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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煉大法浪子回頭 堅持信仰慘遭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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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5日】在2月20日下午,我家突然被抄。當時我正在娘家看望父親。我回到家一看,家裏被洗劫一空,一片狼藉,我丈夫下落不明。

我們夫婦都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丈夫是1998年得法的。得法以前他曾是一名因打架鬥毆三次進過看守所的人,那時我渾身是病,又要照顧兩個很小的 孩子,我丈夫他整天又不回家,家裏矛盾越來越大,已經走到了離婚的邊緣。身體上的病魔,加上精神上的痛苦,使我對生活失去了信心。有時真的想一死了之算了,就在這時一個偶然的機會使他有幸得到了大法,明白了生命的真正意義。從此他判若兩人,改掉了一切惡習,開始走向新的人生之路。

看到丈夫的驚人變化,我感歎大法的威力,也因此走入了大法。奇蹟同樣在我身上出現了,不到一個星期,我全身的疾病全部消失了(心臟病、高血壓、膀胱瘤、腎炎等),那時我們全家都沉浸在幸福和歡樂之中。是師父和大法救了我們全家啊!半年後在全市舉行的學法交流會上,丈夫做了「師父救了我,堅修報師恩」的發言,談了自己浪子回頭的感人經歷。我丈夫在上千人的主席台上,幾次都感激地無法讀下去自己的發言稿,特別是當談到若不是師父和大法,自己的生命將一步步走向地獄,走向毀滅。是師父救了我,是大法救了我時,更是泣不成聲,台下所有在場的人也無不為之流淚。人們讚歎大法的殊勝與美好!這真是一部使人起死回生,道德回升的高德大法啊!

沒想到這麼好的功法在1999年7月20日一夜之間就被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給非法取締了。這使我們無法理解,萬分困惑。想通過上訪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真實情況,但各級政府部門都說是中央的決定,我們說了不算。這樣才造成了全國各地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我們夫婦帶著孩子全家四口也於1999年9月5日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討個公道。沒想到國家信訪辦成了抓人的地方,根本就不讓你說話。此時我們也回不了家了,因為家裏已被警察24小時監視,公安局還給我們夫婦下了通緝令,並把我們的相片貼在了北京的大小旅店裏。被逼無奈我們只好住到山上。當時13歲的女兒為了上學,獨自一人回到家裏。警察經常到學校騷擾或把孩子帶到公安局恐嚇,逼問父母在哪裏,有時孩子不得不睡在公安局第二天再去上學。

1999年10月28日我與丈夫一起去北京上訪被抓回,我丈夫在看守所被關押了53天後,被判勞教3年,送往萬莊勞教所。因不放棄信仰,又被轉往高陽勞教所。在這裏他受到了各種折磨與迫害,在看守所整整被銬了53天,大小便都得別人幫忙,因絕食又被上大板。在萬莊勞教所每天20個小時的高強度勞動,完不成任務不讓睡覺,用木棍子打屁股。在高陽勞教所,我丈夫因不放棄信仰被銬在露天地的地環上,白天太陽曬,晚上蚊子咬,把電棍插到嘴裏電,期滿口還不放,絕食抗議60天,生命奄奄一息時才被放回。回來後,因向世人講自己受迫害的經歷,又被抓兩次。

2003年3月30日晚,我丈夫在唐山被惡警無辜綁架到豐潤區公安局一科,惡警搜走了他攜帶的一切物品和6000元人民幣。豐潤區公安局很快就通知了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公安局派來了兩個刑警,一個是司機,叫高威。另一個是科長,40歲左右,白臉,偏分頭,頭頂頭髮很稀,聽說是唐山市公安局的一個科長。

這兩個惡警把他綁到鐵椅子上,然後用直流110伏的手搖電話機電他,惡警們把電線的正負極分別綁在他的十指上,當直流電通過他的全身時,他難受得無法忍受,當時感覺心都要碎了,全身都要爆炸了,好像他都要解體了,真不知道是死了還是活著。他倆輪番電他,夜間還不讓他閤眼,就這樣折磨了他3天。

三天後,他被送到豐潤區看守所,因他絕食抗議他們這種毫無人性的犯罪行為,吳所長就指使惡警毒打他,打的他臀部血肉模糊,上廁所時內褲粘在肉上拽都拽不下來。他們毒打他時都是扒光了衣服打,38天後他們看把他折磨的快不行了,再不放就要死在裏面了。這才讓家人把他接回家。

2004年2月20日下午,廊坊市廣陽區公安分局非法闖入家中,將當時正在串門的學員和我丈夫一起綁架,至今下落不明。

2004年2月23日,兒子去廣陽區鋼安分局要人,質問公安局為甚麼抄家,綁架我父親。當時警察說:「領導不在,我們做不了主,你明天上午來。」第二天上午到公安局後一個姓王的隊長接待,兒子提出:你們沒有權利抄家、綁架我父親,要求立即釋放他,並退回被抄的電腦、打印機、錄音機、單放機(楊建坡女兒上學用的物品),以及我父親準備經營耗材所購進的一批貨物,(共計價值2萬多元),現金(大約一萬元左右);連我儲蓄罐裏的100多元壓歲錢和我姐姐上學用的5000多元現金都被你們拿走,你們這是違法的行為。姓王的隊長說:「不管你們的錢和東西是哪兒來的,都一律沒收。」然後不容分說的就將兒子趕了出來。

以上所發生的這一切,沒有任何單位和部門通知我們是因為甚麼,也沒有地方去說理。

四年來,我18次被非法綁架,每次都絕食抗議,多次都是生命垂危時被人用擔架抬出來,或被人背出看守所的。身體被折磨的極度衰弱,無法工作,家中沒有經濟來源。全家四口人靠雙方父母、兄弟姐妹每月省吃儉用拿出生活費來維持生活,這次被抄走的5000多元錢,也是大家給孩子上學湊的學費,這不是明目張膽的侵佔公民的私有財產嗎!這不是執法犯法嗎!這和土匪打家劫舍有甚麼本質上的區別!不過,這可比土匪厲害多了,土匪搶完了得跑,這連跑都不跑,因為有政府給他們撐腰。

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可是一些執法人員明知我們是好人,但為了金錢和權力,竟喪失人性的執法犯法,迫害自己的同胞,使自己成為一個千古罪人。為自己、親人及社會帶來可怕的災難。

四年多來我們雙方老人就是在這種擔憂和驚恐中熬過來的。我那74歲的老父親常常半夜坐起來哭,導致腦血栓住院搶救。幾年來,我們無法正常生活,兩個孩子由雙方父母各照顧一個。

誰沒有妻子兒女,誰沒有父母兄弟,誰不想過幸福的生活。大法弟子只是修心向善,做好人,不參與政治,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們究竟有甚麼錯!卻遭到如此殘酷的迫害。這種迫害是違法的,見不得人的。所以他們害怕我們講理,害怕這種無法無天的惡行被老百姓知道。

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信仰自由」,「公民的私有財產有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在電視、報紙對法輪功採取造謠、誣陷、栽贓、陷害等卑鄙手段進行詆毀,以達到他們混淆視聽,顛倒黑白的目的。我們法輪功學員採取和平、理性的方式向世人進行善意的解釋是符合憲法規定的。我們的所作所為不但沒有違法,我們是依法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卻因此受到了綁架、抄家、關押、判刑、勞教以及各種酷刑的折磨和迫害,犯法的不是我們法輪功的學員,而是那些公然無視《憲法》的江氏集團及幫兇!

在此我們真誠的希望各級領導為了中華民族的未來,也為了自己的良知,能夠站在正義的一邊制止邪惡的犯罪行為,不要善惡不分,助紂為虐,傷天害理。要知道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沒有了良知和道德的約束,這個國家,這個民族就完了!綜觀人類的歷史,哪一朝,哪一代都是這樣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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