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為證實大法 把慈悲留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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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0日】


用行為證實大法 把慈悲留給對方

文/湖南省大法弟子

昨天,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見超市旁邊的台階上坐著十個外地來砍蘆葦的民工,看他們的樣子,可能是被人騙了,沒錢住店只好睡台階上。當時我想,如果讓這群人住在我家裏,我寫心得體會的計劃就會打亂。我沒多想就回家了。回家後,心裏很不安,想到師父《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中講:「你們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講真象。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過中來不及說話你都要把慈悲留給對方,不要失去該度的,更不要失去有緣的。」與如果我只為自己的事做完,而讓他們失去了解真象的機會,我是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嗎?無私無我的覺者能有這一念嗎?我發現自己骨子裏還存在自私自利的思想,於是我一路小跑到那群人那兒,問他們是否要地方住宿。他們說:「你能便宜點嗎?我們實在沒多少錢。」我說:「我不要你們一分錢,請跟我來。」

他們有點不相信,但是還是挑著行李跟我走了。一路上,我告訴他們我是幼師,看到你們睡在外面心裏很難過,雖然我這床鋪少,但我把教室課桌壘起來,鋪上床板夠你們睡的。他們說:「真的謝謝你。」我說:「不用謝我,要謝就請謝謝我的師父,是師父教我們「真、善、忍」,做事先考慮別人。」並把大法的美好和江××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以及大法洪傳60多個國家,及全球公審江澤民等真象都告訴了他們,再把真象資料發給他們,他們都搶著看。

把他們安排好後,我就到朋友家去住了。今天他們臨走時說:「謝謝李洪志師父教出了這麼好的弟子。」我要他們把大法的美好與真象轉告自己的親朋好友,他們都說一定會的。

我把此事告訴同修後,都說這是活媒體,應該把他寫出來。於是我就把他寫出來,因水平有限,不妥處請同修慈悲指正。最後用師尊的法和同修共勉:

「作為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個人解脫不是修煉的目地,救度眾生才是你們來時的大願與正法中歷史賦予你們的責任和使命,因此大量的眾生也就成了你們救度的對像。大法弟子不要辜負了正法中賦予你們的偉大責任,更不要使這部份眾生失望,你們已經是他們能否走入未來的唯一希望,因此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學員,都要行動起來,全面開始講清真象。」(引自《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

給學生和教師講清真象的經歷

我得法六年有餘,這些年的風風雨雨、摔摔打打所走的路,在正法修煉的實踐中,有了對師父、對大法、對正法一定的認識──那就是堅定、堅信。今天回過頭來看看,我真幸運啊。得法後覺得這部法太好了,我不能自私,要讓更多的人知道這美好的法。

我身為教師,要把這法傳於學生,讓他們也受益。我剛學會煉功,就利用課餘時間、體育課上教學生煉功;講課時,把大法的好處告訴學生,把學生能夠明白有啟發的句、段讀給學生聽;把詩教給學生背。從開始學法得法至今,從未間斷,在邪惡迫害干擾時,我就揭露他們的邪惡本質和目地。

就這樣我所擔任過的十幾個班級學生都知道法輪大法好,結果邪惡就是不敢靠近我,賊頭賊腦的在旁邊偷看,派人監視我、恐嚇監視人。我就好好的利用這些機會給所有監視人講清真象,講大法的美好,結合自己講大法給我帶來的身心受益、工作能做好的原因,對周圍的人都好,正如師父所說「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洪吟》「法正乾坤」)。這樣使監視我的人都明白了真象,他們善待大法與我這個大法弟子,同時也有了希望。

除了不斷向學生講大法好、講真象外,我也從沒放過給教師講、周圍的民眾講,如在眾多教師評優、進級、評考試卷、抽考活動中,利用這一切機會給他們講真象,大多數易接受,但每次講前要發正念,鏟除每個人背後的邪惡因素,讓他們明白真象、得救。

再一次是上級教育部門組織要求每個學校講一節優質安全課,當輪到我校時,領導事前已安排好的講課人卻推托不講,說是這麼多領導聽課她沒經過,害怕,講不好。在這時間緊迫的情況下領導找我簡單說一下讓我講,說是離講課只有十幾分鐘了。這時的我毫不猶豫的接受了,心想:這可是個好機會,利用大法中要人向善、做到的忍來說人群所發生的是是非非,大家都要向善,講忍,那麼必然有利於安全這個中心來講,最後再揭露邪惡,說明法輪功是由於江××妒嫉所造成的一場迫害運動;告誡大家記住「真、善、忍」好。結果這節「安全課」在全鎮被評為最高分,給學校爭了榮譽,同時也震驚了上級有關領導,多數人明白了真象,得了救,後來領導每逢遇到上級下令干擾時,他們總是說:「學她學,煉她煉,只要不上北京就行,我們也知道這功法好。」

這幾年來,無論在甚麼環境中,從沒停止過做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我想說的太多了,在今後的修煉路上要加倍努力,突破一切障礙,放下人心,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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