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說,在本組織展開一系列就中國大陸發生的對法輪功迫害罪行的調查過程中,有大量證據顯示,中國遼寧省大連市是中國大陸法輪功遭受迫害較嚴重的城市之一。截至2004年3月,確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21名(指迫害事實經過、被迫害人及兇手已經被確認的案例,大量尚未完全核實清楚的案例未包括在內)。該省參與迫害人員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手段殘酷,情節極其嚴重。根據 「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 的追查原則,對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員進行追查,下列人員作為第一批被追查對像:
孫春蘭(大連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副書記):2002年7月26日在大連市九屆四次全會上要求鎮壓法輪功,2002年10月31日在市委常委擴大會議上講話要求鎮壓法輪功。2002年12月25日在大連市九屆五次、2003年12月28日在大連市九屆七次全會上要求鎮壓法輪功。
夏德仁(大連市市長):2004年2月9日在大連市第十三屆第二次會議上支持鎮壓法輪功。夏德仁因濫施酷刑及反人類罪行,2002年2月7日在美國被起訴,2003年6月法庭已宣判其罪行成立。
王會全(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原監察局書記):自2001年來,打壓黨員、幹部中的法輪功學員。2003年7月3日,召開工作會議指揮鎮壓法輪功。2003年7月11日,參與鎮壓法輪功表彰大會並發表談話,2004年2月,以成立「xx協會」為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嚴密監控。
孫廣田(現大連市副市長、前公安局局長):於2000年擔任公安局長任內,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鎮壓,2000年11月電話會議上部署扣押法輪功出版物。2003年7月3日在其擔任副市長任內,與市委副書記王會全召開工作會議部署鎮壓法輪功,2003年7月11日參與鎮壓法輪功表彰大會,2004年2月,任鎮壓法輪功的所謂「關愛協會」 名譽會長,該協會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嚴密的監控。
劉長德(副市長、市人大副主任) :2002年9月8日,於維護穩定工作會議中講話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鎮壓法輪功。2002年12月3日,通報2002年大連市鎮壓法輪功的所謂「成績」 。
林樹良(黨組副書記、公安局副局長):於2001年大連市政府工作重點上,報告負責鎮壓法輪功的所謂「成績」。
魏小鵬(大連市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 :於2002年10月15日,主辦污衊法輪功影片展。自2001年任市委宣傳部部長任內,市委宣傳部舉辦展覽,組織評劇、話劇演出污衊法輪功,為迫害推波助瀾。
王金亭(司法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2003年7月14日,召開監管安全工作會議,指揮市監獄、勞動教養院、強制戒毒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嚴密監控及洗腦轉化工作。
郝寶昆(司法局副局長、市政協委員):親自指揮大連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強迫洗腦轉化,本組織已於2004年2月22日正式對其發出追查通告。
婁玉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主管檢察機關,配合公安、法院鎮壓法輪功。
鄭全慈(市政協副主席、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主管法院機關,配合市政法委鎮壓法輪功,2003年7月11日,參與鎮壓法輪功的表彰大會,任鎮壓法輪功的名譽會長。
鑑於孫春蘭、夏德仁、王會全、孫廣田、林樹良、魏小鵬、王金亭、郝寶昆、鄭全慈、婁玉華等涉嫌操縱、指揮大連市迫害法輪功,對所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負有難以推卸的直接責任,「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對他們進行立案追查,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鑑於一部份政府官員都在不同程度上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無論是主動行為還是被動執行,都事實上犯下了傷害罪、暴力罪、誹謗罪等各種罪行。作為事件知情人,下列人員被列為重要調查取證對像:李永金(前大連市市長、市人大主任) 、白玉祥(市人大副主任) 、張繼先(黨組書記、公安局長) 、李敏也(大連市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 、王本芳(司法局局長)。
遼寧省大連市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名單(21人):
陳家福(41歲)、陳勇(34歲) 、陳真麗、遲玉蓮(44歲) 、董永偉(52歲) 、李秀梅(58歲) 、李忠民(31歲) 、劉永來(36歲) 、 法輪功學員(30歲) 、法輪功學員(姓名待進一步核實)、孫蓮霞(50歲) 、王秋霞(48歲) 、王友菊(64歲) 、於麗鑫(26歲) 、曾憲梅(63歲) 、鄭巍 、鄒文志(54歲) 、白淑貞(60歲,瓦房店市) 、王景義(56歲,瓦房店市) 、張萬年(58歲,瓦房店市) 、邵仕生(莊河市)。
部份被迫害致死的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案例如下:
案例1. 王友菊,女,64歲,原遼寧省大連瓦房店市衛生學校副校長。2000年7月22日,王友菊被共濟派出所從家中帶走,送進瓦房店看守所。7月31日,王友菊死於瓦房店看守所辦公室。
案例2. 鄭巍,男,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高度駝背的鄭巍,因堅信法輪功,被非法關進大連教養院進行勞教。期間,院方對其進行非人折磨,侮辱取笑他。2001年4月他被釋放不久便含冤去世。
案例3. 鄒文志,男,54歲,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九里人,生前為大連化學工業集團公司新鹼車間助理工程師、設備員,家住金州區聚鑫小區。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2000年10月16日,鄒文志到單位上班,被姜傑叫到公司公安處,警察用酷刑逼迫其放棄修煉,結果被活活打死。整個屍體看不見皮膚的原色,全是被擊打的痕跡,皮膚雖然未破,但是裏面的肉全部被打爛了,肋骨被打斷,心臟被打壞。
案例4. 孫燕,女,36歲,被女子大隊惡警萬某大隊長用電棍過,女子大隊長韓某、教導員譚某唆使吸毒人員對她進行毆打,並扒光衣服,用繩子打成結在她下身來回拉,鮮血滴在地上,並把她吊在鐵牢子裏,把腿劈成一字形,用辣椒插進下身。
被告 | 起訴地點 | 起訴時間 | 被告罪行 |
江澤民、曾慶紅、羅幹 | 北京 | 2000年8月29日 | 違反國家憲法 |
江澤民、曾慶紅、羅幹 | 聯合國 | 2002年10月17日 | 酷刑迫害法輪功 |
江澤民 | 美國 | 2002年10月22日 |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
江澤民、羅幹、李嵐清 | 比利時 | 2003年8月20日 |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
江澤民、羅幹 | 西班牙 | 2003年10月15日 |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
江澤民、羅幹、李嵐清 | 台灣 | 2003年11月17日 |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
江澤民等16名中國官員 | 德國 | 2003年11月21日 |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
江澤民 | 海牙國際法庭 | 2003年11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
江澤民、羅幹 | 韓國 | 2003年12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
羅幹 | 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 | 2003年9月8,11,16,18日 | 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
周永康(公安部長) | 美國 | 2001年8月27日 | 酷刑虐待、非法監禁、反人類罪 |
李嵐清 | 法國 | 2002年12月4日 | 酷刑罪 |
劉淇、夏德仁 | 美國(法庭已宣判罪行成立) | 2002年2月7日 | 濫施酷刑、殘忍、反人類罪行 |
趙志飛(湖北610頭目) | 美國(法庭已宣判罪行成立) | 2001年7月1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
吳官正 | 塞浦路斯 | 2003年10月2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
潘新春(中領館副領事) | 加拿大(法庭已判有罪並罰款) | 2003年8月1日 | 誹謗罪 |
孫家正(文化部部長) | 法國 | 2004年1月28日 | 煽動屠殺和迫害罪 |
《華僑時報》 | 加拿大 | 2001年11月1日 | 誹謗和煽動仇恨 |
《星島日報》 | 加拿大 | 2001年12月19日 | 誹謗、過失及煽動仇恨 |
《僑報》《星島日報》 | 美國 | 2002年5月23日 | 被控挑起仇恨和誹謗 |
﹒江澤民等45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被加拿大皇家騎警列入監視名單
加拿大皇家騎警已經將江澤民、羅幹、李嵐清、劉淇、王茂林、劉京等中共首腦、「610」負責人,省政府官員薄熙來、聞世震和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官員蘇境、萬家勞教所官員史英白等不法人員列入監視名單。截止1月底,已有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之中。這些人如試圖進入加拿大,即會受到調查,結果可導致被拒絕發放簽證、或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收集到更多參與迫害的人員名單和證據。這些行惡者分別來自各省市政法委、「610」、公安、國安、新聞出版、各級媒體、教育、文化、外交、網絡信息監控、共青團組織、婦聯等部門和機構。提交45人名單只是行動的開始,有關部門已經準備接受更多的名單。
﹒江澤民等102名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已提交美國政府
2004年3月9日,「法輪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向美國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王茂林等102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這些人員入境美國。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條規定,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兩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國。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22/47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