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法修煉和證實大法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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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22日】我是1996年秋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學法不長時間的一個夜晚,我從離家十多里路的同修家裏看完師父的講法錄像後,在回家的一個坡路上,天很黑,同修離我又很遠,這時自行車帶人急速的朝路邊的溝裏跑去,我很冷靜,可車突然「唿」的剎住了,真像是有人把住了一樣。只是腳踝有點感覺,可一會就好了。我深知,是師父在保護我。

1997年我結婚了,不久就有了身孕。村裏計生法規定,婚後兩個月內不准懷孩子。我很傷心,便去了姐姐家裏。姐姐帶我到她村裏一個醫生家裏去檢查懷孕的時間,一量體溫,高達四十三度。醫生埋怨姐姐的不關心,我更傷心。在他們的監視下,注射了一針,燒退了。回到自己的家裏,又開始發高燒,渾身無力。丈夫就讀《轉法輪》給我聽(他雖不修煉,但很支持我學大法。)。涼風習習,我睡得很香。第二天我自己就能看書了。計生負責人也要我去檢查身體,儘管遇上了熟人,可他們還是說要拿掉孩子的,我真的很難過。想到拿掉孩子是在殺生、造業,心裏特別難受。

迫於無奈到了醫院,找到同學說明緣由。出乎意料,同學幫忙說說,不用拿掉孩子了。我一塊石頭落地了。孩子得救了。可是要孩子還要交一千元的押金,這押金到哪去找呢?我又到了姐姐家裏,把事情告訴姐姐。她高興的說:這孩子真有福氣,你姐夫剛領回工資,拿去吧。我想到留住孩子的事這麼順利,真是天意,師父替弟子想的真周到啊!

從此我用更多的時間學法煉功,儘管身體一天天的不太方便,可從來沒有影響我學法煉功,並且甚麼不適的感覺也沒有,孩子也順利的來到了這個世界。這一切也都是師父給的。

99年7•20後,由於孩子太小的藉口,一直在家裏學法。同修相告,我就到煉功點去。晚上與同修一塊去發資料。路上,腿緊張的直打飄,心裏也突突的跳。我邊走邊發正念,到了村裏,我們就分開了。我拿出光盤,掛在住戶的門上,從光盤裏散出綠色的光束。我拿出真象小冊子,也是這樣,我感覺到是師父在鼓勵我,心自然的平靜了。很順利的做完了,這是我第一次出去送真象資料。

時逢趕集,賣東西的常常找多了錢,我便還給他們,並告訴他們,我是學法輪功的,然後就給他們講大法真象。

丈夫明白大法真象,知道修煉的人都是好人。平時他也會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的。有一次他去給人家拆房子,房主因為找不到電線,就認為是他拿走了,就過去踢他,他只是樂呵呵的告訴房主說他沒拿,連伙計們都不平了,他只笑了笑。是的,只有大法法理才能改變人。

我會記住師父的話,用善心去救度世人,趕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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