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人大:
平江縣縣政府:
平江縣檢察院:
我叫張甕華,是余坪鄉黃管村胡屋組人。就本村李治邦失蹤一事,特向上級領導反映一下情況。
事情得從2000年臘月說起,那天李治邦來找我借50元錢買豬飼料,我當時沒有零錢,就給了他100元錢。他說等他買好飼料再退給50元,誰知他一去就沒回來了。2001年正月初九,鄉「610」辦負責人戴文明(臨時工)和派出所黃其闖入我家,說我借錢給李治邦上訪,現在已抓回關在余坪派出所,要我去對證。我去就被關了三天三夜,也沒與李治邦對甚麼證。在關押期間,他們找我丈夫威脅、敲詐他5000元錢才能放人,不然就開除工職。我丈夫在工商所工作,是個老實人。無奈之下只好東湊西借才湊了2800元錢交給了他們,他們開了個臨時收據才把我放回。
可李治邦至今音信全無,政府也從未過問過此事。我懷疑此事與余坪鄉政府及派出所有直接關係,並隱藏了不可告人的罪行,如果他們沒見到李治邦又怎知我借錢給他一事?如果李治邦沒上訪沒被抓回,又憑甚麼說他上訪被抓回。為甚麼要我來對證卻不見證人,還被非法關押三天三夜並勒索了錢才放人?如果此事不是事實,那為甚麼一個政府工作人員敢冒此天下之大不韙,觸犯刑法第239條:綁架罪,以綁架他人勒索錢財?如果李治邦上訪被抓,為甚麼三年多音信全無,這一連串的疑問不得不令人深思。
此事非常嚴重而又嚴肅,人命關天。現在人到底哪去了?請平江縣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重視群眾舉報,保護人權,保護人民的合法財產不受侵犯,嚴懲打著政府旗號的腐敗分子的犯罪行為。
望平江縣政府及職能部門能體察民情,順從民意,分清正邪、善惡,明辨是非,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正確解決群眾善意提出的問題,給民眾一個滿意答覆,此事如不聞不問,我們將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公民的各種合法權利,逐級上告,一查到底。
張甕華
2004年3月12日
附: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余坪鄉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1/48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