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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浠水大法弟子進京上訪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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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6日】我是湖北大法弟子。我以前多種疾病糾纏一身,腰疼、腳疼、常年發燒,不能沾冷水,自98年3月15日得法,99年身體基本恢復健康,種種疾病痊癒。我於2001年1月1日進京上訪,2日上午11點到達天安門廣場,見到警察毒打正在喊「法輪大法好」的兩位女同修,我立即喊「法輪大法好」和我同去的小李也使勁地喊。這時兩位便衣惡警趕過來將我們按倒,拳打腳踢,用手捂住我們的嘴,企圖禁止我們喊「法輪大法好」。我們被帶往天安門分局,途中,我多次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一路上打了我幾耳光。到了分局,我與同去的同修一起被提審,我甚麼也不說,小李也甚麼都不說,警察惱羞成怒,毒打小李。我一直發正念,那種場面讓任何一個有良心的人都會感到心寒,警察將我們沒有說出地址姓名的大法弟子關在一個露天過道裏,寒風刺骨。那些警察無論甚麼時候,無論男女老少,抓著就毒打。

下午6:00左右,我們被帶到石景山監獄,監獄內大法弟子的皮鞋佔滿很大空間,我很吃驚,竟關了這麼多人,後來我被關在18號房,惡警命令犯人用各種手段懲罰我們,蹲坑、不准上廁所,脫光衣服,在零下10度的情況下,被淋了八桶冷水,從頭頂慢慢地往下淋,想盡一切辦法折磨人。到了晚上,不准我們睡覺,要我們背監規,我抵制無理要求,惡警們就毒打我的腰部;打完後,又要我們擦地板,當時被打得疼痛難忍,不能站立,不能行走。

3日晚12:00我與小李被帶到黃岡辦事處。我們戴著手銬睡覺,在那兒呆了三天,那裏頭頭說,上面傳達,我們寧願放了三個殺人犯也不能放走一個「法輪功」。

我們七個大法弟子被連銬起來,被浠水去的八個警察、兩個黑社會帶回浠水。在610辦公室提審,惡警李勛華用皮帶抽我們,皮帶都抽斷了,強行讓我們脫下衣服,赤膊在吊扇下煉功。甘世濤打我耳光,要我們簽字,被拘留。他說簽也得關,不簽也得關。我拒絕簽字,他將我身上的117元搜走,我出獄後向他要,他不給。

在第二看守所期間,惡警強行讓我們勞動。本來說拘留半個月,結果超關了12天,家人都急得不得了,年過得很是慘淡。結果。我愛人托熟人交了1000元生活費,才將我放出。沒給任何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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