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覆讀了很多遍107期明慧週刊中的《關於男女關係和婚姻問題》,我才弄明白,原來我一直把現代人類極度變異的、敗壞的標準當作了「正常」。正如文中所說「在男女關係問題上犯戒的人往往認為,現在社會上的人『都那樣』,和許多人相比,自己做的已經很好了……」而沒有很好的拿法來對照一下自己,把師父講的「有的人做壞事,你告訴他是在做壞事,他都不相信,他真的不相信自己是在做壞事……」(《轉法輪》)當成是在說常人。可嘆自己學了那麼長時間的法,根本沒有去同化大法。師父已經把甚麼都講給了我們,可我卻由於執著推開了大法──這一破執著的鑰匙,維護著自己的常人心,給大法抹黑,從另外一面抵消著大法,回想起來何止「慚愧」二字可以形容。今方初醒,發自內心感謝師尊再一次從地獄中把我撈起,借明慧文章破了我的心結,又給了我一個洗心革面、脫胎換骨的機會。
師父說:「……師父有時候看到你們幹的那些事啊,真的很傷心;可是真的讓我拋棄你呀,師父也是真的痛心,真的不想輕易拋棄你……」(《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真誠希望自己這點體會對在這方面還沒有改變的同修有所啟悟,我們真的不能像以前那樣稀裏糊塗地犯罪了,難道我們真的要傷透師父的心嗎?
同時在色慾這一問題上,我也有了新的認識,師父在《轉法輪》裏講「……在常人社會中有這種夫妻生活,才能使人類社會繁衍後代,人類就是這樣發展的……。」我終於明白了一層理,原來神讓人類夫妻結合是為了繁衍後代的呀!而我卻理解成愛得地老天荒,死去活來,把男歡女愛、生死相許當成了「至高的愛情」。為甚麼念了那麼多遍、背得那麼熟的一段法卻不入心,熟視無睹呢?是自己這變異的情已經完全改變了神安排的這件事的初衷。做為一個要修佛、道、神的人,卻在破壞著神的這種安排、敗壞著人倫,真的有違天理,與法背道而馳,這樣的所謂煉功人,神怎麼可以饒恕呢?在這方面有執著的同修,請放下心來冷靜想一想自己,到底要不要跟師父走?只要我們有想放的這一念,師父真的不放棄我們呀!像我這樣極端執著於男女之情的人(我一度以為自己是舊勢力安排來破壞法、干擾修煉人的),師父都把我救了回來,放下了一直以來這沉重的感情包袱,從痛苦中解脫出來,我相信你也能行!
此時我真的感覺太輕鬆了,太幸福了,沒有了煩惱,進一步領會了一點師父為甚麼說大法弟子偉大,因為我們是神,人所不能做到的我們能做到,人所執著的東西我們能放下。師恩浩蕩,無以言表。
以上是自己的一點兒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我執著男女之情不是一天兩天了,同修也曾建議我寫出來,給這顆心曝曝光,可我怎麼也寫不出來。今天不同了,幾乎一氣呵成,心中的歡快就想和同修分享,我闖過了自己生命中的劫難。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27/46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