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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盧啟奇遭610綁架下落不明 妻子控告綁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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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4日】

各級政府、人大、檢察院:

我是法輪功修煉者盧啟奇的妻子,我的丈夫遭受了江岸區610殘酷的迫害,現在音訊全無,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現將具體迫害事實控告如下:

我的丈夫盧啟奇於2004年3月被非法綁架,秘密關押在湖北省沙洋某地。在4個半月中,歷經長時間不讓睡覺等精神上,肉體上的折磨(詳情待盧啟奇本人陳述),今年7月轉到武漢市江岸區610直接負責的「法教班」。

作為盧啟奇的家人,幾個月來,我們寢食難安,焦急的多方打聽他的消息,直到今年9月中旬,有一個匿名電話打入我的家中,告知我們盧啟奇的下落。於是我們在江岸區諶家磯這個偏僻的地方找到了江岸區法教班。

作為家屬我們要求見人,要求無條件釋放盧啟奇。我們多次質問江岸區610負責人李英傑及「法教班」有關人員:我的丈夫盧啟奇有何罪錯?為甚麼非法綁架,秘密關押?為甚麼過了大半年不通知家屬?如果是你的親人,你會是甚麼心情?你們口口聲聲執行國家政策法律,你們這樣的行為符合哪一條政策法律?李英傑及有關人員無言以對。按照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由此可見李英傑的行為是違法的。

今年10月中旬,盧啟奇70多歲的老母親得知了兒子的下落,從鄉下來看望兒子。在江岸區610負責人李英傑的背後操縱下,「法教班」有關人員百般阻撓不讓見,並欺騙這位見兒子心切的老母親,老母親被逼無奈,準備到政府門口掛個牌子喊冤,這才讓老母親和兒子見上了一面。然而為了不讓老母親及家屬知道盧啟奇再次被非法拘禁的地點,在李英傑的直接操縱下,不法人員已將盧啟奇秘密轉移。在10月21日的晚上9點多鐘老母親(只准她老人家一個人晚上去見,白天不行,由鄉里來的婦女主任帶著)在轉移的新地點見了盧啟奇一面。老人是鄉下人,又是晚上根本摸不清東南西北。江岸區610負責人李英傑是在故意非法秘密關押我的丈夫盧啟奇。

李英傑告訴我們他是武漢大學法學院畢業的,是區政府部門的一名公務員,他口口聲聲政策法律,難道不懂法嗎?非法綁架,秘密關押就是犯法!他是知法犯法,故意枉法!這種行為難道不是對我國法律的公然踐踏,對公民最基本人權的踐踏嗎?這是誰給他的權利?他有甚麼權利這樣做?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之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單位。《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08條規定除了特定的情形,拘留後因應在24小時內製作《拘留通知書》並送達被拘留人家屬或單位。

到現在為止,從3月份到11月份,8個多月的時間,我們作為家屬,沒有收到關於盧啟奇為何失去人身自由的片言隻語,更談不上任何書面通知,口頭通知。而且我的丈夫盧啟奇現在下落不明,生死不明。

在21世紀文明法制的社會裏竟出現了這種非人道,違背國家法律的非法拘禁行為,既讓我們憂心如焚,又讓我們不齒這位「懂法的,政府公務員」的行為。

在此我想說明一下:所謂的「法教班」其實是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私設監獄、洗腦班,在那裏610辦公室人員及公安人員可以任意打、罵、侮辱(如:使勁揪耳朵、挖眼睛、惡言相加等)、酷刑折磨法輪功修煉者。

例如在2002年底,在李英傑默許下,幾個所謂的「工作人員」將一位60多歲的老年修煉者(有高血壓症)抬著往牆上撞,稱之為「撞南牆」,要將她撞清醒,幾個人抬著往地上摔,用重拳打。連續幾天幾夜不讓法輪功學員們睡,有的四天四夜,有的六天六夜不讓睡。把他們關在一間十幾平米的屋子裏,屋子裏放台錄音機,放最大的音量,一天16小時反覆播放2、3句話,目的是要把好人整成精神病。還有更殘酷的,如:像五馬分屍一樣手銬陷在肉裏,雙手整成殘廢。前不久,礄口有一名年輕的法輪功修煉者被警察活活打死……。

我做夢也沒想到作為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竟然幹出這種傷天害理之事。他們口口聲聲說「春風化雨」,「親情感化」,而他們的實際做法是背道而馳的。而我們看到的真實情況卻是:對法輪功修煉者非法綁架、秘密關押,動輒打罵、酷刑折磨,這些行為與黑社會恐怖組織有何區別?是誰給了他這種特權?如果這種違反國家《憲法》、《刑法》的行為不予以立即制止,就是縱容犯罪、戕害善良。

我的丈夫盧啟奇是位正直,善良的好人。從修煉「法輪功」以後,他像所有真正修煉的人一樣,按照「真善忍」的準則為人處事。整個人都變了,變得樂觀向上,樂於助人,得到了他周圍的親人,同事,領導的喜愛和尊重。他是一位房屋結構工程師,負責設計了許多高樓大廈,工作兢兢業業,一絲不苟,深得領導信賴。他被非法拘禁後,他的領導多次打電話,詢問他的下落,安慰我們母子倆,要我們一定把他找到。

然而在修煉法輪功之前,他個性自私,孤僻,對人冷漠,在工作上和同事明爭暗鬥,互相拆台,人也活得很苦,很累。我是親眼看到他修煉前後的轉變,修煉後他的人生觀,世界觀整個都發生了轉變。然而現在要強制轉化他,我不明白要把他轉化到哪裏去?轉化成原來那個自私,孤僻,冷漠的人?我不答應,周圍的親友,同事不答應,社會也不會答應,因為這樣的人越少越好。

作為家人,我們無時無刻不為他擔心:他這樣一個文弱書生又挨打了嗎?他是在吃飯,還是在絕食;如果在絕食,是否也像其他修煉人一樣被野蠻灌食?他在精神上遭受了甚麼樣的威脅壓迫?他的牙膏用完了嗎?天冷了,被子、衣服夠用嗎?在這種非人道的惡劣環境中,生命有保障嗎?

我們強烈懇請政府部門調查此事,無條件釋放我丈夫盧啟奇,依法追究李英傑的責任,承擔由於其違反國家《憲法》、觸犯國家《刑法》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如果此惡性綁架事件得不到解決,我們將請求全社會善良的人們給予幫助。

此致

盧啟奇的家人
200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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