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我與同修一起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送回當地後,在武裝部被關了7天才放回家。
2000年的冬天,我又被鄉政府高惠昆一夥送去黨校洗腦,關了9天,敲詐500元,才放回家。從那以後的四年中幾乎三天兩頭進行騷擾。
2000年臘月25日,我再一次到北京和平上訪,講法輪功真象。卻被縣610梁民、公安局幹警張振岳、白龍鄉康新元一夥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裏,三天兩頭挨打、挨罵。在看守所關了一些日子,又把我們送進東馬洗腦班。到洗腦班下車就打。打人兇手是:康新元、李敬東、少校風、王志強。他們還讓我們辱罵我們的師父。我們不罵,他們就打。惡人王玉斌,在看著我們的過程中,無任何理由就無端地打罵。有一次,他們丟了鑰匙,硬說我們拿了。大家想一想,他們把我們關在屋裏不讓出門半步,連上廁所都得經過他們允許,我們能看見鑰匙?他們一時找不到就拿我們出氣。一個挨一個狠狠地打了一頓。後來開門的大伯告訴我們說鑰匙找到了。父老鄉親們請你們評評理,做為一個政府工作人員對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就這樣無理傷害。從這件事上你們可能也會分清哪是正的哪是邪的。更能分清江澤民這個小人對法輪功的栽贓陷害。我們在那兒挨了不少打,惡徒又罰了1000元錢才放我回家。
在2003年正月25日,公安局和鄉政府夥同村幹部又闖進我家(經過和前面的同修一樣)。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又把我非法綁架到縣看守所。看守所所長賈瑞芹向他們要手續,徐會來說沒手續。賈瑞芹說:按理說沒有手續我們不能收。徐某說:你先收下,三天後我給你補辦手續。就這樣,又把我關進了看守所。我絕食抗議。五天後他們野蠻的強行給我灌食。第二天縣610辦公室主任梁民到看守所對所長說:你們接著給他們灌,死了由我擔著,灌完就吊起來。所裏說:死了怎麼辦?梁某說:死了就少了。看守所的警察不分正邪,死心塌地按他說的接著灌,灌的都是鹽水和苦藥,灌完了就把我們一個個吊了起來,而且不讓上廁所。我們堅持不了了,只好叫同號的姐妹們拿飯盆接大便。
我們慈悲地勸他們不能這樣對待修煉的人,要分清善惡,不能助紂為虐了。那個叫賈瑞芹的警察不知好歹地說:我就助紂為虐,哪怕我今天灌了你們,明天死了我都不怕。這樣連續灌了10天。有一次,以惡警又把我們銬在鐵籠子上,銬上之後,我再也忍不下這無理的迫害:我們在做好人,為甚麼這樣傷害我們呢?我們這樣一想,不可思議的事,幾個同修的銬子喀嚓、喀嚓開了好幾個,銬子也壞了幾個。有幾個警察見此情景大吃一驚。當時我們悟到:這是我們慈悲的師尊利用這個形式在警示惡人:不能再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犯罪,如果不悟,對本人與家人就會遭不堪設想的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