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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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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1日】1、2002年8月,我被當地派出所所長宋亞微等人騙到派出所後,送進看守所,然後又被非法判了二年勞教。在佳木斯勞教所,因為我堅定正念不配合邪惡,被吊銬強迫寫「五書」,我堅決不寫,被邪惡按著手簽了名,邪惡使盡了招數,讓我們坐小凳到晚上11-12點,站起來人都不會走路了,並且人還迷糊、發燒。

夏天讓我們在外面走,人被曬得眼前直冒金星。惡警李秀錦、劉亞東大叫,不走就拽著走,手戴銬子不能做操,惡警李永波對我大打出手。做操跟不上,孫麗敏就逼我坐小凳。加之惡劣的伙食,我身體虛弱。宿舍潮濕,我滿身都是疥瘡。

我愛人每月工資600元,維持我們一家三口人的生活。我被勞教後,單位將我愛人的工資降到300元,孩子上學都交不起學費。

2、2002年4月11日晚7點,安慶派出所馬所長領著好幾個人用萬能鑰匙打開我家房門,進屋就亂翻,孩子已經睡覺被他們驚醒,孩子的爸爸上班去了,他們把我帶到派出所,當晚就送到看守所,我極力抵制,被他們戴上腳鐐子釘在地環上,上廁所都得同修侍候。

4月23日,我被判勞教所3年,送進了佳木斯勞教所。

2002年5月13日,我和大法弟子蔡榮、馬翠紅、段秀玲、魯秀芹早晨沒有吃飯,摘掉了惡警誹謗師父的大牌子。惡警祝鐵宏把我們帶到辦公室,一個一個的給我們戴上手銬,開始打我們。當時打我們的還有惡警李秀錦、蔣佳男。打完後就把我們背銬了24小時,當時手腫得像饅頭一樣。

7月中旬,大法弟子包麗霞、王英霞、魯秀芹,我們三人由於不聽誹謗大法的廣播,周佳慧就把我叫到辦公室開始打我,拳腳相加,把我打得鼻口流血,然後又銬了我們7天,坐在冰冷的地上,甚麼也不讓墊。我絕食,惡警孫麗敏踢了我一腳。

10月末,勞教所讓我們穿勞教服裝,我們不穿,幹警王秀榮、李秀錦給我戴上手銬銬了15天,晚上反銬,白天正銬。被銬期間,讓我們做帶楞的板凳(49個楞),孫麗敏又打了我兩個耳光。當時天很冷,又沒有暖氣,我們住在陰面的房子裏,靠著水房,他們總開窗戶凍我們,又不讓穿棉襖,我們都非常冷。晚上反銬睡不了覺,白天又不讓睡覺,上廁所每天只能兩次,惡警還唆使刑事犯打我們。後來,大隊把我們堅定的修煉者送三樓坐小凳,一天坐18個小時,坐著還要規定姿勢,腿蜷著,手放在膝蓋上,看誹謗大法的錄像,閉一下眼就加時間。我坐了10天,被帶到樓下做強行轉化,惡警劉亞東給我戴「大背銬」,惡警高傑趁機踢我。從下午一直銬到晚上。

2003年春節又開始被強行逼迫寫「五書」,惡警張豔又給我戴上「大背銬」。

3月末我被調到了9中隊,惡警李秀錦、劉亞東、穆振娟經常打罵大法弟子。一次,劉亞東用塑料鞋底打我的臉,我沒有躲,穆振娟又開始打,把我的臉都打變形了,還不解氣,又打了我一個大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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