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20日,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忌,利用政府、公安局開始迫害法輪功,不讓上億人民修煉法輪功。為了說明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沒錯,99年11月我依法去北京信訪局上訪,詢問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可是不容分說,就被綁架,被戴上手銬扔進警車,拉回武清區育才路派出所非法審問。然後被非法送進武清區看守所拘留20天,扣押280元錢才放人。從此以後每到春節、假日育才路警察就到我家,通知說上邊有指示,不要出門,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晚上監視我的行動。
2001年1月17日,我從楊村回老家大王古莊鄉看望我父親,走到大孟莊鄉,還沒到家我就被武清區刑警隊非法綁架。帶到武清區刑警隊進行非法審訊,一個姓高的惡警把我的雙手背到身後戴上手銬,叫我跪下,我說不跪,他就用腳踢,把我按倒在地,用竹竿往我身上抽打。他從我身上拿走200元錢,然後把我送進武清區看守所,非法拘留。
看守所的管教人員受江澤民流氓政治集團的毒害,天天誹謗大法,對法輪功學員從精神到身體進行摧殘。每天還要強迫勞動。我被關在看守所18號監室,每天給我分3個人的活,由於給的活太多,幹不完活惡警就不讓睡覺還每天毒打,用鞋底抽嘴巴、用腳狠命的踢我的前胸、兩肋,惡人把我的右手小拇指打骨折。犯人還叫囂煉法輪功就打,說管教讓打的。18號的管教警察姓盧,指導員姓張。
我在武清區看守所裏被折磨得身體由原來的64公斤降到只剩下40公斤,5個月後,我被武清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零6個月,送進天津市第一監獄。由於在武清區看守所的非人折磨,我的身體受到了嚴重傷害,吃不下飯,走路都非常費力。在第一監獄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後,又轉送天津市北大港監獄繼續迫害,關押在北大港監獄裏,腹部經常疼痛,吃不下飯,走路都非常艱難。監獄看我的生命有危險,怕承擔責任,叫我的家人於2001年11月30日把我接回家中。回家後,通過不斷的學法、煉功,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
2002年我回家不久,育才路派出所經常到我家進行騷擾,我到哪裏他們就跟蹤、盯梢到哪裏。
2002年9月份,我去石各莊鄉林海板廠打工,石各莊鄉派出所惡警闖進我的住宅,抄走了我的大法書,並把我非法綁架到派出所進行迫害,用電棒點擊我的頭部及全身。當時我被打倒在地,昏迷不醒,他們就用涼水往我的頭上澆。事後武清區公安局、610辦公室不法人員再一次把我非法送進北大港監獄。
北大港監獄對堅定的大法弟子迫害的手段非常殘忍,到北大港監獄後,每天蹲坐10多個小時,我跟他們講我們煉法輪功沒犯法,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為抵制迫害我進行絕食抗議。北大港獄政科把我送到沒人知道的地方關押,獄警張示林、獄政科長(姓楊名字不詳)他們二人是專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轉化和迫害的。
我絕食抗議期間,監獄不法人員每天給我灌食,每次灌食6個犯人按著我,灌得我上不來氣,昏迷過去,就叫獄醫給我扎刑針(就是鋼絲),往10個手指紮,見我仍昏迷不醒,就扎腳心,往鼻子上抹氨水,使用各種手段想讓我放棄修煉和絕食抗議。唆使犯人劉海軍打我、經常用腳踢、四個犯人把我抬起來往地下摔,我的後背骨被他們給摔裂了。獄警張示林和(姓蒙)院長說:「天津市政法委叫我們把你整死。」在非人的折磨下,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心跳每分鐘只有40下。監獄怕承擔責任,才再一次通知我的家人把我接回了家。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通過學法和煉功,我的身體迅速恢復,沒幾天就從新溶進證實法和講清真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