來,他們的花招嚇不倒我們修煉的心。
後來他們又抓來幾個同修關了起來,晚上就叫我做飯。一次我端開水時,水燙在我雙腿的小腿上,當時皮全爛了,他們叫了醫生來看,醫生說太危險了,嚴重燙傷,又是在關節上,他們無法醫治,只有動手術。當時我堅決不上藥,不上醫院。我說:我是修大法的。晚上還不讓我回家,我丈夫要求讓我回家養傷,他們怕擔責任,還扣了兩位煮飯人的工資。
2002年6月1日上午九點多鐘,鎮政府官員到我家搜尋六名被非法關押在鎮政府私設的牢房中,長期受迫害後逃出黑窩的大法弟子。那時我正在火鍋店上班,鎮政府官員謬世昌、派出所惡警、副所長徐毅軍,女警官武××騙我說到鎮政府去說一句話就完了。到了鎮政府,徐毅軍問她們幾個跑了,問我知不知道,我說甚麼也不知道,說完我應該走了,可是徐毅軍、武××、譚延伯等幾個人卻商量著打電話,叫樓下專管法輪功的司法人員王道金、謬世昌、喬立君、劉正芳、黃光耀、肖曉豐、蔡雲龍等強行把我抬到一間關押著男女老少大法弟子的小間裏,鎖住房門。裏面共有八人,有一家屬給送鞋來,卻被視為嫌疑犯關押了三天。徐毅軍把曾毅、楊先軍、曾孔芬、徐國儒、王道成、劉元芝等人每天關在辦公室審問毒打,電棍電,把劉元芝的手指打破;蔡雲龍把楊先軍、曾毅打得遍體鱗傷,血跡斑斑。把楊先軍打過後,硬摔在鎮政府花園的水池裏泡了整整半天,楊先軍冷得打抖,鎮政府有的看管人員都看不下去了,說太慘了(水淹齊脖子了)。還用電風扇吹。徐毅軍還經常誹謗大法,誣蔑大法,真是沒有良知。他還曾燒毀大法書籍。
2002年6月5日,鎮政府把小間的房門特製成像看守所的門一樣,在鐵門上開一個小口,只能送飯,吃喝拉撒都在裏面,睡的是潮濕陰暗的地鋪。牢房設在廁所的旁邊,距離一尺遠,臭氣熏天,蛆蟲爬滿床鋪,蒼蠅蚊子多得很。有一天我剛打開被子,裏面還有一條蛇。他們還經常叫家人拿錢來才能保回去。我們沒有錢拿,更不能配合邪惡,後來就把我們六個大法弟子都送到彭州市拘留所設的「610」辦的洗腦班。在那裏,他們給我們精神上進行洗腦,強迫讀誹謗大法的書籍、報紙;看誣蔑大法的錄像,門上貼滿誹謗大法的畫報。
強制被關押在那裏的大法弟子都是晚上被綁架去的,年紀大的有70歲的,小的有23歲,共計50多人。每天強迫我們走圈和下操,如不服從就毒打、咒罵,連竹棒和空心鐵棒都打斷、打破完。在大法弟子絕食、絕水時,他們就邪惡的強行插管、灌食、灌水、灌玉米糊,最狠毒的還灌濃鹽水。惡警們打人,把人打的昏死、重傷。每個弟子都遭毒打。打人兇手有辦公室主任黃成芳、王成東、羅科、鐘澤民、曹俊平、丁亞平、錢安菊等。生活上每頓飯只有2兩,吃的菜根本沒洗過,還有很多泥沙,吃肉就更不用說了,40多天不給肉吃,吃的米裏面還有泥沙和老鼠屎等等。但是我們是大法弟子,任何酷刑和邪惡的招數都動搖不了我們堅修大法的心,這就是正與邪的較量。
另外,我曾經為了證實大法,抗議邪惡的迫害,絕食6天,後來市610又把我送到精神病院進行藥物注射,導致全身發黃,又給我灌水,用鐵器撬牙,楊院長親自動手;廖院長還打我。插胃管時把手捆在床欄上灌食,腳上還戴著鐵鏈,一步也不能動。灌的是玉米水,燙得眼淚直流。我的身體原本很正常,但給我輸了八天藥,又打針藥,每天灌的玉米水根本不能吸收,全都吐完,我的身體變得骨瘦如柴。直到一個月後,胃裏出鮮血,人已奄奄一息,全身麻木發抖,610的人擔心死在醫院,才打電話讓我丈夫叫蒙陽醫院救護車把我接回。現在我的身體通過煉功恢復的很好。
後記:在揭露邪惡中深深感受到世人的道德勇氣和對大法弟子的關切之情,並理解我們作為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大法弟子,決不能無視邪惡對人類先天最美好的本性真、善、忍的誣蔑,我們要向世人講清大法的真象,救度世人。
註﹕濛陽鎮政府利用的惡徒曾令松的手機號碼是:13678022814,1388185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