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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九台市公、檢、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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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4日】2003年11月6日吉林九台市國保大隊曲春森、王浩宏、董萍在營礦家中非法將王殿華、張桂雲、張秀華、田儒凱抓捕到公安局進行嚴刑逼供,毆打坐老虎凳背劍、逼供、誘供。當時就將張桂雲迫害得心臟病復發倒在地上,那時張桂雲並沒有提供任何口供、惡警們強行將其嘴裏放6個救心丸,並強行在他們的筆錄上按上了張桂雲的手印,給送到看守所。惡警們還說這回可有獎金了。

11月7日九台市法院幹警和看守所部份幹警將羈押在所裏十三名大法弟子,孫連寶,徐亞珍,朱德祥,呂雅軒,韓孝連,韓鳳,史文卓,回旋,劉麗影,張桂雲,張秀華,田儒凱,王殿華,反戴上手銬脖上套一個繩子,在法庭上不讓說話,說話就拳打腳踢,用力野蠻地在後面勒,惡人蘇雷廳長下令,拉出去嚴刑拷打並且用電棍電。

11月7日那天公檢法和政法委、部份派出所動用了幹警四五百人進行所謂的維持秩序、部份街道戒嚴。警車幾十輛,十三名大法弟子竟把他們嚇得這樣一天沒辦公,他們身戴國徽,「共和國衛士」執行的甚麼法,真是法西斯暴行。

在幾次提審張桂雲時根本沒有錄口供,竟給判刑,不知根據甚麼判的刑,幾次提審我們都均沒有簽字,按照法律程序也不能判刑。但朱德祥被非法判刑12年、王殿華7年、韓孝連11年、田儒凱6年、史文卓9年、張秀華5年、回旋11年、張桂雲5年、呂雅軒8年、孫連寶11年、韓鳳8年、徐亞珍5年。

11月29日國保大隊曲春森、王浩宏、董萍等數名惡警在營礦將胡亞文、王豔芹、王秀福、高淑蘭、王麗、王玉蘭、梨建英、王豔、強行抓捕送到公安局嚴刑逼供。坐老虎凳,拳打腳踢,惡警竟沒有人性對65歲的高淑蘭拳打腳踢。

12月12日九台市看守所將三名大法弟子送長春市公安醫院繼續迫害,王豔芹(肺癌術後)(心臟病)高淑蘭65歲(高血壓、小腦萎縮)梨建英(因坐老虎凳毆打得腹痛不能進食)。

早在2002年11月27日,九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強行將大法弟子史文卓、呂雅軒、劉麗影、劉述、朱德祥、韓鳳抓捕,送到公安局進行嚴刑逼供,拳打腳踢,坐老虎凳、背劍、用塑料袋套頭,等刑罰進行酷刑折磨,長達24個小時;用誘供欺騙手段讓他們承認有罪,還殘酷地將史文卓、劉麗影的頭用一層層塑料袋套,使人難以忍受的窒息。當後來分別把他們送到看守所時,他們是個個帶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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