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溝勞教所領導曾經叫囂:沒有照顧老弱病殘一說,只要還能活就不放人,人不行了抬勞教所大門外面死,就不算勞教所迫害死的。
據朝陽溝勞教所可靠消息透露:2004年3月宋文華的身體開始變壞,檢查過3、4次,勞教所已經知道宋文華染上肺結核還有其他病,更嚴重的是,宋文華一側胸膜80%積水,隨時有生命危險。6月份,勞教所通知家屬宋文華的肺結核已經開放,辦理保外就醫。但是,勞教所拖了兩個多月還沒放人,家屬去要求放人,勞教所卻說,司法局不批。找到司法局,司法局的張處長又說:不能隨便放人,沒有生命危險不能放人,出了問題他們負責。
這樣又拖了兩個多月,也停止了家屬接見。在這期間,身體病弱到如此程度的宋文華,還得和健康人一樣每天幹著超負荷的勞動,警察還逼問:和你孩子一起找省司法局的人跟你甚麼關係?
後來,宋文華連續10多天39度以上高燒不退,連續4、5天不能吃東西,最後眼睛看不清東西、耳朵失聰。勞教所也沒上報,耽誤了治療。家屬再次見面時,宋文華已不能自理,不能說話,骨瘦如柴,僅56歲,被迫害得像70多歲的人。2004年10月8日宋文華被放回家,幾天後含冤離開了人世。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16/54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