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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無理抓捕、判刑的石家莊大法弟子黃偉的近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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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6日】石家莊大法弟子黃偉於2004年4月13日被非法抓捕,6月4日被非法判勞教三年後關押在石家莊勞教所二大隊,後轉至三大隊。

2004年4月13日,黃偉送孩子去幼兒園後,被石家莊河東派出所片警楊玉良、長安分局李國強等四人在沒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劫持到河東派出所。在送往看守所時,李國強拿出一疊醫院體檢報告,謊稱是黃偉的體檢報告,將黃偉強行刑事拘留。河東派出所還派人到黃偉家中去非法搜查,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他們擅自入室抄家。

在被非法關押的第38天,黃偉得到不予批捕的釋放書。然而河東派出所的王平、翟慶民等人卻要將其帶回派出所繼續非法關押,黃偉要他們出示手續,王平出言不遜:「你哪兒那麼多廢話!對法輪功根本就不講法律。」翟慶民更是猖狂的說:「我們執法是應該有手續,可在法輪功問題上要完全用法律條文套的話,那就沒法辦。」他們叫來了幾名聯防隊員,粗暴的將黃偉塞進車,戴上手銬,送到河東派出所滯留室。

在河東派出所,石家莊市長安分局的賈××、李X給黃偉做了詢問筆錄,因筆錄沒有反映真實情況,黃偉拒絕簽字。他們就代黃偉簽字按手印。到了晚上,長安分局送來了一份所謂「監視居住」的證明。黃偉在滯留室被關押了15天後,於6月4日被強行送進了石家莊市勞教所。在體檢過程中,黃偉的心電圖、血壓異常,不符合勞教的收容條件,卻被強行非法勞教。在整個事件中,派出所對非法扣押的款物沒有出示任何收據,也沒有任何說法,家人雖多次催促,惡人仍不返還。

在勞教所,黃偉向市政府有關部門投遞覆議申請材料。在遲遲得不到答覆的情況下,8月28日,黃偉不得已以絕食方式表示抗議,並再次投遞了申訴材料,直到10月18日,也就是黃偉絕食第52天,市政府法制辦才來人了解情況,現黃偉正在向河北省勞教委申訴,要求覆議。

望知情者向勞教委、司法廳、人大等部門反映情況,制止這種知法犯法、迫害修煉者的違法行徑,並追究相關的執法人員的犯罪行為,還法律以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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