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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肇州縣大法學員張志軍、於希榮受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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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15日】

1、喜得大法

我今年66歲,老伴59歲,我們倆都是在1997年喜得大法。

修煉前我是一名老教師,在教育戰線辛辛苦苦幹了四十多年,為振興肇州的教育事業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得法前,我天天被病痛折磨得生不如死,度日如年。煉功後,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再也沒有看過一次病,吃過一次藥。鄉親們看著我身體的變化都感到震驚,說這麼糟糕的身體都煉好了,這大法可真神奇啊!

我的老伴於希榮修煉前也是百病纏身,稍稍能自理,經常用吃藥點滴來維持生命。後來藥也吃不進去了,點滴也點不進去了,被病魔折磨得死去活來。真是活得生不如死,苦不堪言。得大法後,修煉不到半年的時間身體變化超常,各種病症痊癒,身體很快康復。原來消瘦的身軀也魁梧起來。甚麼農活都能幹了,鄉親們都說這是大法又給了她一次生命。從此她堅持按「真、善、忍」修煉,嚴格要求自己。

2、迫害開始

從1999年「7.20」,大慶市肇州縣的邪惡勢力緊隨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了對大法、對大法弟子的全面鎮壓,從這一天開始我們成了公安局、派出所的重點監視對像。

1999年「7.22」上午我們大家正看師父的講法錄像時,雙發派出所所長孫寶春帶著一夥惡警闖進了我們的家,進屋後不由分說到處亂翻,搶走了師父的講法帶、錄像帶、錄音帶、煉功帶,還有大法的掛圖,師父的法像,還有各種大法資料和多本《轉法輪》。走後還威脅我們說:今後再不許煉功,再煉功就把你們都抓起來。又告訴我們不許出縣城,不許串門,有事出門要報告,把我們當成敵人來對待。

3、依法進京上訪被迫害的經歷

2000年6月23日我與老伴於希榮一同進京上訪為師父和大法說一句公道話。24日被北京火車站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並把我們倆與其他五名大法學員關在一個牢房裏一天一夜。室內沒有通風口,我們喘氣都很困難,不准休息,不准大小便。25日上午又把我們倆送到大慶辦事處,又向我們勒索了60元錢車費,又對我們進行了非法的搜身,收去了306元。

6月26日早上,大慶辦事處又把我們交給了雙發派出所警察趙國林。本應當天往回返,可是他們為了遊覽北京和到處買東西,兩天就揮霍掉8279元。趙國林回來後偽造了很多假票據,夥同雙發公社副書記王化亮,利用手中的權力,把這筆款非法下入鄉政府帳內報銷。可王化亮從我的工資卡中強行截留這筆款作為接法輪功人員的一切費用。

2000年6月28日中午,於希榮被送進了肇州西拘留所,非法拘留了27天。我被強行送進了西北監獄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一個月零三天。這裏就是人間地獄,管教人員經常打罵大法學員,大法學員連說話講理的權利都沒有。它們不准大法學員學法煉功。有一次我們五位大法學員只煉了一次功,惡警王忠就給我們戴上了腳鐐子,對我們強行管制。每頓飯只發給一個拳頭大的小窩窩頭。

釋放時,勒索我倆400元錢,還硬逼家屬每人交款伍仟元做抵押金。我們倆就被勒索一萬元不給收據。許諾說下午給,到現在也沒還給我們。

4、雙發鄉對大法學員的迫害

雙發鄉黨委書記張連貴緊隨江××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在鎮壓法輪功的大會上,大喊大叫:誰去上北京上訪回來就讓他傾家蕩產。

2001年12月11日,我與老伴於希榮到雙發鄉政府揭露:雙發派出所民警趙國林夥同雙發鄉黨委副書記王化亮造假帳,把趙國林去北京接法輪功人員非法揮霍的八仟多元錢偽造了一些假票據被王化亮非法下入公社帳內報銷,而王化亮反手將這筆款強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說這是中央的政策,接法輪功不管花多少錢都得由法輪功自己負責。多邪惡呀!當時我讓他把文件拿出來我們看看,他們邪惡的說:對法輪功不用甚麼政策,怎麼整都不過分。我說哪有這麼邪惡的政策?你們是騙人。我告訴他們這些票據除了車票外多數都是偽造的。我又質問他們:民警趙國林在北京宴請同學花了二百多元,為甚麼票據卻開成687元。6月26日我們四人住一宿北京的一個普通旅店也就是百拾來元錢,可是回來變成壹仟元錢的票據。4月27日早餐我們吃的小饅頭每人一碗大米粥還有兩樣小鹹菜能用幾個錢,結果開了一個394元的票據。從哈爾濱到肇州每人的車票是25元人人皆知,我們四個人是一百元,可是回來後整出一個220元的票據。還有北京押金2800元卻是一個白條據。在北京根本就沒扣甚麼押金。這是不擇手段的弄虛作假貪污腐敗。我質問張書記像這樣的支出也能當作接法輪功人員的費用給報銷嗎?並強加在煉法輪功人身上嗎?這就是江××流氓集團領導下的流氓警察。這真是正邪顛倒,善惡不分謊言鋪天蓋地。還有雙進村大隊書記趙坤強行搶走我工資款500元(用去大吃大喝)這也能算接法輪功的費用嗎?我們大法學員都是好人,我們是依法上訪,上訪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而你們是在踐踏人權、踐踏憲法。這筆款我們不能承擔,我們只能負責自己用的那部份,其它費用與我們有甚麼相干?如果不能解決我們繼續上訪。張書記被問得無言答對。最後張書記說不讓你們承擔那麼多了,只讓你們負責400就行。我們嚴肅的回答:這不公平,我們不同意。張書記又說:我一定給你們好好解決,但得通過黨委會。

幾天後,我們又去公社,張書記說一切都不用你們承擔了,連你們吃飯錢都不用你們負責。只扣下你們4000元錢做抵押,來年你們不上北京我們就退回給你們。當時我們不同意,卻被他們給強行留下了。這是明顯地變相勒索。

5、雙發鄉黨委書記張連貴用流氓恐嚇大法學員。

2001年9月我到鄉政府看我的抵押金,張書記不但不給,還說誣蔑大法的話。當時我警告張書記:我們煉功人都是好人,大隊、鄉政府、縣公安局層層抵押,都是非法的,早晚是要遭報應的。我剛要站起來往回走,突然間從門外竄出一個流氓來(張連貴的黑保鏢),大喊大罵要打死我,正在這時來了一幫好心的人把這個流氓拉走了。當時我質問張書記: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黨委書記的辦公室裏怎麼還出現了流氓呢?而且還要整死人?這不是黑幫亂黨政匪一家嗎?你不覺得恥辱嗎?我們煉功做好人,你們卻迫害我們,流氓都出來要整死人了,你怎麼不管?問得他閉口無言,只好灰溜溜逃走了。

2002年8月,「十六大」要召開之時,雙發派出所所長孫寶春和孫輝非法闖進我們家,沒有任何手續就進行搜查。當時我制止他們說:你拿出證件。他們邪惡的說:對你們法輪功不用甚麼證件,隨便。我說:那你是在幹壞事。所長孫寶春說:我們不幹老江不給我們飯吃。我說:我們煉功人是做好人。所長說:現在好人也不讓你們當。竟然邪惡至此。

從此以後,我們就成了公安局派出所的重點監視對像,三天兩頭就來搜查我們,沒有一天安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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