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羅春容簡要的訴說她被迫害刑訊逼供的經過,告知善良的世人。
我在2003年被遼源市東吉警署非法抄家,強行帶走,當時我質問他們為甚麼非法抓人?回答是:我是共產黨的工具,就是鎮壓你們的,我說你們是人民警察,應該打擊壞人,而不是我們這種手無寸鐵,只做好人的人。惡警回答就是抓你們這些好人,我們幹這種職業的,沒有自己的思想。
在警署,由李斌、江洋對我進行審訊,因當時抄家時沒有抄到一張紙,一個字,也就是沒有任何迫害的理由和藉口,他們也不問我甚麼,狠命的打我的嘴巴,用皮鞋踩我腳趾。當時我光著腳,穿著皮涼鞋,手在後背用手銬反銬著。惡警又用手猛拽手銬,打了一陣,又換樓下一個大屋子,把門鎖上,這裏就成了他們嚴刑逼供的場所了,手銬,腳鐐齊全,讓我光腳站在水泥地上,把我打倒了拽頭髮起來再打,打累了用腳踩,用四稜棍打腳底;然後逼迫我跪下,不跪用腳踩,用腳踢,一直到後半夜2點鐘,他們累得精疲力盡,然後由幾名聯防人員看守,把我兩手伸平,這樣站不起來,也蹲不下,而且眼睛也不許閉。
第二天我發現腳底成黑紫色。有個小頭目過來說:你能挺過兩天就放你。有一個人來軟的勸我說:「說了吧,你跟誰有過來往,說了吧,你熬不住的」。
我笑了笑,因為我明白,我沒有犯任何罪,我走的是人間最正的道,任何暴力都不能使我屈服。
下午惡徒又開始迫害我,用方便袋套頭,然後用手捂住口不讓透氣,這樣一吸氣塑料袋就把鼻子堵得嚴嚴實實的,根本喘不過來氣來。這樣折騰了幾次,讓我交待。我不知交待甚麼?惡警又一陣拳打腳踢,晚上他們買了一瓶冰鎮的礦泉水,瓶蓋扎上眼,往我臉上澆水,又往身上澆水。
第三天又換了迫害的招數,打一大桶水,把頭按進去,一次比一次時間長,然後用醋精往鼻子裏澆,堵上嘴,這樣一吸氣嗆得鼻涕眼淚一起流,因兩手銬在鐵管上,又不能擦,順鼻子流黃水,流了兩天。
第四天,眼看著不讓吃、不讓喝,又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眼睛都陷進去了,身上連泥帶水的,惡警讓我蹲著。這時來了一個司機,手拿玩具槍,子彈是塑料球,我成了他們的槍靶子了,一槍下去,身上便是硬硬的紅豆子,非常疼,我數了數,一共有二十幾個。
下午由江洋、李斌,一邊一個,用腳後跟狠命的踩我的後背,一腳下去,我被踩倒在地上,然後拽頭髮起來又用腳踹,他們還用腳踩手銬處,硌得手脖子滲出了血,不知過了多久才住手。
第五天我已被折磨的不成人樣,腳腫得不能走路,我一直沒有穿鞋,已經站不穩了,他們才搬來凳子讓我坐下,江洋坐在我對面,用腳踩我腳脖子,來回摩擦至出了血印子,像扒了皮一樣疼痛。又用蚊香燒大腿部至少20多處,起了大泡,再用打火機的氣衝入礦泉水瓶子裏,點燃後往我胳膊上印,一個瓶口出一個大泡,還叫喊:「打死你白死,上面有令」。
第六天,市公安局派來蘭玉芹(女)科長,代繼璐來對我進行審訊,說局長發話,不把我拿下(指讓我屈服)絕不收兵,然後開始體罰,站姿不斷換樣。我在心裏告訴自己,不能倒下,不能妥協,我都挺過來了,他們一看不行,開始給我上繩,我也給挺過來了,代繼璐開始瘋狂的抓住我的頭髮轉幾圈,蘭玉芹科長大罵一陣子走了。
第七天上邊來人給摸脈,又翻眼皮,然後開始灌食,七個男人把我按在地上灌食,沒灌進多少,弄了一身小米粥加鹽,那幾個男人也累得呼呼直喘氣。
第八天沒打我,說怕我死在那裏,幾個聯防隊員私下裏勸我說招了吧,我們都不忍心看了,一個大男孩說回家把我的事告訴他媽聽,他媽媽都流淚了,我給他講大法在世界洪傳的情況,他點頭。
第九天開始草草記錄我的個人簡歷,下午六點,我被送入遼源市看守所,坐了11天老虎凳,不許吃,不許喝,不許上廁所。被非法送看守所時,我兩腿不能行走,兩手臂不能下垂,紅腫的臀部不能坐,這樣過了幾天,又被提外審。
惡警把我眼睛蒙上,不知道把我帶到哪裏,那是一個大黑屋,當時有一點人性的人都不能再打了,可他們又讓我坐老虎凳,吊起來打6天放回來,一關就是四個月,直到10月14日送入勞教所。勞教理由是2001年判三年勞教不符合法律程序,無效,今天又重新判。這就是不法人員們視國家法律而不顧,執行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
以上就是羅春容被迫害的部份經歷。我們將真象告訴家鄉的父老鄉親,還世人一個知情權。法律規定公民有信仰的權利,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為甚麼連最起碼的安定生活都沒有,非得逼得我們一個個妻離子散。我們信的「真、善、忍」,走的是最正的人生路,悲哀的是那些迫害正信的人,他們不知道為甚麼活著,為了自己的小利甘願充當江氏的殉葬品工具。請遼源市民舉報遼源市東吉警署惡警江洋,李斌,遼源市公安局蘭玉芹(女)科長,代繼璐等邪惡之徒的手機號碼,住宅電話,正告他們不要在做江××的殉葬品了,為了自己,為了家人,立即停止對大法的迫害。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13/54488.html