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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伊春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折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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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3日】2000年10月3日-10月18日,在伊春公安局美溪分局局長付強的指揮下,由政保科科長楊玉喜等人對我多次迫害。其中包括澆開水,連續從頭上澆開水4個小時,水供應不上後停止。用木棍打臀部,一次最長時間連續行惡6個小時以上。用皮帶抽後背,用仙人柱上的刺扎脖子和後背等處。用刑7天後致使我多次吐血,雙腿不能站立,半月未進食,生命垂危,最後警察害怕擔責任把我送美溪醫院搶救室。

演示迫害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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