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三)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2月10日】在漫漫的生命長河中,是師尊選擇了我,給予了我的一切。在大法和師父遭受誣蔑陷害和惡毒攻擊的時候,我選擇了證實大法、維護大法、走助師正法的正確之路。所以我把這篇文章的題目叫做選擇。

在這4年多的時間裏,我們經歷了無數的人世間最殘酷、最邪惡的肉體與精神的折磨與摧殘;手段之毒辣、殘忍、卑鄙,令人無法想像,給我個人,給廣大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造成了巨大傷害與痛苦。

是大法給了我信心、勇氣和智慧,我才能在一次次的巨難中堅定地走了過來。

* * * * *
 

四、正念正行,破除迫害,救度眾生

我回到了被迫離別了2年的家鄉。我和妻子被強迫勞教,對我的父親打擊太重,精神壓力太大。父親得了腦血栓,半身不好使,說不出話來,看見我回來了拽住我的手就是哭,手不住的比劃著,好像要說甚麼,神情呆滯的表情中帶有非常害怕的驚恐表情。我猜到了可能是害怕警察來再把我抓走。父親是被這場迫害的恐怖嚇壞了。中國大陸像我們這樣僅僅因為堅持煉法輪功就遭遇江××集團殘酷迫害的家庭有千千萬萬。

看到這一切我的眼睛濕潤了。我安慰老人家,不要怕,我這不是好好的嗎。鄉親們聽說我回來了,大家都先後來看我,有安慰的,有同情的,也有不平的,還有的說別煉了;還有的說:「看這架勢一半會不算完,咱們平民百姓鬥不過他們,等消停、消停再煉吧,就因為煉功被抓犯不上。」怎麼說的都有,但都是出於關心和同情。

我利用這個機會,講述了2年來勞教所迫害我的經過,使用的手段、迫害的目的。同時我告訴大家不要因電視、廣播報紙的誣蔑宣傳就抵觸大法,不要因自己的親人被勞教、被迫害就仇視大法;是江××集團故意挑起矛盾,製造事端,栽贓陷害大法和李老師。我說:我們家修煉後的身心變化大家最清楚也最了解。你們冷靜思考一下,就知道是誰對誰錯啦。一定要記住法輪大法好,大法教人做好人;祛病健身是沒有錯的。江××集團無視國法,採用卑鄙流氓的手段非法抓捕關押大法弟子,是違法的,是無能的可恥表現。我把在大法中修出來純正的表現帶給父老鄉親們,把大法的美好講給他們,把迫害的真象講給他們,讓這些父老鄉親們儘快清醒明白,他們被欺騙,被謊言矇蔽,真是太苦、太可憐啦。

2002年1月28日晚,在離我家100米左右的路上,我被當地派出所綁架,被強行打倒搜身,捂住我的嘴,抬到車裏帶到派出所。他們把我綁在老虎凳上,雙手倒背吊扣,然後用我的羽絨服上的帽子,扣在我的頭上,用雙手使勁勒緊,由於脖子被勒緊,喘不上氣來,憋得幾乎停止心跳和呼吸。這時不知是誰猛擊我的頭頂耳朵,我就昏過去了,同時老虎凳也倒了。後來他們鬆開勒我的帽子,用腳踢我的臉,看我死沒死。我慢慢醒了過來,渾身麻木,已不知疼痛。他們幾個人把我和凳子吊起來,惡警辛××問我,這回還煉不煉了,還貼不貼(真象標語)啦,我正告他們:「趕快放了我,你們酷刑迫害我是違法的,是毫無人性的,只有土匪才能幹的。你們身為人民警察,不保護人民卻用惡毒的手段殘害人民,你們配穿人民花錢給你們的警服嗎?純屬流氓。」

這時教導員李××威脅我說:「你也沒看看你們在跟誰在過不去?誰的天下?告訴你上邊有令,隨時可以打死你們法輪功的人,你死也算白死算自殺,告誰呀?一個草民。你要再不老實叫你家破人亡。」

我告訴他:「你現在威脅我,你是在執法犯法,自古沒有打死人不償命的,早晚得償還。」我讓他給我解開吊在老虎凳子上的扣子。他們可能是有些害怕,給我解開了雙手腕子的扣子。我吃力地把手轉回來,我的手脖子被卡進去深深的兩道血溝,兩臂已經失去知覺。他們把我扣在老虎凳上一宿,第二天送我到吉林市豐滿公安分局法制科審訊我。

科裏的楊姓警察一看是我,就打官腔說因為甚麼送來的?我就把昨晚綁架、酷刑毒打我的過程向他敘說了。這時綁架我的警察又到我家去搜抄,屋裏就剩我和楊姓警察。楊低聲說,上邊有密令,抓住法輪功做真象的格殺勿論。我問他是哪來的?他從抽屜裏拿出一張紙,電傳上面有字沒有印章,前面寫的是公安部急發,他就把紙裝起來了。我告訴他,這一張紙如果要是被壞人利用,得有多少好人遭不幸?你們公安局做工作不能這樣麻痺大意,不負責任。楊姓警察聽我說完直點頭。

他們又把我送到樓下接待室,這裏人挺多。我覺得這也是機會,警察裏也有好人,也有和我結緣的,也得救度呀。我就從我煉功講,一直講到我遭受的迫害。有提問題的,有持不同看法的,還有閉眼睛反對不讓我講的。我此時已忘記了這是公安局,他們都是警察,我充份利用大法賦予我的智慧,把真象講給他們,一直講了2個多鐘頭。有人聽明白了,有的沉默地走了,有的給我倒來一杯熱水,並意味深長的說:逢年過節的這麼大歲數了注意身體呀。

下午3點多,當地派出所把我送看守所,要勞教我,我問他們為甚麼再次非法勞教我?他們說:你堅持修煉就夠勞教。到看守所,檢查身體血壓240、心率160,不收,我一路發正念,決不允許迫害我,就這樣他們只好放了我。

回家的路上我想這一趟可沒白走,到公安局裏講真象救警察,有一番特殊的意義。

2002年10月11日晚8時,鄉里「610」頭麻××帶派出所6、7名警察和鄉幹部闖進我家,進屋就翻,然後強行綁架我到洗腦班。在洗腦班,市政法委書記、「610」頭子、公安局頭子,偽善地說「讓你們到這裏來是政府、領導對你們的關心和愛護,你們吃得住得都夠標準嘛」。我問他們是用甚麼方式把我們弄到這來的?他們不說話。

我說,你們利用警察給我們強行綁架到這的;你們在犯法;不要以為平民百姓不懂法律,就懵我們;你們是非法關押,是違反憲法,侵犯人權的。我們吃住都是你們罰我們、搶我們的錢,你們跟著吃。我們每天40元伙食費,政府給報銷嗎?還讓我們發誓說我是中國人、愛國、愛民族。我們還是中國人嗎?我們受到法律保護我們嗎?連最基本的生存權都被剝奪了,這就是你們講的所謂的關心愛護嗎?

它們聽後非常害怕,當日下午就把我送到看守所,被送到10班。我不聽它們的規定,不背監規,不報號,不剃光頭。我就是發正念打坐、背法、向在押人員講真象。一批走了再來一批,我就不停的向他們講,給他們背《洪吟》。

10月末一天早上,我又被勞教二年,叫我簽字,我拒簽;11月5號把我押到九台勞教所。我一路發正念,到那檢查完身體不收,讓我回去;它們打了起來,到外面上汽車時押我的警察許××拿我撒氣,用拳頭猛擊我的臉。我的臉被打破出血了。他們又把我送回看守所。我在看守所先後經歷了60多天的非法關押與折磨,11月26日正念闖出看守所。

2003年7月22日下午1點多,鄉派出所和「610」再次從我家把我綁架到吉林市豐滿區二道鄉派出所,準備再次勞教我;當晚派出所惡警把我扣在暖氣管子上。

我利用這一機會向派出所的警察講真象,講天安門自焚真象,講文化大革命時期當地造反派行惡遭惡報的事,講一些民間善惡有報的故事。我指出,他們被利用作惡最終的下場,以及多個國家起訴江××的一些情況。他們中有聽明白的,也有不相信的,但我不管你怎樣,我不計較這些,我就是要讓你明白,少幹壞事。

第二天派出所把我送勞教所,勞教票子是2002年的,他們改了日期,複印了一個假勞教票子欺騙勞教所。我一直正念很強,到勞教所後管理科的一個管教,問我一些問題,我都一一回答了他,他聽後直搖頭,不收我。就到衛生科檢查身體,結果是血壓220,心率150,不收。同時告訴押送我的當地警察,這個人以後你們就不要送這來了,這人我們治不了。就這樣他們只好放了我。

後記:

我是一個修煉真、善、忍,按大法的要求去做一個好人的人,就因為說真話,堅持信仰而被殘酷迫害,遭受了各種各樣的非人折磨和酷刑,被長期監控,甚至株連我的家人,給我的親人造成了身體上的痛苦折磨和精神摧殘。我們失去了一切自由,不能正常地過一個公民的應有生活,我的生命時時受到威脅,而這一切已持續了4年之久。

在這4年多的時間裏,我們經歷了無數的人世間最殘酷、最邪惡的肉體與精神的折磨與摧殘;手段之毒辣、殘忍、卑鄙,令人無法想像,給我個人,給廣大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造成了巨大傷害與痛苦。每當過關,過難,或遭受殘酷迫害,承受極大痛苦時,我耳邊就響起了師父在1999年6月美國芝加哥講法結束時的那句話:「一個不動就制萬動!」

是大法給了我信心、勇氣和智慧,我才能在一次次的巨難中堅定地走了過來。開創這一切的是法,而不是個人的表現甚麼堅定。我只是在證實大法和維護大法中做了正法粒子應該而必須做的。做為大法弟子只有百分之百地按著師父教我們做的去做,才是最正的。

我知道自己做的還有差距和不足,在今後學法、講真象、發正念中歸正自己一切不純正的因素,更好地發揮一切有利的因素救度眾生,完成自己許下的洪願。

我把自己的經歷寫出來讓世人了解在中國大陸這4年多的時間裏發生的這場對所有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進行的毫無人性的殘酷虐殺和惡毒迫害,我的個人經歷只是千千萬萬受迫害者中的一例,其迫害的嚴重性遠遠不止這些,因考慮到篇幅有限,時間又很緊張,我只把部份我自己受迫害的事實摘選下來,還有很多,因時間得佔很長就不一一都寫了。希望有緣看到的人能夠明白,正確認識理解後,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為自己的生命開創一個很好的機會;希望大法同修看到後把我不足部份指出來,互相促進,整體提高。

在漫漫的生命長河中,是師尊選擇了我,給予了我的一切。在大法師父遭陷害攻擊的時候,我選擇了走助師正法、證實維護大法的正確之路。

最後以師父經文《正念正行》和《洪吟》中「大覺」寫出來與同修共勉。

正念正行

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

大覺

歷盡萬般苦,
兩腳踏千魔;
立掌乾坤震,
橫空立巨佛。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