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20以後,為了證實法,我於2000年11月去北京天安門上訪,被惡警劫持到北京海澱區看守所。他們問我姓名、住址,我不說,他們就指使刑事犯把我的衣服扒光,20多人輪流打我。打昏過去就用冷水澆醒。醒過來後繼續打。他們還用圓珠筆扎我的眼睛、乳房、手心和腳心,揪住我的頭髮把我的頭往牆上撞。他們怕我叫喊,用襪子塞住我的嘴裏。他們打累了,就叫我做「爬牆壁虎」,或者叫我大彎腰,把頭放在兩腿之間,倒了就打。打得我體無完膚,全身都是紫黑色,頭腫的老大,兩眼充血,眼睛腫的睜不開,看不見東西,嘴張不開,吃不了飯,雙腿走不了路。他們把我迫害的面目皆非,幾乎沒有人形了。
當上面來人檢查時,他們怕看見我,就把我放「風圈」裏,並把我的嘴堵上。惡警們看動硬的在我身上不起作用,就來軟的,問我為甚麼信法輪大法?我說為了修煉,得法後從前的多種疾病都好了。惡警說:「你寫個決裂書,就放你回家」,我說不會寫,沒念過書,他們又讓我罵師父、踩師父的像,被我拒絕了。他們就用電棍電我。我被他們迫害的經血不止,達半年之久。為了抗議他們的暴行,我絕食了十三天以示抗議。
當我身體稍有好轉,剛能走路時,他們就判我勞教一年。被轉送到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此處更邪惡,稍不隨意,就非打即罵,整天受他們的折磨。後來他們將我遣送到北京市大興縣新安勞教所。在新安勞教所裏,他們叫我寫揭批材料和決裂書,我說不會寫,沒文化,他們就讓別人代寫,讓我抄,我說不會寫字,抄不上來,再加上我被他們迫害的經血不止,有時大流血,兩腿也不好使,他們拿我也沒辦法。
到2001年10月份期滿時,他們怕我回家後揭露他們的罪行,有所裏的人和大隊長、中隊長都分別找我談話,叫我回家後該說的說,不該說的不要說,可見邪惡有多麼心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