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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輪功學員起訴前中國教育部長陳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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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19日】2004年11月18日「漢城中央地方檢察廳」接受了韓國學員張淑及其女趙英伊起訴陳至立的訴狀郵件。訴狀要求以集團虐殺罪、特殊暴行罪、業務妨害罪等罪名,懲處於11月18至20日來韓訪問的前中國教育部長、現任國務委員陳至立。

陳至立曾於2004年7月19日訪問坦桑尼亞時,因其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被起訴,並到庭應訴。

陳至立1998年到2003年擔任中國的教育部長。她利用與江澤民的特殊關係和獲得的特權,強行在中國教育系統推行江氏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使得中國教育系統鎮壓法輪功尤為凶殘。據不完全統計,至2003年,至少有210所中國大專院校的435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送進勞教所或者精神病院;1999年以來教育系統至少有61人被迫害致死。

此外,陳至立還多次召開各種會議,親自部署對法輪功的迫害;她以教育部名義發文,在全國所有大、中、小學的教師和學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態過關;強迫教師學生觀看誹謗、攻擊法輪功的電影;在大、中、小學強制推行反法輪功的「百萬簽名」運動,脅迫學生簽名參與這場由少數人發動的迫害;通過教育系統將攻擊和誣蔑法輪功的內容編進中小學教材及各級考題,甚至大學和研究生的招生試題中;將中央電視台等媒體陷害法輪功的節目作為師範院校學習內容,在未來的教師隊伍中進行煽動仇恨的灌輸。

陳至立還通過外交渠道,以文化、教育交流等名義將迫害推向海外。2002年7月3日至4日,陳至立出席教育部組織召開了全國教育外事工作會議並講話,講話中透露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在打壓法輪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江澤民、陳至立的授意下,各國使領館在海外的華人社區中,大面積推廣迫害。 陳至立還以出國「文化、教育交流、考察」名義,無償巨資資助他國,實施滲透,目地是把對法輪功的攻擊和迫害推向國際社會。

這種鎮壓行為是違反中國憲法及教育法的違法行為,更在孩子們純潔的心靈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傷痕。陳至立所犯下的罪行必然逃不過正義法庭的審判。

法輪功學員表示揭露陳至立的惡行是為了不再讓她這種惡人帶著偽善的面具來韓國進行公開活動,並向惡人敲響警鐘,讓他們明白善惡有報的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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