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獄中法輪功學員集體受迫害事件
1、2002年、2003年兩次強迫法輪功學員進行障礙心理症狀測評,故意實行精神迫害。
2、禁止學員之間互相交談。法輪功學員黃勇輝與樓上不同監區的法輪功學員交談,被事務犯毆打;法輪功學員凡三發與樓上同監區大法學員交談,被上銬好幾天。
3、大法學員陳陽、肖惠生、肖自祥、劉端瑞、賈哲法、周平陽2002年拒穿囚服、不出工、學法、煉功遭毒打、被上銬、關禁閉。法輪功學員肖自祥、肖惠生有數次從早到晚身體成大字拉開,被銬在露天籃球架上。大法學員劉端瑞、賈哲法、4─6月雙手未解銬,早上7點至晚上11點高吊,賈哲法還被四監區教導員樊雲南用警棍、電擊全身、全身用繩索緊捆。
二、2002年下半年,四名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
1、8月,大法學員曾胤華因不穿囚服被戴銬7天後被關禁閉,在關禁閉中被幹警縱容犯人對其實行殘暴迫害,身體不同程度被打傷。
2、9月,大法學員劉端瑞被惡警強行搶走大法資料。大法學員張鵬絕食遭惡警野蠻灌食、毆打,在垂危時致信省610及監獄領導,聲明無罪。
3、11月,大法學員陳陽被搶走大法資料。陳陽絕食近一月抗議對他本人的無理迫害,被用竹筒野蠻灌食。
三、迫害極端惡劣的個例
1、大法學員呂松明,35歲,湘潭某中學歷史教師。2002年12月被五監區幹警何勇用刑6天6夜。晚上手腳張開用銬子銬在床架上,幹警縱容事務犯對其進行毆打。2003年1月某日灌食時被犯人「熊胖子」踢打腹背,坐壓肚子,導致屙血2小時、便血幾天。「熊胖子」多次威脅:搞死他(指呂松明)。一次手裏握鑰匙猛擊大法學員呂松明的頭部。2003年1月下旬大法學員呂松明、肖自祥、肖惠生有7天被拖拉出工時身上只穿著內衣內褲。呂松明被五監區教導員黎飛文在車間吊銬12小時,晚上戴銬睡覺,持續兩個月。
2、向緒林,57歲,常德津市個體醫生,已被迫害致死。小兒子向延智和父親一同被關押大赤山監獄。2003年1月,向緒林出現中風症狀,突然昏迷,四肢不能活動,口不能言。經醫生診斷為腦溢血,一個星期後在獄中死去。對向緒林的醫治是由省610及監獄領導指揮的表面上請來醫學專家,多人探視,專人陪護,迷惑了大多數人;實質上不採取行之有效的診治措施,採取明知無效措施將向緒林關押在監獄內醫院,無技術、無器材、也不向外借設備導致向緒林死亡。向延智曾提出轉院和保外就醫均遭拒絕。普通的刑事犯人都享有保外就醫的權利,而法輪功學員的這項權利卻被剝奪了。
3、賈哲法,38歲,常德漢壽人。2003年2月用不戴聯號牌衣服不作標記、不出工的辦法抗議對他本人的無理且非法的迫害。被四監區管教辦王仁山、朱新河、陳濤將其吊銬在鐵架上毒打。白天將賈哲法吊銬,晚上睡覺單手銬在床上長達一個月之久。在賈哲法絕食抗議警察隨意打人、體罰人時,被四監區教導員毒打後關禁閉。
4、陳陽,31歲,省醫藥公技術幹部。2003年4月被三監區的教導員用電棍電擊,並威脅陳陽要天天折磨他,不怕陳陽出事,出了事大不了脫了警服還可找更好的工作。同月11日,在禁閉室被高鵬飛等四、五個犯人脫光衣服毒打,用竹條抽打全身,按貼在牆上,把手、腳擺成一字形,用拳頭打擊他的頭部。陳陽被打的全身是傷,臉、腿多處流血,幹警葉廠長在旁目睹。5月8日晚進生活區大門,因不下蹲被獄政科惡警何仲謀、劉霄毆打,9日晚被惡警邱彪踢倒在地,鼻、嘴被碰流血不止,牙被弄掉一顆。
5、曾海縣,30歲,株洲人,5月5日進生活區因不下蹲,被副監獄長資瑋等人毒打,並遭電棍電擊。大法學員曾海縣5月份每天在大門口幾乎都被惡人毒打,特警隊有天晚上將曾關在一個小房內電擊一個小時,在監區內常被管教人員毒打。6月4日,資瑋指使獄政科、教育科、五監區聯合迫害大法學員曾海縣,副教導員黎飛文說:就是搞死他,也要把囚衣給他穿上送火葬場。當日起白天將曾海縣雙手扯成背寶劍狀,腳尖離地高吊。
6月6日,曾海縣拒穿囚衣遭管教辦、中隊毒打,電擊。手腳抱住一棵粗電線桿,左手銬右腳,右手銬左腳銬了一天。第二天起白天腳尖離地高吊,晚上躺床上雙手伸入頭頂鐵格銬上,導致手腫且多處發爛。
四、勞役與迫害
湖南沅江赤山監獄有七個監區,其中三、五、六、七監區是搞勞務的,也是迫害大法弟子最嚴重的監區。監獄將大法弟子送入這些監區進行折磨。何謂勞務?就是做手工活,如串涼蓆,把一塊塊竹片串起來成涼蓆,還有做布洋娃娃(做小兔、小馬等,這些都是一個韓國老闆加工出口銷世界各國),還有磨人造寶石,監獄則用這些收入發獎金。
一般是十二、三個小時才能完成他們規定的工作量,做得慢的要做十五、六個小時,有時甚至通宵達旦。完不成任務就用電棍、吊銬、拳打腳踢,或罰站、罰蛙跳、罰俯臥撐,達不到要求就打。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抵制這種迫害,最近發生在六監區迫害情況也是相當凶殘的。
六監區教導員任飛原先答應大法弟子李學先每天完成600粒寶石磨制,以後不再加任務了。李學先每天要幹十二、三個小時才能完成,但在10月22日,他所在的中隊又加他任務,他從早6點多幹到晚上9點,新加的任務無力幹下去了,便在車間休息,被大隊長龐赤峰看見了,逼他去完成新加的任務。李學先拒絕了,他知道他們的任務是永遠也完不成的,今天完成了明天又加,明天完成了,後天還得加。他們的手段就是不完成任務不讓回監房睡覺,或者用刑具、吊銬是家常便飯。刑事犯人說這種做法起於99年。八十年代還是八小時工作,星期日休息,現在是一個月休息一天。已引起了刑事犯人們極其仇視××黨、恨社會,一旦釋放就要報復社會,這也是江××反人類、反社會的罪行的結果。
李學先拒絕蹲下講話(監獄規定:與幹部講話要蹲下或半跪式),龐赤峰強按也不成,副教導員程衛東、中隊長邱輝、中隊指導員姚奇齊上扳手踩腳,李學先也不屈服。程衛東便取來高壓電棍電擊李學先的小腿,他仍不蹲下,四惡人就脫掉李學先的衣服,全身亂電擊。李學先大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刑事犯人圍觀,惡警程衛東將電棍擠入李學先的口中放電近十分鐘,滿口電火花,抽出後李學先仍然喊著口號。全車間刑事犯人停工觀看,議論讚歎李學先。四惡警怕影響大,拉李學先到車間大門外,惡警任飛來後問他配合穿衣否?他說:「不配合。」四惡警又打又罵。李學先說:「你們違反刑法、監獄法41條。」四惡警反覆電擊,李學先堅持不下蹲,邱輝就取長凳,壓李學先的小腿,李學先不從。折騰一個小時後,惡警任飛將李學先吊銬,從10月24日起每天吊銬在車間窗欄上15、6個小時,晚上銬睡,不准和犯人說話,一直到寫稿日11月11日,仍被如此迫害。
湖南女子監獄、湖南株洲白馬壟勞教所、湖南長沙新開鋪勞教所等還非法關押大批法輪功學員。
綜上所述,赤山監獄的幹警們觸犯了刑法248條,己構成了「毆打體罰虐待被監管人員罪」,「致人死亡罪」,及「勞動保護罪」,所以依法提請控告。並強烈要求迅速作出調查,嚴懲惡人,解救被迫害者。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30/46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