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修
當我剛開始修煉時,一位同修真誠地對我說:要修就一定要做到真修,師父特別強調要真修。後來我漸漸認識到「真修」兩個字的珍貴。能做到真修是很不容易的,有時是極其艱苦的,這種艱苦非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所以註定有人遲早要離開的,人人做到真修也是不可能的。當講到殺生問題時,師父說:「我是給煉功人講法,不是給常人隨隨便便講如何生活的。具體問題怎麼去做,那麼就用大法去衡量,你覺得怎麼做好,你就怎麼做。常人他想幹甚麼就幹甚麼,那是常人中的事情,人人都真修那是不可能的。而作為煉功人,就應該高標準要求了,所以這裏是給煉功人提出的條件。」(《轉法輪》232頁)我想:正因為真修是高標準要求的,極其艱苦的,非常嚴肅的,所以持之以恆做到才是最可貴的。師父把所有的法都講給了弟子,只有真修者在不斷地提高中才能悟到天機;真修者的心在師父那裏,師父也最珍惜真修弟子。
一次我粗略地記了一下,驚奇地發現《轉法輪》第一講中「真正」這個詞出現三十多次。慈悲的師父是多麼希望我們能重視這兩個字啊。我請同修們都能在清醒時靜下心來學法、真正悟道。從理性上理解大法對修煉的要求,明白修煉人該做甚麼不該做甚麼,嚴格要求自己一思一念。其實真修者即使在無人看見的時候也相信三尺頭上有神靈,也會以法來約束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嚴格向內找以端正自己的思想,不斷提高心性的。大家都知道書是一頁一頁讀出來的,修煉的路也必須是一步一個腳印穩健地走到最後的,絕不會有任何捷徑的。
謙虛誠實善良都是人類尊貴的品格,也是修煉人首先應具備的素質。真修者的思想境界應該是不斷提高和昇華的,常人中注重品行的人都能做到聞過則喜與人為善(虛心接受批評意見),如果我們現在還總是一遇到問題就把責任往外推,不願意向內找,連反省和悔過都做不到,那我們就應該好好反思一下自己是否做到真修了。不能得之易而失之易,不能再我行我素了,不能再放鬆自己了,珍惜千載難逢的因緣吧,抓緊時間做到真修吧,圓滿我們的史前大願吧!
二、堅持煉功
修煉幾年了,總是很懶散不願意煉功。當執著於自己的狹隘觀念(煉功只是輔助手段)時,我還為自己找了相當充份的理由和藉口來自圓其說。直到有一天讀了一篇體會文章,同修悟到:作為一個修煉人,學法煉功就像生命需要食物和水,沒有了食物和水,生命就會停止。我突然猛醒:我做的太差了。其實法中甚麼都有,只是太強的觀念障礙了我─「法輪大法也是性命雙修的功法,就要有動作去煉了。動作一方面是用來加持功能,甚麼叫加持?用你強大的功力把你的功能加強,要越來越強;另一方面在你身體裏還要演化出許多生命體。到高層次上修煉,道家講元嬰出世,佛家講金剛不壞之體,還要演化出許許多多術類的東西。這些東西都要通過手法去演煉的,動作是煉這個的。完整的一套性命雙修功法,那就又要修,又要煉。」 (《轉法輪》34頁)這麼好的功法已經得到了卻不堅持,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啊。
悟到了就要做到,我重新安排好自己的作息時間,把時間化整為零堅持煉功。晚上實在睏倦就打個小盹,只要清醒就抓緊時間學法煉功。這樣堅持了一年,明顯地感覺到臉色紅潤了,身體強健精力充沛。以前頭腦裏總是亂亂的從來體會不到靜,現在我真切感受到清淨帶來的輕鬆和愉快,頭腦清晰了,學法效果也好多了。
這件事讓我懂得只有放下觀念才能真正認識法,抱著執著只能在愚見裏爬行。我還認識到同修之間的交流是非常重要的──有時自己幾年悟不透的理,也許同修的一句話就能使我們茅塞頓開。並且許多體會是同修親身經歷後的經驗教訓,互相借鑑,又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三、同修體會讀後感
前一陣讀了兩篇文章《金佛》和《鐵茄子》,我思考了很多,最後追本溯源發現無論甚麼人修煉如果目的不正,結果當然不成。故事中的主人公雖然一直以為自己在修,但我認為他們都沒有真修──私心沒有真正去掉所以心不堅不善,而且求圓滿的心本身就是一個強大的執著,抱著執著修煉犯了修者大忌。
修煉是棄其表面只見人心、重心不重形的,絕不能只流於一種形式,認為我也學了、也煉了、也做了,佛就應該管我、就應該給我正果。其實佛並沒有讓你如何敬他,你所吃的苦也是你自己的業債,佛只是在默默地無條件的幫助你、守護你,要的也只是你那顆向善的心。境界是靠自己精進實修中漸漸昇華的,圓滿不是拜出來的、求出來的,是修出來的。這裏想提醒大家無論做任何事情都要純正心態,要付出而不求回報地慈悲眾生用心去做,記住無求而自得。
《金佛》中的屠夫曾經殘殺生靈,《鐵茄子》中的強盜做過許多傷天害理之事,這些都是他們在不明辨是非情況下的常人之舉。當他們聞到佛法開始修煉後,能夠痛改前非棄惡從善(「人的佛性是善,表現為慈悲,做事先考慮別人,能忍受痛苦。」《精進要旨》佛性與魔性),在自身極其困難的情況下還能夠無怨無恨地付出和給予,這體現出真正的修煉人的境界。佛的慈悲無量無計的,是不計一切過往之過的,只要你達到標準就能修得正果。正如常人那句話所說:一心想保存生命的,反而會失去他;為別人而失去自己的,反而會獲得永生。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4/4/17/47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