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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法官聽取法輪功學員控告610辦公室頭目李嵐清一案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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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9日】就主管610辦公室頭目李嵐清被訴迫害法輪功一案,法國法官1月28日在巴黎法院大樓約見了四位原告之一的法國法輪功學員。

會見進行了一個半小時。其間,法官閱讀了訴訟書並詢問原告是否有其它資料加以補充。會見過程中,法官還接到了當天早上中國文化部長孫家正因對法輪功的仇恨宣傳和酷刑共謀而被起訴的通知。

法官表示她理解第一個訴訟,對此她進行了詳細的研究,同時她將不受來自任何方面的外交及政治影響,獨立進行工作。在法國,司法和行政是兩個獨立、不同的分支,使得法官不受任何影響,保證司法的公正。

法官要求法輪功學員Helene Petit和其律師再次說明為甚麼提出起訴。Helene Petit 解釋了迫害法輪功發生的背景、迫害在中國的蔓延及罪惡行徑、以及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及其一夥如何試圖將迫害強加給其它國家。Helene表示,與其它民主國家一樣,法國的司法部門對法律定義為「群體滅絕罪」的行為負有道義上的責任,同時,這不僅僅是中國的問題,而且是一個國際問題。

法官再次表示她的理解,同時會盡最大努力。

據悉,中國的「610辦公室」,全稱為「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得名,是中國江氏集團制訂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的最高機關,是為了針對以修煉「真,善,忍」為原則的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為目的而專門設立的恐怖機構。也由此開始了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系統、周密、根除式的暴力迫害和精神迫害。610辦公室主任(組長)李嵐清於2002年12月4日因酷刑罪在法國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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