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20以後任610辦公室主任至今的五年多來,吳天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中嘗到了升官、發財的甜頭。他便得更肆無忌憚、變本加厲的利用手中的權力,幹壞事。他無故以株連、通報、處分的手段威脅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的領導,迫使他們服從於他的淫威。他最少可以掙到午餐或晚餐,大吃大喝,以至這些單位的領導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而完全聽從他的調遣,讓幹甚麼就幹甚麼。
因其迫害善良「有功」,吳天軍早就提升為浉河區政法委副書記,全國首批對法輪功學員判刑20多人,其中信陽市浉河區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佔了7人;凡被送勞教有工作單位的法輪功學員的工資都被吳天軍拿著,說是保證金,他積極的辦洗腦班,被抓去洗腦的法輪功學員都必須交5000-6000元人民幣。據初步統計,被吳天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在74人以上,這些人被:拘留、關押、巨額罰款、開除公職、交納洗腦費,買斷工齡、下崗、判刑、勞教、送精神病院、扣工資、養老金、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人身自由受限制等等。
今年10月份,吳天軍親自指揮抓捕法輪功學員,辦所謂的洗腦班,至少有二個以上的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其中一位女法輪功學員的孩子僅6歲,在家無依無靠,本人已幾年不發工資,丈夫下崗在外打工。
現在,吳天軍依然在幹著壞事,他為了繼續往上爬,顯示工作成績大,有意的把法輪功學員想方設法的送去勞教,判刑,甚至勞教所不接收的人(有嚴重疾病的人是不能收的),他為了讓其收下,不惜花錢請客送禮,買通有關人員,妄圖達到他罪惡的目地,能多勞教一個,判刑一個法輪功學員,對他來說是往上升爬的,最好的「敲門磚」。他無視,蔑視法律,干涉法官的司法程序,不按他的意圖辦事去迫害法輪功學員,法官也得寫檢查。
俗話說:「50歲知天命,」已有51歲的吳天軍不知是否知天命?!一個人為了自己升官發財,無視法律,不顧一切的借用手中有權力,幹那麼多的壞事,製造不安定因素,在真正的害國殃民。難道殊不知中國還有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