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佳木斯市國保大隊非法阻止高成女出國與丈夫團聚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1月22日】我叫高成女,28歲,朝鮮族,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松江鄉模範村居民,姐姐已定居韓國六年,母親也在韓國。母親在韓國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我倆很有緣,真心相愛後,於2003年5月21日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並舉行了婚禮。新婚第三天我就去辦理出國手續,準備和丈夫回韓國,可是佳木斯國保大隊陳永德因我信仰法輪功而不允許我出國,無奈丈夫新婚半個月後就隻身一人回國去工作了。一年來我去找陳永德6次,誠懇的說明了我家的情況,婆婆和公公都已年過六旬,奶奶是95歲的高壽老人,丈夫兄弟三人,身下的兩個弟弟都未婚,家裏三位老人都需要我回去照顧,奶奶又急切的希望我能讓她抱上重孫子,害得新婚丈夫九天打來一個電話向我傾訴相思與全家人的憂愁與痛苦。我每次去找陳時,都耐心的和他說許多,打壓法輪功是錯的,是違法的,再說法輪功在韓國是受法律保護的。我信仰法輪功在哪個國家都不違法,所以不該阻止我出國回家,這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違反《憲法》的。

2004年5月7日,我在模範村的後大地上的電線桿上貼了兩張長5釐米,寬2釐米的「法輪大法好」的小字條,被佳東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判我勞動教養一年。

我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給全家帶來了很大的痛苦,丈夫辭去工作近一個月,去中國駐韓大使館要我,姐姐也組織了一個記者招待會為我呼籲,但至今仍沒有消息。

附:佳木斯國保大隊隊長:陳永德:13089691666(手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