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6日晚或27日晨,鄭立彬、馬萬里在北京市海澱區馬連窪街道所屬的竹園小區15號樓3單元601(所租房屋)內被馬連窪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屋內的打印設備、大量傳單、光盤被抄,損失嚴重。他們被關押在海澱分局看守所。
一個月之後,馬萬里被釋放,鄭立彬被送回黑龍江當地。他們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鄭立彬被惡警毆打,造成耳膜穿孔,幾乎沒有聽力。鄭立彬為抗議迫害,絕食十幾天,多次被灌食,灌食過程中造成鼻孔大量出血,身體非常虛弱。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1/20/56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