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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北路派出所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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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6日】我是山西太原重型機械集團公司(重機)的一名大法弟子,2004年5月公司610辦公室的三名不法人員多次到單位進行干擾,使我無法正常工作。幾年來,我遭受公安處及北路派出所不法警察的迫害,以及居委會對我的騷擾、跟蹤和監聽電話。

2000年12月16日,分廠領導李建國,張繼成找我談話,你是「要××黨還是要法輪功」,只准選一個,我向他們講真象,他們不聽還讓我必須寫一個材料表明立場,我把中央對法輪功的錯誤鎮壓和法輪功利國利民及我修煉大法後的親身經歷都用書面形式向黨組織彙報並請基層黨委向中央反映民情。他們退回來後,我寫了退黨申請書。

17日下午6點多分廠領導又到我家樓勸我放棄修煉大法,被我回絕。6:30左右,北路派出所副所長莊漢斌領著4、5個警察到我家說到派出所了解一下情況,非法綁架了我到北路派出所。派出所所長閆賓,分局副局長閆××,市局副局長閆××等人對我進行了9個多小時的審訊,我向他們講真象,他們一看不見成效,把我關進派出所的一個黑屋子,一直到17日7點多不讓吃飯,上廁所,家人也不讓見。

17日晚上7點半左右,一個姓劉的刑警隊長把我送到拘留所,拘留所的惡警對大法弟子更殘暴,打、罵成了家常菜,惡人在惡警的指使下任意,毆打,體罰大法弟子,親眼見一名大法弟子頭朝下、背頂牆(惡人稱燕飛)一個惡警指使三個惡人,拿鎬頭把,前面裹著衣服,對大法弟子腰部猛擊,或用肘擊腰眼,大法弟子多次應聲倒地。惡警們還逼迫大法弟子向家裏要錢,並揚言沒錢就別想當人。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家人為了保釋我,四處托人,所長閆賓借托關係之際,向家人勒索錢財2500元,閆賓和莊漢斌每人一雙皮鞋,由於家裏強烈要求放人,惡警又向家裏要5000元押金,未開任何收據,連拘留證,釋放證也沒給,我被非法拘留49天。

回家後母親告訴我:惡警於麗麗在我被非法拘留的當晚,就帶人抄了家和單位工具箱,抄走兩遍經文。惡警走後家裏像鬼子掃蕩過一樣,大人小孩嚇得一晚沒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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