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25日,我去天安門證實法輪大法好,我沒帶橫幅,看見別的同修打的橫幅,我就去參加。惡警和法輪功學員們奪橫幅,拿手機使勁打大法弟子的手,大法弟子們也不鬆手。惡警們把大法弟子們連拖帶打弄到汽車上,把我們拉到天安門派出所。25號上午又從天安門把大法弟子拉到一個大樹林子裏。
6月26日下午,他們把我和另四、五個大法弟子轉移到北京前門派出所,關了我一夜。17號下午到三河駐京辦事處。6月27日下午,燕郊公安分局楊希忠把我接回到燕郊公安分局。下午7─8點鐘,楊希忠問我幹甚麼去了?我說證實法去了。他又說:你修成了嗎?我說現在沒修好,以後就好了。他罵了一句非常難聽的話,說著就打了我十幾個耳光,打得我嘴裏流血。楊希忠叫我到水管把血洗淨,又把我叫到院子裏,讓我跪在石子上3個多小時,並且用電棍又電了我3個多小時。我兩手腕、兩大腿內側全都被電得黑紫。他又灌了我兩瓶水(一個大雪碧,一個小瓶)。我不喝,他就叫兩個打手踢我。我跪得膝蓋受不了,我一起來,兩幫兇就踢我。楊希中一邊用電棍電我,還說:反正你們家就你一個人在家,把你扔在潮白河算了。又說把你扔到102過道上軋死算了。另一個邊電邊逼著問:誰叫你去北京的?我說自己想去。為甚麼25號去?我說:是星期天,就去了。
楊希中正電我時,我單位呂俊德到公安局把楊希中叫出去,呂對楊說我和法輪功學員「串聯」(串門交流心得體會),又問我:你們都說甚麼?我說:怎麼修心。他們威脅說不許串門了。6月28日下午2點多放我回家。單位黨辦主任說:要罰2千元,是保釋金,單位交的。所以我老伴把2千元交了。6月29日上午呂俊德再叫交一萬元,我老伴氣憤的說:把你家屬打成這樣,你願意嗎?呂說:不交錢就送三河。6月29日我就走了。李、呂二人又找到上一級紀委書記,威脅我老伴要拿一萬元,我老伴不答應他們的無理要求,一萬元至今未交。到現在惡人還在糾纏,他們還扣了我幾個月的退休費。
2001年4月26日下午2點多鐘,呂俊德帶著燕郊公安局的人來砸門,我不開門,他們把防盜門紗窗砸壞了。我打電話給單位工會主席要求兩點:第一點,呂俊德給我賠禮道歉。第二,呂俊德得給我把門修好。他為甚麼帶人到我家裏來騷擾?同時法輪功學員也找到了黨委書記評理。工會主席和黨辦主任到我家看了門後,找人把紗窗修好了。
四年來,我本人受迫害,家人從精神上也受到迫害。保衛科長呂俊德、黨辦主任李剛一到「敏感日」就打電話叫我老伴回來。我曾經找到李剛說:你告訴呂俊德,有事你們就找我,別找金際明。在2000年4月24日,公安局到家裏來抓我。同修發現後,打電話告訴我。他們沒抓著我。呂俊德下午打電話給我老伴,叫他回來。我老伴在北京工地上班,晚上到家沒看見我,他就到處找也找不著,能不著急嗎?邪惡之徒真是用心太壞。江××一夥人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大法學員,真是作惡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