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2月13日】2003年 12 月 7 日晚 5 時許,熊岳鎮公安分局局長吳利華分別指使熊岳鎮郊派出所所長齊寶來、片警王國安等惡警們將大法弟子白鳳蓮、李鳳珍、李鳳芝、孫世成、寧麗、趙穎澍、姜桂清強行綁架到公安分局。大法弟子姜桂清質問吳利華道:「你們把好人抓來,不覺得荒唐可笑嗎?你怎麼面對我們的父老鄉親?」吳利華破口大罵,還踢了姜桂清一腳,姜桂清笑著說:「你不覺得太過份了嗎?」吳利華不敢看姜桂清,無理智地反過來打了李鳳芝一耳光,踹了一腳。第二天一早,李鳳芝出現昏迷現象,大小便失禁。吳利華不顧人死活,硬將李鳳芝抬上車,此時他們的表現真是毫無人性。
到了營口教養院,大法弟子姜桂清不下車,吳利華指使四個惡警將姜桂清拖下車,並扔到走廊的廁所門口。姜桂清絕食抗議他們的無理迫害。大法弟子趙穎澍暈車吐的幾天吃不下去飯,到醫院檢查,醫生說是高度眩暈症,要求住院治療。參加洗腦班迫害大法弟子的政法科副科長蔡夫卻說:「只要不是心臟病,不死就行。」硬把人給拉回洗腦班。一星期後,趙穎澍身體極度虛弱出現吐血現象,洗腦班負責人這才通知熊岳分局,分局怕承擔責任不敢朝面,只好通知其丈夫將趙穎澍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