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11月22日】2000年12月我去北京上訪證實法,半路上被惡警劫持,後被昌樂縣高崖鎮派出所所長楊X將我強行送往昌樂縣公安局、拘留所,非法拘留半月,後又回高崖鎮非法拘留,被高崖鎮政府幹部王X和派出所秦X毒打。它們採用威脅、恐嚇手段強制逼迫我丈夫(不修煉)東借西湊5000元錢作押金,不開收據。不交錢就拆房子,甚至株連拆鄰居的房子、拆周圍相鄰的房子,株連我的親戚、親人,不准結婚、不准孩子上學、不准考大學、入黨、不安排工作、不准當兵,株連開除村幹部的黨籍、公職相威脅,強制村幹部和村民對我和家人實行24小時監控,出家門、串親戚都得彙報,逼迫我丈夫往死裏打我、說打死不犯法,給我的家庭造成精神上極大傷害。
2001年3月8日,高崖鎮政府幹部和派出所又一次非法綁架、拘留我半個月,在那裏我開始給他們講真象,後放我回家。
5月1日,我給世人和幹部講邪惡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真象,被白塔鎮幹部和派出所綁架、拘留。邪惡之徒又逼迫我丈夫和我離婚。我終於看清了邪惡的面目,就在表上寫下了「法輪大法是正法」、「法正乾坤」、「大法救度有緣人、堅修大法緊隨師」,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
9月份,鎮政府惡人連騙帶哄的將我騙到了昌樂縣610洗腦班強制洗腦,24小時不讓睡覺,每天要200元錢的洗腦費,惡徒就像瘋了一樣迫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